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公积金异地互贷互认何以阻力重重?

2017-05-05

广州公积金贷款又传好消息。近日,广州、长沙两地签订了《广州、长沙住房公积金异地使用合作协议》,今后,广州和长沙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职工在缴存地缴存、在户籍地购买住房的,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异地互认互贷,目前在省级区域范围内,不少城市之间早已打通,而在跨省的城市之间,要么是异地贷款政策遭遇“肠梗阻”,要么是购房人反反复复跑断腿。这种现实背景下,广州、长沙两市的住房公积金建立异地使用合作关系,值得点赞,同时还给其它跨省间的公积金异地贷款提供了借鉴。

关于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互贷的政策,国家有关部门早有构建。2014年10月,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新政,要求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2015年9月,住建部又下发了《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互贷的职责分工和操作流程,要求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抓紧出台异地贷款细则,并表示住建部将建设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信息交换系统。然而,在实际业务办理中市民却感到困难重重,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技术上没有难度,实践起来却阻力不小。

这种阻力在于,公积金属于地方政府的权限范围,各地在制定政策时难免考虑“地方利益”。直白一点解释,就是购房人在甲地缴纳了公积金,甲地一时成了公积金缴纳的受益者;而在乙地申请贷款时,乙地在没有收缴其公积金的情况下为其提供购房贷款,就成了利益受损者。这种“利益割据”是包括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社保卡跨区异地报销等等障碍的根本原因。

其实,在互联网时代,异地贷款以及跨区报销等形成的利益落差,是完全可以通过信息互通互联,由利益受益方给予利益受损方以一定补偿的。“利益割据”本身是一种区域封闭式思维,利益协商与补偿机制则是一种技术问题,前者的思维模式并不符合社会开放的发展进程,而后者与其说是技术问题,不如说是一种懈怠,因为建立区域间的利益协商与补偿机制,实在没有什么难度,比开发一个政务APP复杂不了多少。

近日,人社部公布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要求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提升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结算、异地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等异地业务的经办效率,方便参保人就近办事。从公积金异地贷款,到社保卡跨区异地报销,国家层面频频出台推进政策,本身就说明存在落地实践的阻力,而这种阻力无外乎“利益割据”。

在一个人口大流动的时代,公共服务的异地转移接续和办理使用,既是民众福祉的现实需要,也表征着社会文明的累进程度,加快公积金互认互通互贷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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