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蒙随笔散文欣赏:生命健康的三个标准

2016-11-12

导语:王蒙,男,中国当代作家、学者,河北南皮人,祖籍河北沧州,1934年10月15日生于北京。1940年入北京师范学校附属小学。1945年入私立平民中学学习,上中学时参加中共领导的城市地下工作。194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地下党员。1950年从事青年团区委工作。1953年创作长篇小说《青春万岁》。1956年9月7日发表短篇小说《组织部来了个年轻人》,由此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后在京郊劳动改造。1962年调北京师范学院任教。1963年起赴新疆生活、工作十多年。期间学会的维吾尔语。1978年调北京市作协。1979年平反。1983至1986年任《人民文学》主编。1986年当选中共中央委员,任中国作协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同年6月任文化部部长,1990年卸任。后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部长、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作家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共中央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二届和第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八和第九届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文史和学习委员会主任、《人民文学》主编等职。现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作协副主席、国际笔会中心中国分会副会长、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副会长,2002年4月任中国海洋大学顾问、教授、文学院院长等职。

现在可以讨论心理健康的标准了。第一是基本的善良。对他人的善意,其中尤其要强调的是克制嫉妒。在大的阶级斗争保卫祖国的斗争中遭遇的敌对关系不在本文讨论之列,那种敌对关系乃至生死存亡的关系不由个人心理来选择。这里说的是人们常常由于嫉妒而丧失了自己的善良本性。由于嫉妒,人们会以别人的失误为自己的成绩,把别人的跌跤当成自己的进益。而嫉妒基本上是一种弱者的心理,只有自己跑不快的人才盼望别人犯规罚下或者跌跤倒地。自己没有本事挣钱的人才把希望寄托在别人丢钱包上。嫉妒使人幸灾乐祸,仇恨贤能,坐卧不安,丑态毕露。嫉妒使人产生一种祸害他人的罪恶心理。东北某地一个人的侄子,竟因嫉妒叔叔大酱做得成功而偷偷跳墙跑到叔叔家里往众多酱缸里倒柴油。电视里他对电视台的记者仍是恶狠狠地说:“我让他升升火!”说了一遍还要再说一遍。可惜的是这种侄子在较高层次的人中也有,高级嫉妒者与大酱制造者的侄子并无二致,只是手段上比倒柴油高明一点,而且还要找出一些冠冕堂皇的道理来罢了。

《红楼梦》里的赵姨娘,是一个嫉妒的样板,她做了两个小人儿,写上宝玉与王熙凤的姓名、生辰八字,用针往小人儿心口上扎,这是嫉妒者的典型举措。据说世界各国都有过这种用类似巫术的方法整人的迷信。从某种意义上说,嫉妒是万恶之源。嫉妒给人的负担是太沉重了,给人的阴影是太黑暗了,只有尽量去除嫉妒心,把人际间的难免的不服气引导成为合法的、积极的、光明的与正当的竞争,才算健康。

第二是明朗。善良才能明朗,嫉妒、狭隘、阴谋、怨毒,只会带来黑暗。与嫉妒同样可恶的还有自大狂、自我中心狂。自大狂与自我中心狂者容易变得失去理智,丧失自我控制的能力。他们吹嘘自己、表白自己、自恋自赏、自思自叹、乘着肥皂泡上天,同时急火攻心地攻击旁人,否定旁人,怨恨旁人,要求、勒索、讹诈旁人。过热的结果必然是失望是灰心是悲观厌世是诅咒一切,也就是自我冰冻。

所谓癫狂,所谓狂热,如果表现为艺术的创造,那还是有可取之处的。有时狂热是天才的表现,然而这仅仅限于不存在操作的必要与可能,不存在指导性更不具有指令性的艺术创造。有时还包括某些学术研究或道德的自我完善,仅仅限于不存在以其为楷模为行动纲领的目的即完全非现实非功利的人类活动上。你在狂热中创造的艺术品,提出的新观点也许惊世骇俗,独树一帜,不可替代,至少有比没有好,因为它的存在可以聊备一格。但如果你以这种失控的癫狂来治家交友发号施令,则会变得荒谬起来,不健康起来。

第三是理性与自我控制。我其实是一个性格急躁敏感易怒的人。为此我从年轻时就反复地读《老子》《孟子》中关于抱冲、养气的论述。我也多次听长辈讲“读书深处意气平”的道理。但迄今为止,我的大半生中还是有多次生气上火直至失态的经验。我深深地体会到,不论你有多么正当的理由,怒火攻心永远是一种失败的表现,绝对地属于消极的精神现象,绝对地只能导致丢人现眼的结果。虚火上升,智力下降,形象丑恶,举措失当,伤及无辜,亲者痛而仇者快,这是必然的一连串发展。那么,实在没有控制住,发了火了,生了气了,失了态了,怎么办?无它,赶快降温灭火。这还算我的一个好处,我的火来得快去得也快,叫做不黏不滞,叫做日月之蚀,叫做迅雷暴雨之后,仍然是雨过天晴。我完全做不到无过无咎,但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将错就错,变本加厉,讳疾忌医,自取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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