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本文是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的范文,欢迎阅读。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一: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金秋十月,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阶段。这也为“以法治网”,凝聚网络空间的强大正能量提供了新契机,有利于激发全新领域蕴含的新质生产力、文化力和国防力,事关人民当家做主社会制度的正确选择;事关最广大人民群众的人心向背;事关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能力和水平。
依法治网,是中国共产党人的时代命题,要始终坚持方向的正确性。四中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要始终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适合网络空间繁荣、安全、发展的完备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确保网络空间成为“阿里巴巴的宝盒”,而不变成“潘多拉的魔盒”。
依法治网,是实现中国梦的康庄大道,要始终重视人民的认同性。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爱民、利民、益民、安民为基本前提。因此,制定既合乎民意,又合乎规律的网络法规,良法善治,增强网络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就可以基于法制的力量,确保网络空间成为人民群众最大的福祉,而不是少数人绑架民意兴风作浪的乐园。
依法治网,是中华大地上的生动实践,要始终突出技术的领先性。四中全会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始终正确认识到,在技术驱动的网络空间,无论是法律实施还是司法公正,都离不开技术支撑。因此,要以技术领先为支撑,善用网络思维、网络资源、网络力量,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让网络空间成为依法治国的典范,而不是国际资本掠夺资源的盛宴。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四中全会公报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在全新的网络空间,立法先行尤为迫切,需要加紧厘清主要问题、核心矛盾和重大关系,尽快拟定、编纂、颁布、实施、修订网络法治体系,让“依法治网”具体化、路径化,保障网络空间的繁荣和稳定,让中华民族崛起插上网络的翅膀。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二:
我看了易中天的博客,他谈到了依法治国,谈了四个概念,依法治国、以法治国、依法制国、以法制国。他说这四个概念不同,我同意他的观点,不过我没有仔细看 他是如何分析的,因为易中天说过:看书的正确方法是观其大略,不求甚解,所以,我也只是观其大略,但我自有我的理解,想写出来与各位朋友交流。
这四个词所不同之处在于,治与制,依与以。
我认为:治,治疗,医治,整治 ;“制”乃是控制,限制,强制之意;
而“依”乃是依照,按照之意; “以”的含义是运用,使用,利用等含义;
因此,将此四个词不同的含义参插在词语之中就会有不同的含义产生,而且区别很大,在此想做简单的分析:
依法治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
以法治国——运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依法制国——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控制国家;
以法制国——运用法律来控制国家。
大家看看,是否存在很大的区别?谈到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法律来源的问题,就是法律是谁来制定的问题,法律是统治者制定的还是人民制定的,这又有区别,若是 人民制定的,管理国家的工作人员只能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了,因为这些国家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他进行管理,治理国家的;若是统治者制定的法律,那就是 法律成为统治者控制国家的工具,就谈不上治理了,只是控制。
我国的法律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的,所以也是人民制定的法律,作为国家的工作人员,是人民授权或者委托他们对国家和社会进行管理的,所以,国家的工作人员就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来治理国家——依法治国。
任何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如进京抓记者事件,好像法律就是某个领导制定的,他说抓就抓,这种驾临于法律之上的行为,人民可以解除对他的授权和委托。
依法治国学习心得体会范文三:
中共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预示着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后,将建立起来一个新的体系——“法治体系”。
自1997年的十五大提出要在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来,我党一直在不断地推进法律体系的建设,时至今日这一目标已如期实现;此次十八大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中国未来要形成“法治体系”,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法治体系”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应包含多方面内容:排在第一位的是党的依法执政,然后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社会共同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法治体系”的目标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其意义在于充分保障公民权利、提升公共决策绩效、建设和谐社会、维持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十八大报告确立科学发展观为党的指导思想,这也意味着中国的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将从“国本”法律观回归“人本”法律观。这一法律观将使中国法治在价值理念上发生重大变化。
自十七大以来,我国的法治工作有两项基本成就:一是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中国仅用三十几年时间就走过了他国三百年走过的道路,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二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其成就可与经济相媲美。
虽然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我们仍存在一些问题,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法律的实施特别是法律准确、有效、全面、统一的实施就成为法治建设新的主要矛盾。中国建设法治国家已进入攻坚时期,因此这些都是不容忽视的,也是必须要解决的。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法治思维是以合法性为判断起点而以公平正义为判断重点的一种逻辑推理方式。其包含四方面内容并要相统一:“合法性思维”,即任何行政措施的采取、任何重大决策的作出都要合乎法律;“程序思维”,要求权力必须在既定程序及法定权限内运行;“权利义务思维”,即以权利义务作为设定人与人关系及人与公共权力关系的准则;“公平正义思维”,即公权力要以追求、维护公平与正义为价值尺度。
十八大报告重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就是要用平等的宪法原则去“反人治”“反特权”“反腐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是法治社会的基本特征。
十八大报告强调的就是要把领导干部已习惯的行政思维、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转变为法治思维。领导干部要成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典范。学会运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应成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和管理社会的基本功。
中共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要求,其中法治又有新目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
中国法治建设有三个关键问题:一解决党的依法执政问题,只要党能够依法执政,法治国家就有保证;二是建成法治政府的问题,只要能够依法行政,法治国家就有希望;三是司法公正问题,只有公正司法,人们才会信赖法律。
在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要注意两个“权威”一是法律的权威,即宪法法律至上;另一个是司法的权威,它是维护法律权威的权威。没有后一种权威,前一种权威就树立不起来。司法是法治的“最后一道防波堤”。
十八大报告就此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化司法改革的关键,应继续深化司法职权配置,把法治的重心建立在司法之上,党和国家要逐步习惯通过司法实现长期执政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将宪法赋予的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落到实处;通过提升司法机关的政治地位和落实其宪法地位来树立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