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禁毒日的发展历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7条规定,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有关禁毒方面的文章,欢迎阅读:
发展历程
199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授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可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首先授权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部分毒品犯罪死刑案件。
1991年6月,中国召开全国禁毒会议。
1991年4月30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召开第34届反毒品会议。
1990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会第十七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禁毒规定》,共16条。
1990年11月中国成立了国家禁毒委员会。
1990年4月9日,世界部长级反毒品大会在伦敦召开。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联合国在美国纽约联合国大厦举行禁毒特别大会。
1989年11月13日,国务院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除吸毒、贩毒,“除六害”运动。
1988年11月,100多个国家代表在维也纳订立了全面反对毒品走私的国际性协议。
1988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1987年6月联合国确定每年6月26日为国际反毒品日。
1984年9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1982年3月8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的决定》。
1973年3月,联合国麻醉品滥用管制基金成立。
1946年2月16日麻醉药品委员会成立。
1946年2月16日联合国麻醉药品司在日内瓦成立。
禁毒宣传标语
1、抵制毒品,参与禁毒。
2、珍爱生命,拒绝毒品。
3、莫沾毒品,莫交毒友。
4、防毒反毒,人人有责。
5、扫除毒害,利国利民。
6、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
7、吸毒是犯罪的祸根。
8、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
9、有毒必肃,贩毒必惩,种毒必究,吸毒必戒。
10、四禁并举、堵源截流、严格执法、标本兼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