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案例3篇
由于参与谈判各方的利益、思维及行为方式不尽相同,存在一定程度的冲突和差异,因而谈判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寻找共同点的过程,是一种协调行为的过程。下面小编整理了谈判案例,供你阅读参考。
谈判案例篇1
广东一家乐器制造厂邹经理惴惴不安地走进会议室,谈判桌前坐着的是4位沃尔玛的谈判代表,他们中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
邹经理的需求很简单,他手下有6000人的工厂,他需要沃尔玛20万把吉他的订单,以维持工厂的运转和盈利。但是谈判对手显然有备而来。“他们已经掌握了足够多的信息。”邹经理一开始便被沃尔玛“大鳄”的气势所压倒--沃尔玛的谈判代表侃侃而谈,中国现在有多少家乐器厂,规模多大,各自生产哪些产品和半成品。
“他们是非常职业化的商人。”邹经理开始深呼吸,“虽然沃尔玛的谈判队伍中没有乐器圈的人,但显然,他们对这一行业的市场足够了解。”更重要的是,沃尔玛的谈判队伍透露给邹经理一个重要信息--同行的企业都在争做这笔订单。
由于沃尔玛的采购量大,邹经理还是接受了沃尔玛开出的条件。沃尔玛开出的价位,让邹经理每把吉他获得的利润只有之前普通订单的一半。但这不是沃尔玛所要求条件的全部。让邹经理让人无法相信的是“沃尔玛提出,要把电吉他的音箱部分订单交给另一家工厂生产,而我们只是生产吉他机身和负责组装。”这让邹经理的利润再次被剥夺走5%.
最后,邹经理了解到了沃尔玛的“良苦用心”, “一家香港注册公司以来料加工的名义,找到上海一家工厂生产音箱,由于电吉他是销往美国的,所以沃尔玛直接和这家香港注册公司签订采购协议,可以免除进口关税。如果我们直接向上海工厂采购则需要加增进口关税。" 邹经理认为自己和沃尔玛谈判团队的交手中,对方确实是有备而来!没想到他们的谈判队伍对谈判专业知识如此了解!利用产品的特点分解了订单,获得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问题:谈谈双方中谈判中如何分析环境因素的,这场谈判对双方有何利弊?
谈判案例篇2
中国某工程承包公司在加蓬承包了一项工程任务。当工程的主体建筑完工之后,中方由于不需要大量的劳动力,便将从当地雇用的大批临时工解雇,谁知此举导致了被解雇工人持续40天的大罢工。中方不得不同当地工人进行了艰苦的谈判,被解雇的工人代表提出让中方按照当地的法律赔偿被解雇工人一大笔损失费,此时中方人员才意识到他们对加蓬的法律太无知了。根据加蓬的劳动法,一个临时工如果持续工作一星期以上而未被解雇则自动转成长期工,作为一个长期工,他有权获得足够维持两个妻子和三个孩子的工资,此外,还有交通费和失业补贴等费用。一个非熟练工人如果连续工作一个月以上则自动转成熟练工,如果连续工作三个月以上则提升为技术工人。工人的工资也应随着技术的提升而提高。而我国公司的管理人员按照国内形成的对临时工、长期工、非熟练工、熟练工以及技工的理解来处理加蓬的情况,结果为自己招来了如此大的麻烦。谈判结果可想而知,公司不得不向被解雇的工人支付了一大笔失业补贴,总数目相当于已向工人支付的工资数额,而且这笔费用属于意外支出,并未包括在工程的预算中,全部损失由公司自行支付。
谈判案例篇3
20世纪末,一个最著名的谈判案例就是戴姆勒—奔驰的子公司和克莱斯勒公司的合并谈判。1994年,戴姆勒—奔驰的子公司梅塞德斯—奔驰股份公司在海尔穆特·维尔那的领导下,开始寻找合作伙伴。戴姆勒集团的战略规划负责人考德斯回忆道:“当时在董事会上谈到公司业务的时候,我们总是离不开轿车的话题,仅靠梅塞德斯的牌子,我们的增长已经达到了极限,要想获得新的增长点,就必须依托其他的牌子。”克莱斯勒求贤若渴也有很长时间了。“克莱斯勒和戴姆勒—奔驰是天配,对此我毫不怀疑。”克莱斯勒公司董事长伊顿说。在5月21日的股东大会上,克莱斯勒副总裁路茨就此事表态说,虽然宝马深受人们的尊敬,但是戴姆勒—奔驰的生产线更适合于克莱斯勒。
当时在长达8个月的谈判期间,维尔那也曾经试图和克莱斯勒就合作事宜进行会谈。此后,几经周折,戴姆勒给这次秘密行动起了一个名字叫“伽马”。伽马是希腊语的第三个字母,前两个字母代表曾经进行过,但是没有成功的联合计划。
1998年5月6日,德国戴姆勒—奔驰股份公司与美国克莱斯勒汽车制造公司宣布合并,组成新的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两强联合决定了近50万人的命运,将创造高达2 600亿德国马克的年营业额,几乎相当于整个丹麦的国内总产值。这一消息立刻震动了全球工业界和经济界。同一天在《华尔街日报》登载了一篇文章,题为《戴姆勒·克莱斯勒的秘密会谈——350亿美元的两强大联合》。文章一见报,戴姆勒的股票顿时由178德国马克猛涨到201德国马克,克莱斯勒的股票由4l美元涨至53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