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资的计算公式
工资集体协商应成为企业工资决定的主要方式。与企业行政单方决定工资相比较,工资集体协商的有序开展有助于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推动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 国家工资计算公式,希望能够帮到你。
国家工资计算公式
法定假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工作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150
休息及法定假日规定:每周休息2天每年11天的法定节假日。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注休息日的计算方法 365天÷7天/周=52周 52周×2天/周=104天
年工作小时数250天×8小时/天=2000小时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一年有4个季3个月/季
季工作小时数62.5天/季×8小时/天=500小时/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一年有12个月
月工作小时数20.83天/月×8小时/天=166.64小时/月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1.75× 200%
按照目前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8元计算如果某劳动者08年春节长假七天都加班那么前三天是法定节假日(即除夕、春节、初二)拿三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300%=414.9元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即初三至初六)拿双薪每天加班费为3008÷21.75×200%=276.6元。08年该劳动者春节期间的总加班费为2351.1元而调整前应为2444.5元降低了3.8%左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工资的定义
工资是工钱的一种类型,即员工的薪资,是固定工作关系里的员工所得的薪酬,是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劳务报酬(劳酬)中的一种主要形式。
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1)社会保险费;(2)劳动保护费;(3)福利费;(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5)计划生育费用;(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