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样本

2016-11-25

依据我国航运法律体系,水路货物运输分为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沿海、内河货物运输。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是这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水路货物运输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一

托运人(甲方):

承运人(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

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 5 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

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

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 25 日前结算。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 二、货物品名及包装: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船舶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

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二

托运人(甲方):上海海螺物流有限公司

承运人(乙方):宣城中阳水路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自行组织船只,从事国内运输业务。

三、装船期及载货量:

采取分批承(发)运,甲方每月 5 日前下达下月发货计划,乙方于每月 10 日前确认承运计划。

四、发货人、收货人及运费率见附件,乙方不承担货物装卸费用。

五、数据与交接:

货物数量以发货人发货单据为准。乙方必须加强现场监装、监卸工作,确保货物的交货数量。

六、乙方确保船舶处于适运状态,适于收受、载运和保管货物,若装货前发现船舶不符合装卸要求,甲方有权不装货,乙方所派船舶到甲方,甲方必须安排五小时内装货。

七、运达期限:在正常的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货物装船完毕后,在合理期限内及时将货物保质、保量运达收货人指定地点。

八、结算与付款:

按发货人发货单结算运费,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每月上旬,乙方提供收货人货物交接清单,凭运输发票结算或当地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每月 25 日前结算。

甲方按乙方提供的账户汇款,如因账户性质及其他原因不能收到运费,所产生的法律纠纷由乙方承担或现金结算。

九、保险:乙方负责办理船舶保险。

十、税收及费用:涉及货物的税、费由甲方承担,涉及船舶及运费的税、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违约责任:

1、在货物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如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货物受损 二、货物品名及包装: 熟料或灭失或掺杂等影响货物品质的情况,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由甲方扣除相应运费。

2、乙方因超载或故障等原因,要求减载或转载才能交货的发生的过载、转运等费用和货物亏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车辆发生计少包,由乙方赔偿少包损失并承担亏吨运费。

十二、特约事项:

乙方船舶必须具备良好的盖船设施,货物装妥后及时盖船,并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处于密封状态。

乙方必须提供船舶保险单,营运证,船舶所有权证书,航行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保证内容真实、清晰。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因生产、销售需要而对船只进行的调度安排,不得违反仓库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乙方船舶如违反上述条款及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除赔偿损失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自 2013 年 4 月 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止。 十四、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托运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担起诉讼。

十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国家法律,法规为基础。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13年3月25日 2013年3月25日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范文三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 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 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 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 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 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责任,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 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 货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情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附:运单编号: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装运时间: 年 月 日

签发地点: 省 市 区 路号 装运地点: 省 市 区 路 号

发货人: 承运人:

托运人签章 承运人签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要求运达的时间: 年 月 日 时前要求运达的地点:

收货人: 货物名称: 规格 型号: 重量: 体积(长×宽×高): 包装形式: 件数: 出厂价格: 承运车辆车牌号: 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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