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

2017-06-18

警察是一份伟大的职业。以下小编为你带来警察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警察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篇1

思想建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基本原则,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鲜明特征。中央决定,今年在全党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这是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深化党内教育的又一次重要实践,也是面向全体党员从集中性教育活动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做好新形势下的组织工作,我们首先要把这项重要的政治工作、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理论武装上,引导党员干部坚定信仰信念之真。思想理论解决的是旗帜问题、灵魂问题,是一切问题的“总开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当代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是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有力思想武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把学习系列讲话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定“三个自信”,补足“精神之钙”,加强“信仰之修”,熔铸“信念之魂”,培养造就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党性教育上,引导党员干部永葆党性党风之纯。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加强党性教育,是党员干部教育的核心内容,也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宣誓入党,就是身心归党,以身许党,要时刻牢记党员身份、牢记义务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党章党规和系列讲话作为党性教育的必修课、常修课,引导广大党员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严明纪律上,引导党员干部固守纪律规矩之严。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之一。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党内的根本大法,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细化。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立德立规,树起道德高标准,划清纪律“底线”,做合格共产党员,就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要时刻、自觉、坚决向党中央看齐,把看齐意识扎根于思想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团结一致。

要把“两学一做”落实到推动发展上,引导党员干部走在践行发展理念之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是“十三五”乃至更长时期我国发展思路、发展方向、发展着力点的集中体现。我们要以此进行思想大解放、理念大更新、灵魂大革命,努力提高统筹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以新的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实践,争创落实和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先行区、示范区。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能提振精神区位,立足岗位奉献,勇于担当作为,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就能进一步升腾乘势而上、跨越发展的发展气场;全省380万共产党员,都能在各自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实际行动践行发展理念,必将汇聚成推动发展的巨大力量。

警察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篇2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是落实党章关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要求、面向全体党员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部署。要求全体党员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各地区各部门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落到实处。

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落到基层。基层力量不可忽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中央政策落实到不到位,关键看基层。我国基层党员数量庞大,其影响不可小觑,因此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尤其是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同时,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落实全面。全国的党员来自不同领域,从事不同的行业,这就需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落实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县(市、区) 党委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切不可“一刀切”。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实际情况,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

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落实方式多样化。充分利用媒体资源,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利用网站、手机报、电视栏目、微信易信和远程教育平台等,开发制作形象直观、丰富多样的学习资源,及时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扩大学习教育覆盖面。

身为党员,应深知自己的责任和使命,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自觉加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来,主动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争做合格党员,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真正落到实处。

警察公务员培训心得体会篇3

在经历了一个学期的学习之后,我对张老师所教的《警察学》也有了新的认识。《警察学》对我们警察院校来说是一门必修的课程,对我们更加深刻的认识人民警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是一门很实用的工具。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有很多感想,也有很多收获。下面谈谈我对人民警察的认识。

(一)人民警察的概念

人民警察是指在人民民主专政制度下,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在警察机关中,依法代表社会主义国家行使警察职权,履行警察职责的国家公职人员。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与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二)人民警察特征

1、人民警察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警察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警察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发展过程中,肩负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的重要任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意志的维护者和执行者。

2、人民警察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武装性是警察重要特征之一。人民警察的职权与职责,决定了警察人员同危害国家安全、危害社会秩序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必然。因此客观上导致发生暴力冲突也是必然的。这种具有暴力性质冲突的对抗性,就需要警察人员除了应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严密的组织纪律外,还必须要具备拥有武装斗争的手段。在交通、通讯、警械、武器等物质装备上具有一定的保障。形成既能快速反应,又能抗击和镇压一切暴力行为的战斗组织。

3、人民警察是实现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力量。人民警察机关是家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在打击和制裁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治安行政管理职能,承担着实现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重要职责。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警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组织,依法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社会治安秩序的稳定是国家实现管理、统治阶级维护本阶级利益的重要保证。在社会治安秩序的行政管理活动中,人民警察是实现治安管理活动的主要力量。

4、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是指由警察法律所确定的人民警察警容、行为举止、形象及尊严的表现形式。人民警察必须严格遵守警察法律规定,养成遵守纪律,做到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有礼节和有修养的良好作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人民警察必须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或者持有人民警察证件,保持警容严整,举止端庄。”

(三)人民警察职责、权利、义务

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指警察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在其权限、管辖范围内应当承担或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警察机关的职责,是由警察机关的性质和任务所决定,由国家法律法规所确定的。具有法律性、有限性和责任性特征。

人民警察的权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是国家机关警察行为的决策和实施的权力,体现国家警察行为的权力。警察权力属于国家政治权力的范畴,是国家基本权力的组成部分。狭义的警察权力,是指国家法律、法规赋予警察为保障其任务和职责的实现享有权力的范围。也就是警察职权。人民警察法规定的人民警察权力,指人民警察职权,指国家依法授予人民警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而进行的治安管理与惩治犯罪职能活动的国家权力。国人民警察的权力包括:国家机关关于警察工作的立法权、决策权和执行权,它是巩固人民民主专政,保卫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安全的权力。

人民警察义务是指由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人民警察在履行警察职责,行使警察权力活动中,必须予以履行和遵守的行为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在其第21条所确定的内容中,对人民警察所应尽的义务作了明确的规定,人民警察法要求人民警察必须履行的义务具有以下五种情形:(一)社会救助义务(二)解决纠纷的义务

(三)及时查处报警案件义务(四)抢险救灾义务(五)参加社会公益工作义务。

(四)人民警察组织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25条规定:“人民警察依法实行警衔制度。”警衔是表明警察身份、区分警察等级的称号和标志。人民警察实行警衔制度,是适应人民警察性质和任务的要求,对于人民警察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责任心具有重要意义。人民警察法确立我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督察队伍管理制度,促进人民警察队伍管理法律化、制度化的有力措施。

2、人民警察警衔等级设置及称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瞥衔条例》的规定,在我国人民警察警衔等级的设置为五等十三级,由高到低依次为:总警监、副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三级警监、一级警督、二级警督、三级警督、一级警司、二级警司、三级警司、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3、人民警察警衔的晋升。人民警察警衔晋升应具备规定的基本素质,德才表现好,贯彻“先培训,后晋升”的原则。经过相应的人民笛察院校培训合格后,方可晋升警衔。

以上就是我对警察学在学习中的了解。希望在张老师警察学的课程完成之后,在未来的学习或者是工作中,我能够运用警察学的知识,提高我的学习和工作效率及水平,让我能够成为一个更加符合社会需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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