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模板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营造文明守纪和谐校园,校园应该多普及法律知识。做一份漂亮的法制手抄报提高法律意识。小编精心收集了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模板,供大家欣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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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资料:法律小故事
故事1
父母从潮阳来广州做生意后,阿龙就跟着奶奶一起生活,奶奶对这个孙子百依百顺。 2002年,父母把14岁的儿子接到广州来生活。由于长期缺少沟通,阿龙的父母和儿子已经没什么话可说,只要见儿子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夫妻俩就严厉斥责,早被奶奶宠惯了的阿龙哪里受得了,没几天,和父母大吵一番后,阿龙离家出走了。当年1月30日,阿龙在外面和同学的弟弟、10岁的小文一起玩时,发现身上的钱花得差不多了,阿龙想在小文身上打主意。阿龙把他带到白云区三元里附近的草地上,勒死后把尸体扔到旁边的沙井里。第二天上午,阿龙拨通了小文家里的电话,要小文家长拿1000块钱来赎人。最后压低到600元,在约定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小文家人随即报警。阿龙几次变换交钱地点,最后约定小文的家人把600元现金放在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门口左侧垃圾桶里。当晚10时,阿龙取出垃圾桶里面的钱,然后直奔麦当劳。饱餐一顿后,阿龙在麦当劳门口被警察抓住。阿龙的行为犯了故意杀人罪,考虑到阿龙犯罪时没有满18周岁,广州中院从轻判处阿龙15年有期徒刑。
故事2
一天晚上,原励德实验中学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让人费解的是杀人凶手竟是一个未满14周岁的少年,而被杀者竟然是他的同乡同窗。该校初一年级学生陈志明(男, 1998年3月生,上云桥镇人)与刘小乐(男,1989年7月生,上云桥镇人)因锁事发生口角纠纷,陈志明动手打了刘小乐一耳光。恼羞成怒的刘小乐失去理智,从床下抽出一把水果刀,对着陈志明的脑部、腹部等处连刺三刀。陈志明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当晚,县公安局迅即组织侦技人员赶赴现场,将刘小乐抓获归案。
法制伴我行手抄报的内容:关于法律的名言
1) 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2) 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3) 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4) 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德谟耶克斯
5) 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6) 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7) 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8) 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9) 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10) 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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