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辽宁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是什么?什么是三证合一?今天小编整理了辽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辽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我省在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中迈出的重要一步,开启了行政审批改革的新进程。
材料少了
工商、代码、税务一张表格解决
之前,企业需要向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个部门分别提交材料申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3个证件。改革后,申请人只需要到一个业务窗口,填写一套申请表格,提交一套申报材料,就可以领一张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这两个信息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共同审查的申请材料和登记事项,由工商部门审查,其他部门不再重复审查,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时间短了
审批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
之前,企业办理设立登记法定时限是15个工作日,审批业务涉及四个部门,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各自发证,流程比较复杂。改革后,工商部门统一受理,工商、质监、国税、地税四部门联动审批、限时办结、核发一照,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时间缩短至5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大大缩短,政务服务效率得到极大地提升。
成本少了
每家企业将节省148元
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将不再进行组织机构代码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期限与营业执照营业期限一致,并暂停收取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工本费、技术服务费、KEY费用和年检费,每家企业将因此节省148元基本费用,全区预计为企业节约成本70余万元,最大程度地实现便利化,激发市场活力。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年底前,我市将在市政务服务中心、新民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实行企业“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试点,2015年3月在全市全面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年报的若干问题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以来,工商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现将“三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年报等相关问题汇总如下。
一、“三证合一” 2016年底前应换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
申请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提交材料规范
1.《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
4.《税务登记证》原件(已申领的提交,原证件遗失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刊登遗失公告的报纸报样;未申领的提交《申明》)。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注:1.属于企业法人(农专社)的,换照申请人为本企业(农专社);属于各类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的,申请人可为本分支机构或隶属企业(农专社),《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的申请人应一致,但各类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如已遗失或未申领的,申请人只能为隶属企业(农专社)。
2.企业经营范围中如有标注许可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且该许可经营项目已调整为非前置许可项目的,不能单独申请换照,只能通过申请经营范围变更进行同步换照。
3.《企业“一照一码”换照申请表》、《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申明》可登录泉州工商红盾信息网()下载或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二、电子营业执照(2015年12月1日开始全面发放,至2016年12月底前发放完毕)
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端使用指南
一、电子营业执照介绍及发放的意义
电子营业执照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全国统一标准颁发的载有企业登记信息的数字化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根据2013年10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的精神,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建立以电子营业执照为支撑的可信网上业务办理,符合商事登记、后续管理便利化以及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可以为电子政务和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互联网+”应用提供保障。
二、电子营业执照的功能和应用
电子营业执照采用密码技术,具有市场主体身份认证、防伪、防篡改、防抵赖等安全保障功能,同时便于携带、支持在线身份验证和签名。目前,可利用电子营业执照作为身份认证,进行网上查验、“网上工商”业务办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自主申报信息,以及自主更新电子营业执照载有的企业登记信息。
三、电子营业执照的使用操作
1、安装驱动
驱动下载地址: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下载中心栏目
福建工商红盾网->网上工商->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下载中心)。安装说明请看“业务指南”栏目。
电脑安装驱动成功后,将电子营业执照正确插入读卡器,然后连接电脑USB接口,以后就能在线使用。
2、修改PIN码
PIN码相当于登录密码,初始PIN码为:12345678。企业领取电子营业执照后请及时修改PIN码并牢记,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修改路径: 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电子营业执照自助服务,输入PIN码登录后进入“口令修改”修改PIN码。
3、应用
(1)查看。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电子营业执照自助服务,输入PIN码登录后可进行验证查看。
(2)“网上工商”业务的登录。进入福建工商红盾网->网上工商
),点击有关业务,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可办理相应“网上工商”业务。
(3)自主申报年报或其他信息的登录。进入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点击年度报告申报或其他信息申报模块,选择电子营业执照方式登录,可进行年报或其他信息自主申报和公示。
(4)企业办理变更登记业务后,可选择自行在线更新卡片信息。
更新路径: 电子营业执照查询系统-电子营业执照自助服务,输入PIN码登录后进入“更新下载”进行更新。
三、市场主体年报(每年1月1日到6月30日)
1.年度报告主体
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在我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2.年度报告内容
(1)企业年度报告的内容为企业上一年度末的有关信息,分为应当申报公示的内容和可自主选择公示的内容。应当申报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填报)、企业经营状态信息等相关信息;自主选择公示内容包括:资产总额、负债总额、销售总额等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信息。
(2)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
(3)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度报告包括下列内容:行政许可取得和变动信息,生产经营信息,资产状况信息,开设的网站或者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联系方式信息。
3.未按规定进行信息报告与公示的法律后果
第一:违规市场主体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1)对未履行年度报告及公示义务的市场主体,工商部门将在当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之日(6月30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2)工商部门发现市场主体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通过公示的地址无法与市场主体取得联系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个体工商户标注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以公示。
3)异常名录内企业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的,将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4)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企业信息将作为重要考量因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依法被予以限制或者禁入。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违规可能被给予行政处罚
企业违反信息公示义务如不按时公示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第三:工商局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
工商部门将接受公众对市场主体信息不实的举报,并将于每年年度报告公示结束后对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随机摇号抽查,其中对企业将抽取不少于3%的比例进行检查。工商部门可以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进行检查,也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抽查结果由工商部门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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