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可以抵押吗?安置房如何抵押?
住房抵押贷款指在用自己已有房产抵押获得资金,很多家庭或者个人在没有足够的资金的时候就会办理抵押来进行周转,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安置房如何抵押呢?
安置房可以抵押吗?
判断安置房能否做抵押的依据有两个: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划拨土地上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3、符合条件的安居房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安居房的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安置房如何抵押?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