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

2016-12-07

就我国目前现行的经济体制和创业教育模式的发展现状来看,大学生创业教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盐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启发。

盐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江苏盐城大学生创业就业可享三条利好政策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盐政办发[2014]66号文),对我市201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力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利好”政策?记者采访了市人社局人才中心负责人,对此作出全面解读。

“总体来说,利好政策主要分为三大块,分别为刺激高校毕业生就业、鼓励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该负责人指出。

刺激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主要有三条:

继续购买30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为解决大学生就业难,同时缓解基层公共服务领域人才短缺状况,今年,我市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拿出300个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重点吸纳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两困”高校毕业生。关于300个岗位信息,大家请及时关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地方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基本生活补助。

残疾高校毕业生享受求职补贴。对毕业年度内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按规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不低于其实际缴费的二分之一、不超过三分之二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鼓励企业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政策: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15年年底。对当年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经办金融机构可根据其实际吸纳人数,按每人不超过1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额度发放小额担保贷款,并由同级财政给予50%的贴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县(市、区)统一按市规定的对企业组织开展岗前培训的补贴标准和办法给予补贴。对小型微型企业当年新招收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

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政策主要有三条:

毕业两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业无法提交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开办者、各类园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按规定落实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按规定免征或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直接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其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按规定免征增值税。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的额度申请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由财政据实全额贴息;对从事非微利项目的,给予50%的贴息。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规定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补助。此外。为引导更多大学生自主创业,记者获悉,2014年至2015年,我市将实施青年大学生创业“三万”工程:青年大学生创业扶持万名计划、青年大学生创业意识培训万名计划、青年大学生创业模拟实训万名计划。建立一批适合不同阶段大学生创业的全方位、阶梯型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依托盐高校高职校,政校共建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依托各类经济开发区、特色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建市级大学生科技创业园;依托服务业集聚区、特色服务业基地,创建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街区、大学生创业实习见习示范基地,并积极申报创建一批省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对新建市级以上创业示范载体的投资主体,所在县(市、区)给予创业载体创建奖励。

盐城市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大学生创业贷款的申请问题

近年来,为支持大学生创业,国家和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优惠政策,涉及融资、开业、税收、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等诸多方面。

(1)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资金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低于3万元),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追加到50%以上,余款可在3年内分期到位。

(2)大学毕业生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经税务部门批准,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3)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并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 2万元左右。

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确定需延长的,可申请延期一次。 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4)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自主创业毕业生保管人事档案(包括代办社保、职称、档案工资等有关手续)2年;提供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服务;适当减免参加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收费;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5)以上优惠政策是国家针对所有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所制定的,各地政府为了扶持当地大学生创业,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法规,而且更加细化,更贴近实际。

例如: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关规定,上海地区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可享受免费风险评估、免费政策培训、无偿贷款担保及部分税费减免四项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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