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3篇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范文1
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党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作为一名教师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向家长索取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要公正从教,所谓公正从教就是指对待每位学生都公平公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条例中表示,共产党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对于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处理。
我作为一名教师,只有踏实工作,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才能够让自己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同时,不断总结自己的工作经验与不足之处,不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只有更加的完善自我,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只有严守法律法规,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身,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范文2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不能只是口上说说、纸上写写、墙上挂挂,要多管齐下,落实在行动中。
一是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要求和纪律要求,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各级党委要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纪委要落实好监督责任。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党章》明确规定,把党内监督和执行党的纪律作为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职责。落实好《准则》和《条例》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纪律保证,纪委要履行好监督责任。
三是党员要发挥好表率作用。党员是党的细胞,是党组织联系群众的纽带。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更要带头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绝走过场,要在全党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心得体会范文3
廉洁从政,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廉政准则》就是为党员领导干部“量身”制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按“8个严禁”、“52个不准”办事,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第一,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当好人民公仆,不做“权”、“钱”、“色”的奴仆。
《廉政准则》重申:“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当好人民公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廉洁从政的内在要求。当好人民公仆,必须把好权利、金钱、美色这三关。
不做“权”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违纪违法道路,与他们对自己手中权力的错误认识有关,他们没有弄懂自己手中的权力是谁给的这个命题。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为党员领导干部提供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的机会,创造了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党员领导干部只能做人民的公仆,不能做人民的主人;只能切实用好手中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而不能把权利作为谋取私利的资本和手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廉政准则》,不断规范从政行为,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
不做“钱”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金钱观。春秋时,宋国司城子罕清正廉洁,受人爱戴。有人得到一块宝玉去献子罕,子罕拒受并说:“您以宝石为宝,而我以不贪为宝。”马克思主义科学地揭示了金钱的本质和历史作用,认为金钱作为物质财富,是人类创造的,并为人类服务,人类应当是金钱的主人,而不是金钱的奴隶。党员领导干部对待金钱要有一种淡泊的态度,保持共产党人应有的本色和气节。
不做“色”的奴仆。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是社会公众的道德典范,自尊自重,洁身自好。毛泽东同志早在1939年就要求共产党人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胡锦涛同志对党员领导干部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其中一条就是“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如果在生活作风上不检点、不正派,在道德情操上打开了缺口,出现了滑坡,那就很难做到清正廉洁。陈良宇、胡长清、成克杰、马向东、何闽旭等腐败分子,都拜倒在女人的石榴裙下,做了“色”奴,最后葬送了自己美好前程。
第二,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首先从思想上确立“准则”,防止和克服失衡、寻租、侥幸心理
任何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思想上牢固确立廉洁从政的“准则”,应该防止和克服以下三种心理:
克服失衡心理。心理失衡,大都缘于不适当的比较。有些领导干部总是不正确地把自己与他人相比,逐渐心态失衡,最终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怎样才能克服这种失衡心理呢?关键在于和谁比、怎样比。比较是有不同“参照系”的,“参照系”选错了,就会比出坏心情,比出怨气,比出失落感。
克服寻租心理。有的领导干部信奉“不捞白不捞”、“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总觉得权利是有价值的,是可以像商品一样出租获利的,见到送上门来的“承租者”,便抵不住诱惑,笑纳他人钱财,放纵私欲。随着捞取好处次数的增多和数额的增加,当初恐惧和害怕的心理逐渐减弱,寻租心理愈加疯狂,乃至来者不拒甚至伸手索要,最终走上不归之路。这样的领导干部,违反廉洁从政的基本准则,使公权与市场经济活动发生不正常联系,使个的经济活动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使特定关系人的行为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这是惨痛的教训。
克服侥幸心理。有一些违纪违法的党员领导干部对自己的问题没有清醒的认训人,反而抱着侥幸心理。有的认为自己有后台,“背靠大树好乘凉”;有的认为自己违纪违法手段很高明,方式很隐蔽,不会被发现;有的认为送钱的人都是“自己人”,不会出卖我;有的认为收受他人贿赂,别人不知道,即使被查,只要我不说就拿我没办法。殊不知,这些都是自欺欺人的。这些所谓的“背靠大树”,其实是靠利益关系维系的,利益链条一旦断开,一切都会土崩瓦解。更要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随着反腐的力度不断加大,任何腐败行为都逃脱不了党纪国法的严惩,任何侥幸的美梦都注定要破灭!
第三、作廉洁从政的表率,要求我们知行一致,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从政之德是为政的基础。常修从政之德,贵在一个“常”字,重在一个“修”字。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赚政准则》,必须从自身做起,从日常做起,从现在做起,做到慎初、慎微、慎独。
慎初。宋代思想家程颐曾经说过;“一念之欲不能制,而祸流于滔天。”纵观现实生活中腐化堕落的领导干部,走向不归路几乎都与“不保初”有关系。有一个贪官在法庭陈述中说,我第一次接受别人钱时,有好几天心里头一直沉甸甸的,饭吃不香,觉睡不好,思想斗争很激烈。最后,我给自己找到一个心理台阶--“下不为例”,随后,一发而不可收。所谓的“下不为例”,其实成了“下回继续”……所以,与其悔不当初,不如慎之于初。
慎微。“祸患常积于忽微”。许多腐败犯罪,是从小事、小节和不检点开始的。过去讲的“谨小慎微”是讲不大气,但是在廉洁自律、反贪拒腐这方面,还是“谨小慎微”好,这是贬词褒用。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不贪小利而忘大义,不积小疾而埋大患。廉洁从政,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原则,把握方向,不能因小失大。
慎独。慎独是一种高境界的考验。东汉太守杨震以“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夜拒黄金十斤,成为千古慎独佳话。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握住自己,很重要的就是要善于慎独自处,在无人监督的情况下不断进行自我反省、自我解剖。慎独,没有八小时内外之分,也没有官大官小之别。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注重品德修养,提升人生境界,在拒腐保廉上做到“五个一样”:在单位、在社会上一个样,公开场合、隐蔽场合一个样,有人在场、无人在场一个样,有条件时、条件时一个样,有人监督、无人监督一个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