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廉洁自律学习心得体会3篇

2017-01-12

廉洁自律是我党一贯倡导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党和人民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最基本要求。下面是为大家准备的党员廉洁自律学习心得体会,希望大家喜欢!

党员廉洁自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1

12月3日下午,麻栗坡县地震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克服一切困难把工作做好,把事情办好,积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服务。

一要提高认识,增强政治理论学习。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是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大家要领会精神,把握要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精神和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用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各项工作创新发展。

二要率先垂范,增强战斗力。领导干部起着引领和示范的作用。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准则》、《条例》提升业务知识技能,在学习工作中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争当学习型好干部,争做服务型好干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要廉洁自律,争先创优。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和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相结合,深刻把握其精神实质。党员干部要带头树立严谨、务实、守规、廉洁的党员干部形象。围绕中心工作破解难题,将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党员廉洁自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2

近日,县纪委在党政网下发了关于报送《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的通知,这是落实中省市纪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示精神和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的有效措施。通过学习《廉洁自律准则》,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反腐倡廉的重大意义。作为一名基层纪检干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肯定会和不同社会阶层、不同文化修养、不同价值观念的人接触,会不可避免地遇到形形色色的诱惑和考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廉洁从政、廉洁执纪、廉洁奉公,从小事做起、从自身严起,不断强化自律意识,在“三慎”方面下功夫。

一是慎独。所谓“慎独”,就是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仍然能够做到谨慎不苟。东汉的杨震去做太守,有故人送黄金,杨震不收。来人说:“我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没有人知道我到你这里来。”杨震回答他说,“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怎么能说没有人知道呢?”来人灰溜溜的走了。至今各地还有不少杨姓宗祠的“四知堂”,用来纪念先祖的廉洁之风。在面对外部世界形形色色的诱惑时,能够像杨震那样做到慎独是自律的根本保证。这就需要我们经常审视自己的内心,拂去思想上的灰尘;经常检讨自己的言行,反思自己有没有越过“雷池”。只有通过经常性地自我剖析检讨,一刻也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才能真正做到“慎独”。

二是慎初。慎初就是把住第一次,守好头一关。《诗经》曰:“靡不有初,鲜克有终。”意思是事情一旦有了开头,很少能够终止。明朝张瀚在《松窗梦语》里记载:自己初任御史,曾去参见都台长官王延相。王延相没有大谈为官之道,只给张瀚讲述了自己的一次乘轿见闻:一天,乘轿进城,路遇大雨。一轿夫脚穿新鞋,从灰厂到长安街,小心翼翼择地而行,生怕弄脏了新鞋。进城后,路面泥泞渐多,轿夫一不小心,踩入泥水坑中,由此便高一脚低一脚地随意踩去,不复顾惜了……王延相说:“为官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张瀚听了以后,“退而佩服公言,终生不敢忘”。这个“新鞋踩泥”的故事警示我们要慎初。回顾一些腐败官员的人生轨迹,发现有很多都是因为没有把握住“第一次”,没有做到“慎初”的缘故。他们在面对诱惑的时候没有把持住,于是就有了“第一次”;而有了第一次之后,往往便会一而再、再而三,一发不可收拾,最后“船到江心补漏迟”,等到自己醒悟过来已经晚了。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原局长周航在忏悔中说:“第一次很重要,第一次你没把牢,后面就很难了。第一次送钱你拿了,第二次送你你不要,人家会说你假正经。结果你收了他的钱,他要你办事,你总不能拉下脸说不行。”事实的确如此,只要有了第一次,就已经身不由己了。所以,我们不能以“只此一次”来放纵自己的欲望,也不能以“下不为例”来为自己开脱,真正守好“第一次”,把好“头一关”,避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三是慎微。“慎微”意思是说在微小之处谨慎,认真重视和正确处置关于“小节”的事情。古人云:“不矜细行,终累大德”,“道自微而生,祸自微而起”,说的都是注重小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后汉书》记载,南阳太守羊续很喜欢吃鱼,他手下有一个府丞,投其所好送来一条鲜鱼。羊续碍于情面没有拒绝,等来人走后,他把鱼挂在了房檐下。不久,这条鱼就干得只剩下骨头架子了。后来,这个府丞又送来一条鱼,羊续用手指了指那条干鱼。府丞面红耳赤,悻悻而回,从此再也不敢送鱼了。十八大以后,又有不少官员因腐败落马。想想这些人,贪婪的胃口大得像“老虎”,但最初他们不过如“苍蝇”,飞蝇逐臭,叮的可能只是人家送的“一条鱼”。可不要小看这条“鱼”,正是这条“鱼”,开“胃”养“胃”,让经不住诱惑的官员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最终跌入深渊。可见,小节并不小,“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互为依存、相互转化的。我们有的人认为平时喝点小酒、打点小牌、让基层买点土特产,收点小礼物,区区小事、无伤大雅、不足挂齿。这是非常有害的想法。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世界上事物的发展变化,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小节方面不注意,最后就会出现大问题。现在,各级都在大力开展防止和纠治不良倾向活动,我园也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具体的防纠措施,其中大部分是针对一些平时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小问题小毛病的。我们要切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扎实搞好不良倾向的防止和纠治,避免“小苍蝇”长成“大老虎”;要注重小节,防微杜渐,不以恶小而为之,从细枝末节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不出一点界,不越一点矩。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我们必须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告诫全党全国人民要使清廉成为一种习惯,文中观点我十分赞同。正所谓“一人不廉,全家不圆”,我们基层工作者更要把清廉当作服务群众的最好的“护身符”,敬畏法纪、敬畏职务,以我之安好换家之晴天。

党员廉洁自律学习心得体会范文3

10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修改通过,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实现了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为纪检机关履行职责,提供了重要纪律武器和制度利器。作为一名高校党员教师,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感觉自己肩上的担子更重了,对新形势下我党承担的历史责任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对党员的义务与责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下面就自己学习《准则》和《条例》谈一谈心得体会。

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修订,真正实现了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的转变。

原有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03年12月颁布实施,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经济形势的发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从严治党的新需要,特别是原来老条例中的法纪不分问题,使得法纪问题与刑法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部分重复,浪费了行政成本,同时也出现了部分以纪代法、越粗代庖等现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按照法纪分开的原则,删除了70多项与法律重合内容,真正实现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条例同时强化负面清单作用,将原来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修改为六类: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这就使得党章关于纪律更加具体化,使制度更加规范,处分体系更加完善。这样可以更加明确的告诉党员干部哪些行为不能做,使得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可钻。新条例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加强纪律建设,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第一位。《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

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使得覆盖对象实现了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

新修订的准则将原先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应对象从原来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也大幅精简,从原先的三千多字精简至281字,突出了新条例更加抓住重点,删繁就简。原来的旧准则内容过繁,“8个禁止、52个不准”难以记住、也难以践行;凝炼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禁止性条款又纪法不分,既与党纪处分条例重复,又与刑法等法律规定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不能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且适用对象窄,仅针对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同时新准则将内容要求从原来的禁止性的负面清单转变成倡导性的廉洁规范,修订完善后的新准则,也将让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实践中易学易记,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通过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让我更加充分认识到廉洁和纪律的重要性。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执政党,没有相关制度及纪律的严格要求,不坚决反对和有效预防腐败,听任腐败在党内滋生蔓延,就会消弱党的根基,严重时,会威胁党的执政地位,这不仅会亡党也会亡国。在当前的新形势下,我们党不仅面临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同时还面临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艰巨繁重的任务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党自身存在的问题更加凸显。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对党最大的威胁莫过于此。如果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削弱党的执政能力、动摇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党建设的理论基础还相对薄弱,对党的制度建设研究明显不足,党内规则的目标任务、体系框架缺乏理论支撑。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体现了我党应对新形势、新任务的变化,以更加积极、昂扬的态度应对新挑战。

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作为一名高校党员老师,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不仅使自己能够更加清晰的认识到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而且也更加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责任和约束。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