中小学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7-04-06

加强中小学校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坚决排除交通安全隐患,是当前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仅供参考。

中小学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1

同志们:

今天,镇政府在这里召开全镇学校负责人、接送车主及驾驶员参加的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管理专项会议,主要是在分析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现状的基础上,研究部署今后的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生命安全,杜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隐患,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刚才,尚庄中队 通报了前阶段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镇中小学、幼儿教育获得了长足进展。随着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小学生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下学的现象也越来越普遍。由此可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方面,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大纵湖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今年以来,全镇各级学校认真贯彻省、市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规定,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镇未发生大的学校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此,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在充分肯定我镇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我镇的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隐患,特别是我们有些学生接送车主、驾驶员,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重,对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改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我希望各学校进一步认清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全力抓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牵涉到方方面面,管理难度大。我们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统筹安排,整体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学校交通安全“万无一失”。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全面排查。各学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不具备条件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已到报废年限的立即予以报废,严禁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上路。各学校要依法加强对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建立健全接送档案。

2、严格管理。中小学和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相关规定,落实学生接送车辆管理责任制,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明确专门人员每天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

3、加强教育。中小学、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倡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学生接送车辆优先、乘车高峰期学生优先的良好风尚,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落实责任,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长效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全面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二是要落实驾驶员责任。请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接送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保证安全。

2、密切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作,确保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顺利开展。综治办要认真履行组织、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切实加强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请公安交警部门严格执法,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有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现象的发生。综治部门要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开展对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的集中整治行动。

3、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接送车辆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在这里,我还要特别强调一下国庆期间学校安全工作。放假前,各学校要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并切实抓好落实。搞好安全知识宣传,依靠家长和社会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要安排好学校值班护校工作,维护校园安全。

同志们,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管理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青少年儿童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为广大青少年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放心的教育,为建设和谐平安大纵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2

同志们:

今天这次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各乡(镇)主要领导、县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县教育局领导及联系乡镇教育的督导员,各中学、中心校、县直各学校校长,全县所有幼儿园园长。就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召开这样大型的会议,在我县是前所未有的。希望同志们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突出重点,强化措施,通力协作,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刚才县教育局XXX局长作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情况汇报,下面,我根据县政府研究的意见,就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讲以下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县教育事业保持了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取得的成绩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为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师资结构,不断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我县加大了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全县目前有普通高中2所,初级中学16所,小学238所,其中村完小以上学校151所,教学点87个,全县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在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同时,也出现了学生上学半径增大,家住偏远农村的中小学生、幼儿需要搭乘各种交通工具上学的现象,对学生搭乘的这些交通工具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涉及到广大家长、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保障广大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和谐平安环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以来,全县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有关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及文件精神,扎实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学校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稳步推进了学校交通安全工作,全县未发生涉及学校的交通安全事故,保持了教育事业平稳发展的态势。在此,我代表县政府向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县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还存在很多隐患,特别是我县一些职能部门、乡(镇)政府、学校还没有真正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摆上突出重要位置,安全责任意识淡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比较严重,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整治行动迟缓,处理措施不力。今年以来,在全县多次的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大部分幼儿园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普遍存在超载、超速及未办理校车资格证等问题和安全隐患,接送学生上下学用车问题仍面临着极为严峻的考验。近期全国各地频频发生的校车安全事故也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今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经有关部门初步分析,事故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校车驾驶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严重违规超载,左道超速逆行;二是幼儿园私自改装车辆,逃避监管,车辆限定9 座现改装为无座;三是幼儿园董事长李军刚安全责任意识不强,没有尽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该民办幼儿园共有学生737名,28名教职工,安排4辆校车接送);四是因大雾天气影响,货车和校车司机遇到紧急情况处置不力;五是教育、交警部门监管不力。希望各部门、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要从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认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未雨绸缪,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抓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1.立即开展一次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排查。各乡(镇)要按照《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河交联办„2011‟05号)要求,组织辖区内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车主办理校车有关手续,完善校车管理档案。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各学校要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会议之后,立即对全县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对今年7、8月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及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到位、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停用,对因接近报废年限及已到报废年限,现在仍在运营的,要立即予以报废停运。公安、交通部门要立即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从业资格、驾驶技能和驾龄,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辞退;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学生定点定时上下车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档案。

2.切实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河交联办„2011‟05号)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各学校、幼儿园根据接送师生数量和经济承受能力配置或租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严禁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货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或车主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严禁使用安全状况不符合要求的车辆上路。要建立校车定期保养、维护制度,落实校车管理责任制,并要求车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坐险;要聘请具有多年实际驾驶经验、驾驶记录良好、身心健康的人员作为校车驾驶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管理和教育制度。各乡(镇)、社区、村、屯,各学校、幼儿园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本辖区内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的监督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

3.进一步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要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范畴,明确教育内容和教学目标,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抵制乘座、使用违规车辆和超载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中小学生坚决不乘坐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要提醒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同时,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对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

4.加强校园及周边交通环境综合治理。各乡(镇)、各职能部门、各学校、幼儿园根据《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生上下学期间,学校要安排专人进行有序疏导。公安交警、交通部门要制定相关规定,明确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优先的原则;要在学校门口道路上安装交通警示牌、设置减速带,充实警力,维护好交通秩序,有效防止交通事故发生;要加强校车路上行车监管,在上下学期间对接送学生车辆开展不定点抽查,发现违法违规现象,立即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要从根本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1.要全面落实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制。一是要落实领导责任。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是“一把手”工程。“一把手”要负总责,要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都要切实履行职责,全力推进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二是为了贯彻落实“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工,设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举报电话。各乡(镇)、各学校、幼儿园要公布乡(镇)车辆违法违规监督电话和相关交警中队的电话,县直学校公布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的电。三是要落实校长、园长责任。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对本校(园)师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是本校(园)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的责任,确保师生安全。四是要落实车主和驾驶员责任。公安交警、教育部门要督促车主和驾驶员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池市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法规,做到依法出车、依法驾驶,确保安全。

2.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教育、公安、交警、运管、安监、交通等有关部门既要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部门要积极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法制讲座,督促当地派出所配合地方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工作,依法处理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要在全面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法》和《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八条措施》,严格执法,建立健全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驾驶员安全技术监督管理档案,加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准入源头控制,加大车辆路上行车监管力度,坚决禁止拼装、报废和故障车辆上路,杜绝超载、超速现象的发生。同时,要积极为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各种相关证照,加强校车运行的日常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规范、落实各类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个人,并组织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与车辆驾驶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配合交警部门做好申办校车准运证和标识标牌的审核工作,要掌握本辖区内中小学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数量和乘车学生数量的统计情况,建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档案。

安监部门要认真履行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能,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监督和检查。

交通部门完善通校公路、学校周边公路和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加强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营运违法行为,深入开展自治区、市级“交通安全示范学校”创建活动。

广电部门要加大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的宣传报导,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对超员、超速等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曝光。

运管部门要依法对不具备营运条件的车辆、违法违规营运车辆进行整治。

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当地公安、教育、司法、农机等部门成立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联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执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包组、组干包户包车,学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任课教师包学生的交通安全监督机制,定期与不定期深入到辖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对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进行调查,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及其驾驶人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立即责成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整改。各社区、村、屯成立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监督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车辆接送学生上下学监控工作,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配合开展联合整治行动。

3.各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按照《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及奖惩办法》(环政办„2011‟50号)文件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凡因年度考评为不合格等级的单位或凡因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监管不力而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不得评优评先,不得参加双文明评比,其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和晋升。民办学校、幼儿园等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不合格的,存在超载、超速等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安全隐患的,将坚决取消其办学资格。

4.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相应的责任追究办法,对发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不力导致责任事故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各乡(镇)分管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教育部门及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营私舞弊。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其责任,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市场化管理机制。根据我县实际,县政府拟试点成立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车辆管理公司,建立每个乡(镇)、每所学校接送学生上下学交通路网,定车辆、定司机、定路线、定时间、定座位、定票价,同时加强道路交通执法力度,严禁超载、超速及非法营运现象发生。

同志们,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涉及到校园的平安稳定,涉及到广大家长、群众的切身利益,涉及到社会的长治久安,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艰巨,任重道远。我们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以对广大师生和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明确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扎扎实实抓好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为我县广大中小学生、幼儿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和谐、平安环江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中小学园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篇3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市人民政府近期召开的关于深入开展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交通安全整治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指示精神,今天我们召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我利用本次会议,把我县教育系统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情况和一些要求向在座的同志们作一个简要汇报。

一、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有普通高中2所,在校学生3670人;初级中学16所,在校生12483人;小学238所,其中村完小以上学校151所,教学点87个,在校生共29129人(含附设学前班人数5500人),全县幼儿园68所,其中公办幼儿园2所,占总园数 3%,集体办园1所,占总园数1.5%,民办幼儿园65所,占总园数95.5%,幼儿园在园总人数为5345人。在68所幼儿园中,已经办理(备案)有专用校车的仅有私立幼儿园10所,占幼儿园总数的14.7%,其余85.3%的幼儿园和所有中小学均没有专用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这些学校学生上下学乘坐的车辆类型参差不齐,其中有部分车辆是超员车、货车、非法营运车、拼装车、三轮车、报废车及拖拉机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到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和社会的稳定。

二、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管理情况及存在问题

1.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协同推进,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我县一直高度重视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把学生安全教育放在学校、幼儿园各项工作的首位来抓,做到精心组织,强化领导,周密布置,运行有序,保障有力,有效杜绝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我县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主要表现在:一是注重安全教育工作,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及幼儿园教学计划之中,做到课时、教材、教师“三落实”。交通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县教育局多次组织召开全县教育系统专题交通安全工作会议,下发有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文件,全县各中小学通过聘请交警到校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报告,播放交通安全事故警示片,开设安全教育课,开辟安全教育宣传专栏,开展安全征文、书画展、知识竞赛等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交通安全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管理人员工作职责和内容,保证了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开展;三是集中整治,确保平安。20xx年以来,我县教育局抽调局机关相关股室人员组成工作组,不定期下到全县各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安全管理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是部门配合,齐抓共管。20xx年7、8月份,县教育局、公安交警部门、运管部门等联合组成幼儿园校车整治工作组,下到全县各乡镇,对幼儿园接送车辆进行了集中整治,经过检查发现我县接送幼儿上下学车辆违章超载现象特别严重,交警部门对违法超载的5部车辆下达了处罚通知单,经过整治,幼儿园接送车辆超载、超速现象有所减少;20xx年10月上旬至11月初,县教育局组织相关股室工作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深入到全县12个乡镇及县直130所中小学校、60所幼儿园进行大规模的安全卫生专项检查,发现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存在超载、超速现象等安全隐患,责成车主及相关幼儿园立即整改,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五是部分乡镇政府高度重视接送学生车辆的整治工作,水源镇、洛阳镇、下南乡等乡镇成立了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车辆管理长效机制,配合县级督查开展联合整治工作,效果明显,确保了乡镇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正常运行;六是加大对全县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20xx年12月,县教育局与公安、消防、卫生、药监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分别对全县62所民办幼儿园进行综合评估,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检查评估,对照评估细则,结果有30所幼儿园评估为合格等级,有32所民办幼儿园不符合办证条件。下阶段将再组织有关单位人员对不合格幼儿园进行复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将给予取缔,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2.情况复杂,问题突出,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仍然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存在的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一是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多且不具备运营资质。今年6月份,我县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和乘车学生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学生上下学乘坐的车辆,除少数乘坐专业客运车和私家车外,大多数学生乘坐车辆为面包车、小货车、载货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安全系数较低的非客运车辆,有的甚至乘坐无牌无证无保险的“三无”车辆,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二是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素质参差不齐。个别司机驾龄短,经验少,甚至人个别无证驾驶或持假证驾驶现象,缺乏起码的安全意识;三是接送学生车辆超载现象严重。随着我县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整合教育资源的进一步推进,但是由于我县地处偏僻,大部分乡(镇)的村庄距离学校较远,住户分散,交通不便,并受车辆和线路的限制,学生学生家长对交通费用的负担能力也相对较弱,部分家长为贪图便宜,选择车辆时只注重价格,较少考虑到安全问题。受雇车主在经济利益和侥幸心理的驱使下,超载超速,忽视了学生的生命安全。学生家长与车主“雇用”关系牢固、默契,无形中也增加了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的管理难度;四是公路沿线学校没有设置交通安全提示设施设备,师生上下学安全隐患极大。据统计,我县中小学、幼儿园学校门口在公路沿线有58所,这些学校门口直接面对公路,学校门口两侧没有设置限速标志,没有设置减速带及注意儿童警告标志。县直一些中小学、幼儿园没有对校门前两侧100米范围道路内停车进行规范化管理,施划人行横道线及提示标线,车辆过往频繁,师生上下学安全隐患较大。

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的建议和要求 安全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是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重中之重,这是每一位在座的同志必须形成的共识。如果接送学生的车辆出了安全事故,那可能就是重特大事故,可能会群死群伤,后果不堪设想。20xx年11月16日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榆林子镇发生的接送幼儿车辆重大交通事故,这次重大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9名幼儿、1名教师、1名司机,其中5人当场死亡,16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另有43名幼儿受伤需要住院救治,这起重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令全国震惊。所以,大家对做好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安全工作的认识务必要再提高,,务必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千万不能因我们的疏忽大意而给学生、给家长、给社会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对此,提出几点建议和要求:

1.要明确领导的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接送学生、幼儿上下学车辆整治工作组,实行校长(园长)责任制,负责对所辖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的安全工作总负责,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

2.要明确学生家长的监护责任。目前,学生上下学及节假日往返学校,有的是家长接送,有的是家长利用车辆接送,有的是学生自行往返。对此,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责任状》,同时督促家长与租用车辆车主签订责任状,明确家长的监护责任,充分发挥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作用,为学生筑起安全“防护网”。下一步,教育局与有关部门将对民办幼儿园明确划定生源范围,生源范围外的幼儿一律要求家长亲自接送,违者取消办园资格,责令停办。

3.要明确车辆使用中相关人员的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在规定使用的车辆时,要与车辆或租用车辆的管理人员、驾驶员、随车管理的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明确规定各自的职责,保证责任全覆盖,不留真空。

4.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制度,很可怕。有了制度,不执行,更可怕。科学完善、切实可行的制度是保证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的必要前提和重要措施。对此,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建立和完善学生上下学接送车辆各项规章制度,并坚决按制度管理,做到制度与管理不脱节。

5.强化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安全教育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各中小学、幼儿园在正常做好安全各项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要上好安全教育课,突出将道路交通安全作为主要内容;要夯实安全教育阵地,通过橱窗、板报、宣传栏和广播等各种载体,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面,聘请相关部门人员到校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讲座;教育学生不乘坐超载车、货车、非营运车、拼装车、三轮车、拖拉机、摩托车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让强烈的安全意识化为学生日常的自觉行动,让学生与平安同行,和健康为伴。

6.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各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学生出行和其他教育教学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园)应当成立学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园)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校(园)长为副组长,加强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学校、幼儿园要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校车按时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督促校车驾驶人做好校车的日常安全检查,建立校车日常保养台帐、车辆安全检查台帐和出车登记台帐。学校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交通安全责任;每月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建立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活动台帐,并接受教育行政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教育驾驶人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活动,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自觉杜绝超载、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争道抢行等违法行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各幼儿园要积极配合中心校对当前接送幼儿上下学相对固定的车辆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汇报县教育局备案。

同志们,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事关学生的生命安全,事关教育质量的提高,事关和谐校园的构建和社会的稳定,我们要以对广大师生和青少年极端负责的精神,切实担负起责任,认真抓好接着车辆管理工作,为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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