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古代文学中的干亲文化叙事
作为一幅惟妙惟肖的世俗风情画屏,《红楼梦》为我们展示了中国民俗的诸多景观,历史悠久、覆盖面广、内涵丰富、影响深远的干亲民俗亦在其中。“干亲”不但成就了小说中实实在在的人际关系,而且是小说中饶有深意的情节推手,更兼具一种深邃的文化指涉。依凭具体事例的表现形态,我们可以把《红楼梦》中的干亲关系大致分为四种类型,即情感型、功利型、游戏型和兼容型。
一、情感型
薛宝琴是宝钗的堂妹,从小随经商的父亲走了许多地方,因了薛姨妈与王夫人的关系才与贾府攀上了,亲她的容貌、才情均不下于钗黛,其性情的可爱从与大观园诸人的交往中亦可见一斑。第四十九回薛宝琴初进贾府,贾母就“喜欢的无可无不可的”,立刻就“逼着”王夫人认了干女儿。接着,因下雪珠儿贾母便赏了用野鸭子头上的毛做的“金翠辉煌”的凫靥裘给宝琴,贾母对宝琴的特别宠爱我们从湘云的感慨中就可以发现:“可见老太太疼你了:这么着疼宝玉,也没给他穿。”
莺儿是宝钗的贴身丫头,第三十五回宝玉求她去打绦子她便奉宝钗之命与玉钏儿同往,玉钏儿向杌子上坐下时她不敢坐,袭人端个脚踏来时她还是不敢坐。但就是这个薛府的丫头却在贾府中认了个干妈!也就是第五十六同平儿所说:“前日莺儿还认了叶妈做干娘,请吃饭吃酒,两家和厚的很呢。”叶妈是宝玉小厮焙茗的娘,当系贾府旧人,而此时莺儿一家随薛府进京已有几年光景,这一对于亲母女的相认自是日久相处互怜互惜的结果。第五十七回“慈姨妈爱语慰痴颦”时黛玉欲认薛姨妈为母,第五十八回薛姨妈小住潇湘馆照顾黛玉“一应药饵,十分经心”,“黛玉感戴不尽,以后便一如宝钗之称呼”,当然也是出于彼此的亲厚之意。有学者从“厚黛薄钗”的思想倾向出发,认为薛氏母女一直在利用和欺骗黛玉,但“心较比干多一窍”的黛玉却实在是因为心有所感才会认下这门干亲的。
此类干亲关系以情感为主要因素,具体叉可分为“一见钟情型”和“日久生情型”,宝琴之倒是前者,莺儿、黛玉之例是后者。但无论如何,“我们的爱和恨永远指向我们以外的某一个有情的存在者”,上述干亲关系反映的是双方共同而纯粹的情感意愿,是人性中最为纯美的组成部分。
二、游戏型
在一般的认知中,游戏是文化娱乐活动的一种,也是西方美学关于文学艺术起源的一种学说,通常指不带有任何功利目的,而是以摆脱了物质和精神束缚的过剩精力去创造一个自由天地,并从中获得一种没有利害关系的愉悦之情。《红楼梦》中贾芸和贾宝玉的干亲关系即属于这一类型。
《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宝玉与贾芸的交集只有三处。第二十四回宝玉在门前偶遇只略微眼熟且比自己还大五六岁的贾芸,笑道:“你倒比先越发出挑了,倒像我的儿子。”贾芸便接口说:“宝叔要不嫌侄儿蠢,认做儿子,就是侄儿的造化了。”第二十六回宝玉在家养病,贾芸去为宝玉请安,见面问候只说“叔叔如今可大安了”并未提及“父亲”二字。这就让我们觉得二十四回的对话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可到了第三十七回曹雪芹却将这“草蛇灰线”再度接续了起来,他让贾芸将两盆不可多得的白海棠献给宝玉,并在拜帖上写了一行别具意味的文字——“不肖男芸恭请父亲大人万福金安”。
贾宝玉不但是《红楼梦》的核心人物,也是偌大一个贾府中“凤凰”般的人物,要说贾芸对他没有一丝一毫的攀附之心是不可能的。但贾芸这个旁系子弟的出场是为了在贾府的诸多工程中谋求一个项目赚些钱来养家糊口,他要的东西不是宝二爷能给的,在他的预期和实际行动中走的都是琏二爷和琏二奶奶的路子。为了这一目的,他送王熙凤的礼物是贵重的冰片、麝香,而送宝玉的不过是两盆白海棠。但这两样礼物也恰好说明了他对送礼对象的认知,俗雅之间也大可增进我们对贾芸其人的了解和认识。所以我们说,成就“秋爽斋偶结海棠社”大观同雅韵的“父子”之名其实更像是一场游戏,因为当真对面,贾芸是叫不出“父亲”二字的。
三、兼容型
第二十七回的回目安排叫做“滴翠亭杨妃戏彩蝶,埋香冢飞燕泣残红”,主角当然是宝钗和黛玉,但其中却穿插了王熙凤和小红母女的干亲故事,而这一事例中包括了上述情感、功利和游戏的所有内容,因此我们说它是《红楼梦》中典型的“兼容型”干亲关系。
这一同中,丫头小红偶然为凤姐传了一回话,凤姐就主动要认她做干女儿,这在小说中是绝无仅有的一处。凤姐对小红说:“明儿你伏侍我吧,我认你做干女孩儿。我一调理,你就出息了!”主子奶奶“认你做干女孩儿”的提议是在情绪高涨时即兴提出来的,当然首先就像是一场游戏。但这一提议必然是建立在情感基础之上的,需知此前凤姐并不认识小红,也只是刚刚才知道她是宝玉屋里的丫头,甚至还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因为小红“干净俏丽”、“说话知趣”、“口角剪断”,凤姐就像贾母喜欢宝琴一样看中了这个初次见面的女孩子。如果说她也有功利目的,那应该就是想要一个这样说话不拿腔作调又符合自己心意的女孩子“伏侍”自己,替自己跑跑腿、传传话。
当凤姐听小红说自己认错了辈数,小红的亲妈林之孝家的已经是自己的干女儿时,这一提议只好作罢。风姐与小红之间的干亲虽然没有结成,小说行文中却明白地告诉我们:凤姐有个比自己还年长的干女儿。林之孝家的是贾府有权有势有脸面的仆妇之一,第六十三回“寿怡红群芳开夜宴”之前,她带着上夜的女人们巡查到怡红院,可是把宝玉、袭人、晴雯一干人等着实地一一教导了一番。但联系她和凤姐的关系,我们可以轻而易举地发现“功利”二字。虽然凤姐说府里还有不少人赶着自己叫妈,但我们从书中读到的却是林之孝家的见了凤姐无论在人前还是在人后却都只能叫“奶奶”,这种心头没有亲人感情,口头没有亲人称谓的干亲关系不是游戏又是什么?
“民俗作为一种文化现象,它属于‘礼’的范围。但它显现出的民俗性更受到广泛的重视。民俗是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发展而逐渐形成的生活文化事象。”综观《红楼梦》中的干亲民俗和各类干亲关系,我们不难发现“情感”和“伪情感”在大观园交际中的各种投射,亦可从中透视民俗文化对人们生活所产生的正面和负面的影响,从而使我们在阅读《红楼梦》时能够更加接近作者初始的创作意图。
四、功利型
干亲从名义上讲是只看重情感因素的,但有时却掺杂着极多的利益因素,或者说如果没有这种利益因素的驱使有些干亲关系甚至不会生成。
宝珠是《红楼梦》中一闪即逝的人物,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后丫鬟瑞珠触柱而亡,宝珠则请求认为义女为秦氏“摔丧驾灵”,送殡停灵铁槛寺后又“执意不肯回家”。初看似是一个忠婢义仆,但参看“秦可卿淫丧天香楼”的旧文,就不难明白宝珠避祸全身的意图,而“干亲”则是她明志自救的掩体。第二十五回“魇魔法叔嫂逢五鬼”中王熙风和贾宝玉的表现着实吓人,这场灾难固然由赵姨娘而起,但直接经手人却是宝玉的干娘马道婆,她之所以这样做只是因为得到了赵姨娘的衣裳首饰和五十两银子的欠据。而她当初能做宝玉的干娘,恐怕有两个原冈:一是她道姑的身份使贾府为宝玉祈福禳灾的愿望有了可信的依托,贾府之愿因功利而起;二是她本人多了这层身份自然有利于更加便捷地出入贾府诈骗敛财,也是因功利而起。
从汀南买来的十二个小戏子在贾府里也都有各自的干娘,但第五十八回芳官因洗头与干娘何妈发生冲突时却说:“我一个月的月钱都是你拿着,沾我的光不算,反倒给我剩东剩西的!”连宝玉也说:“赚了他的钱,又作践他。”可见这些女孩子竞成了所谓干娘们赚钱的工具。抄检大观园后,第匕十七回王夫人将唱戏的女孩子“令其各人十娘带出,自行聘嫁”时,“这些干娘皆感恩趁愿不尽”。“感恩趁愿”是因为这些女孩子从此就可以成为她们的私人财产,无论将她们嫁给什么人都可以收到一份价值不菲的聘礼,等于是白白地得到了一笔财富。
从上述诸例我们不难发现,干亲中“亲”的实质早已不复存在,“亲”变成了人际关系的表象,“利”才是其中某一方所追逐的目标,而有了功利意识的阻隔,双方之间自然难以形成真正的情感关系,许多冲突应运而生时小说的情节也变得波澜起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