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委托合同范本_估价委托合同样本
目前,随着房地产行业的繁荣,房地产估价委托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签订估价委托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估价委托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估价委托合同范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土地估价等事宜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甲方因了解土地市场价值,为政府协议出让该地块提供价格参考依据的目的,委托乙方对下列土地在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价值进行评估,估价范围为: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估价需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上列土地之价值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最后出具该委估土地的估价报告书,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给甲方。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将委估土地的权属资料、规划指标、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增加建筑面积等估所必要的资料提交给乙方,或配合乙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查阅、抄录委估房地产估价所必要的资料。
甲方应提交给乙方的资料具体如下:
1、项目总体情况介绍
2、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原有合法建筑面积及新增建筑面积
3、项目各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项目各宗地红线图
5、其他
三、甲方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时,乙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到现场勘察。
四、乙方对甲方委估土地的文件资料应妥善保管并尽保密之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开或泄露给他人。
五、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估价服务费依甲乙双方认同的下列收费办法计算: 本次评估标估价金额为人民币 元,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土地价格评估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4]2017号)文件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本次估价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甲方应在委托当日支付乙方定金人民币 元, 并由乙方向甲方开具收款收据,定金的具体数额由乙方根据估价项目的大小及复杂程度而定。余款待本项目地价评估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六、乙方如无特殊原因和正当理由,不得迟于双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估价报告书,每逾期一日未交付估价报告书应赔偿甲方估价服务费 5 %;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交前述有关文件、图纸、凭证等资料,乙方可按耽误时间顺延估价报告书的交付时间。
七、甲方如果中途中断委托估价请求,乙方工作已经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乙方工作尚未过半,甲方则应付给乙方全部估价服务费的 %,或已付的估价服务费不予退还,上述两者之中取其高者。
八、甲方接到乙方提交的估价报告书次日起3日内,如对估价结果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可向乙方提出申请复估或重估书,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申请复估或重估书次日起3日内,完成委估房地产的复估或重估报告书交付甲方,乙方不再追加索取估价费用。甲方逾期不提出异议者,视作甲方已认可估价成果,估价报告书即可生效。
九、其他:
十、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本合同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公证机关执一份。
本合同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正式签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估价委托合同范文2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乙方: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本着自愿平等原则,就以下的房地产估价项目达成本委托合同书。
第一条房地产估价委托内容
1.委托估价项目:;
2.估价基准日:年月日;
3.估价工作开始日期: 年月 日;
4.估价报告提交日期: 年月日;共提交报告 份;
5.估价目的:
第二条估价收费
1.依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国家物价局价费字<1992>625号《资产估价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深圳市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收费标准及项目特点,双方议定本项目总收费人民币 万元;
2.费用支付办法和时间。①本委托协议书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预付人民币 万元,乙方收到预付款后开始进行估价工作。②余款人民币 万元在甲方取报告时付清。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
1.甲方为乙方提供被估价资产的相关资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任;
2.甲方派熟悉情况的专人配合乙方进行估价工作,并为乙方详细介绍相关的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场地;
3.甲方按第二条协定,及时支付估价费用给乙方;
4.如本估价项目需要到本市以外地方进行有关估价程序,相关费用亦由甲方负责,费用不包括在第二条总收费之内。
第四条乙方责任
1.乙方按国家有关资产估价的法律法规,履行必要估价程序,在独立、客观、公正、科学基础上进行估价;
2.乙方对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公正性、合理性负责任;
3.乙方应派遣估价专业人员到甲方现场进行资产估价业务,并及时向甲方通报估价情况;
4.估价结果出来时,报告初稿完成并征求甲方的意见后,乙方出具估价报告,甲方的意见必须客观、真实;
5.对甲方提出的在估价工作或估价报告中存在的疏忽、遗漏、错误和估价结果提出的意见进行补充、修改、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