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海丝特与潘金莲对比下看婚姻中的伦理道德
摘 要:海丝特·白兰与潘金莲都是传统婚姻制度下的悲剧人物,都是各自不同时代的牺牲品。她们都对传统婚姻中的伦理道德进行了反抗,海丝特最终得到了人们的爱戴和理解,而潘金莲则得到了千古骂名。从二人的不同结果,探讨婚姻中的伦理道德。
关键词:海丝特·白兰;潘金莲;婚姻制度;伦理道德
海丝特是19世纪著名浪漫主义小说家纳撒尼尔•霍桑的代表作《红字》中的女主人公。潘金莲是中国传统文学中的一个代表人物。这两个女性形象处于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她们之间有很多差异但也有很多共同点,下面通过对其进行对比,来探讨婚姻中的伦理道德。
一、 传统婚姻的牺牲品
意大利著名学者维柯认为,人类历史有三大起源:宗教、婚姻、葬礼。一切民族,无论是野蛮的还是文明的,虽然彼此在时间上和空间上都隔得很远,却都会在结婚时举行隆重的仪式,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婚姻对任何民族都是一种永恒、普遍而又神圣的习俗,1都具有很强的道德约束力。
海丝特和潘金莲虽然所处的历史及文化背景不同,但两人都拥有不幸的婚姻,这是造成她们悲惨命运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
《红字》女主人海丝特•白兰是一个遭受不合理婚姻束缚的典型代表。她年轻美貌,热情奔放。她的丈夫罗格•齐林渥斯(Roger Chillingworth)则是一个脸上带着邪气与丑恶,衰老且外貌丑陋,身体畸形的伪善的老学者。在海丝特年纪尚小的时候,他诱惑她结了婚。他们的年龄相差很大,婚后,他没有给海丝特足够的关爱和爱情,两年前与她离散。她从欧洲来到波士顿。随后过着“守寡般”孤独的生活。她在回忆她无爱的婚姻时说“只能把它们当作最丑的回忆了”2她的爱情断送在没有爱情的婚姻上。然而面对没有丝毫爱情的婚姻,海丝特还是接受了。这是清教思想对她的禁锢,清教所规定的丈夫对妻子的绝对拥有权是造成她婚姻悲剧的原因。在殖民地时期的严酷统治下,清教徒力图使社会宗教化,而清教思想实际上是对人性的压制。
潘金莲是中国文学名著《水浒传》中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形象。且看《水浒传》中对她的描述:“那清河县里有一个大户人家,有个使女,小名唤做潘金莲,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因为那个大户要缠他,这女使只是去告主人婆,意下不肯依从。那个大户以此恨记于心,却倒赔些房奁,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嫁与他。”3由此可见,潘金莲并非人们所想的,天生就是淫妇。她不愿做大户的玩物,而大户因此报复于她,把她嫁给“三寸丁谷树皮”,长相猥琐,懦弱无能的武大郎。潘金莲成了大户与武大郎之间交易的牺牲品。她与武大郎没有爱情,却无法摆脱这个婚姻。中国封建社会里的女人遵守封建礼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束缚,4在这样的道德观念下,她没有选择婚姻的自由,而只能安分守己的做男人的附庸。在封建社会的东方,人们用束缚妇女的方式来保持他们的道德。
海丝特与潘金莲这两个人物都是各自时代的牺牲品,这两个人物形象同时也是对所谓的合理的婚姻中伦理道德的批判。无论是清教思想虚伪道德,还是封建社会维护男权的伦理观念,都是对人性的压制,对实现个人价值的否定。海丝特与潘金莲想要追求爱情的合理的要求,在当时的社会里,也违背其伦理道德观念,成了不可能实现的事情。在这样的传统婚姻中,所谓的婚姻伦理道德观念成了否定人性、虚伪的代名词。
二、 对传统婚姻的反抗
海丝特与潘金莲是传统婚姻的牺牲品,同时也是各自时代旧秩序的破坏者。然而,一个成为真善美的象征,而另一个成为人们口中的淫妇。是什么导致了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
海丝特与潘金莲在反抗传统婚姻的过程中,有一些相似之处。她们向传统的婚姻制度发起了挑战,向传统的伦理道德观念发起了挑战。
在海丝特的独居生活中,她向年轻的牧师丁梅斯代尔倾诉内心的苦闷,两人年龄相仿,互相吸引,逐渐产生了感情。海丝特真切感受到爱情的浪漫与甜蜜。沉浸在爱情中的她忘记了基督教的基本教义,犯了通奸罪,须在胸前侧佩戴A(adultery)字到绞刑台示众。当别人劝她说出孩子的父亲时,她说“我永远都不会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的!”当她的丈夫要求她说出奸夫的名字,她只告诉他:“我不爱你,从你那里我从未感受到爱情”。虽然痛苦、难堪,但怀着对美满爱情的执着追求,海丝特用非凡的勇气承受着来自社会道德的压力,却不甘受命运摆布,大胆的抗争,她虽然在形式上接受了A字,但从未在心理上屈服,在她看来,她的爱情与宗教、道德无关,这是人最起码的需求。这与清教禁欲思想相悖,这是对清教思想的反抗。
再看潘金莲,她为了与武大安稳过日子所做的一切努力在武松出现时瞬间瓦解。兄弟二人的强烈反差唤醒了潘金莲对爱的追求。武松打虎的英雄壮举,使得潘金莲对其一见倾心,每日好酒好菜招待,想要成就一段姻缘。怎奈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再加上武松又是一个讲求名节的的人,不用做出有悖伦常的事情。且不说叔嫂私通无论在古代还是在现代,都是不被允许的,就潘金莲对武松感情而言,她的这种感情是长期压抑下的挣扎,爱美厌丑是人的本性,追求快乐生活是一种潜意识的生物本能,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潘金莲努力改变自我的命运,体现了一种个体意识的觉醒。
海丝特和潘金莲两个拥有不幸婚姻的女人,都具有反抗精神。他们生活在女人作为附庸品存在的社会里,不肯屈从于传统道德的束缚,勇敢的追求自己的爱情,并且愿意承担自己追求幸福所犯下错误。她们勇敢的挑战社会虚伪的伦理道德观念,敢于反抗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这是一个女性对自己个体能力和价值的自我认定,她们追求个性解放,这种追求是正当的,值得同情的。
然而,综合分析海丝特与潘金莲在违背当时所谓伦理道德观念之后的不同的行为,我们也可以看出她们最终得到不同结果的原因。
海丝特在她的非法爱情受到人们的唾弃和法律的制裁之后,始终将象征着罪恶与耻辱的红“A”字带在胸前。她凭着刺绣的好手艺,帮助别人作针线活;她把辛苦赚得的不多的收入用来救济那些贫穷的人;每当瘟疫流传的时候,她总是最忘我的照顾病人。她通过自己的善良、勤劳、诚实和积极进取的精神,获得了社会的尊重和人们的爱戴。到了最后,她胸前所挂“A”字耻辱已经消失,她成了“天使(angel)”,变成了善良与完美的象征。与她相比,那些高呼清教教义的人们显得那样的渺小而又微不足道。从海丝特身上,我们看到了一个拥有不幸婚姻的女人,在追求爱情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无畏与忠诚,以及女性一切美好品质在她身上的完美体现。
潘金莲在被武松拒绝之后,她对命运的抗争变得更加激烈。这时她巧遇西门庆,并迅速投入其怀抱,被武大发现后,西门庆踢伤武大,两人依旧我行我素。为了达到和西门庆长久风流的目的,她在王婆和西门庆的教唆下,毒死武大。最终被武松为兄报仇所杀。落了个不得善终的下场。潘金莲为了达到与西门庆苟合的目的而不择手段,杀害了自己的丈夫,虽然其根源是人性受压抑,被扭曲所致,但她违背了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最终成了害人者和自我毁灭者。
面对所谓的婚姻伦理道德的压迫,海丝特通过自己的真诚善良帮助别人,成为其所在社会新伦理道德的典范,使人们认识到清教的伦理道德观对人性的压抑,实现了对自己的“救赎”。而潘金莲则矫枉过正的反抗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观念,她在与命运抗争中变得残忍毒辣,冷酷无情,不惜伤害别人来获得自己的目的,违背了整个社会应有的正确的伦理道德。
三、结语
婚姻具有一定的法律和伦理责任,感情专一与忠诚是现实婚姻中当然的伦理道德原则。人固然有许多欲望,不能只寻求自我的幸福与满足,过分注重自身的权利而置其它人利益与不顾。然而,如果没有给予人们自由选择的权利,只要求夫妻双方不惜以终生痛苦为代价去维系的婚姻,则是不合理的,对这种婚姻制度的反抗,则不能算作对婚姻中伦理道德的违背。
参考文献:
[1] 肖丽君:康尼与潘金莲的对比[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第7卷第5期,2006,10. 72-75
[2] Hawthorne, Nathanie.l The Scarlet Letter[M]. Beijing 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 1994.
[3] 杨银娥:从现代女性角度看潘金莲[J],安徽文学,2008年第10期,182
[4] 张小菊:封建礼教下女性婚姻悲剧的形成[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第10卷第1期,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