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

2017-06-07

为了我院临床科室用血安全,根据有关规定,医院制定了《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临床科室用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床科室用血管理条例

一、 各临床科室应当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伿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患者情需要输血治疗时,经治医师应当由相关临床科室主任核准签字后报检验科(血库)。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需经检验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急诊用血除外)。

三、 经主治医师给患者实行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映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原患双方共同鉴署用血支援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

四、 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急诊/病室、床号、血型和珍断,采集血样。

五、 由医护人员或专管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检验科(血库),双方进行 项核对。

六、 临床科室应有专人持配血单领取临床用血。领血时要认真核查有关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拒绝领用。

七、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八、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份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好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十、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十一、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液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十二、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以下核对检查:

核对受血申请单、血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液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 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凝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经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十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血库)保存。(血库)每月统计上报医务科。

十四、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