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流动人口不满六个月不能申请居住证
从2016年2月1日起,在济南市流动人口登记不满6个月的居民不能申领居住证了。居住证的有效期也从原先的三年改为一年。
为切实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济南市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3号《居住证暂行条例》(2016年1月1日颁布实施)第二条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济南市流动人口已办理居住登记,尚未取得“居住证”,可以到暂住地派出所打印“流动人口信息详情”,并加盖登记地派出所户口专用章,作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登记满6个月,符合申领居住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可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民警受理并打印《山东省居住证领取凭证》,由申请人签字确认后,10个工作日依凭证取证。依照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济南市居住证3年有效期改为1年,每年签注一次,居住证到期前1个月内换领新居住证。目前济南市流动人口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一律免费。之前发放的居住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目前,流动人口进行居住登记有以下四种渠道:1、可通过互联网申报居住登记;2、可通过用工单位申报社会用户后进行居住登记;3、可通过出租房屋房主申报社会用户后进行居住登记;4、可直接到派出所户籍室和社区警务室或社区服务机构进行居住登记。
何为居住证?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发达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尝试,为中国制定技术移民办法,终形成中国国家"绿卡"制度积累了经验。目前北京、天津、上海、深圳、青岛、西安等城市为引进人才,都相继出台了工作居住证制度。持有居住证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可享受当地居民的待遇。
居住证新规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开始 施行。条例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申请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