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习计划内容
会计学专业学生毕业前会进行毕业实习,那么会计专业如何制定实习计划?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关于会计实习计划的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会计实习计划篇一
一、实习目的:
实习期间,要求学生对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业务实践和调查研究,使学生通过实习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充实和丰富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打下基础。
二、实习内容
(一) 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管理现状
1、企业概况、产品结构和工艺流程;企业组织机构设置,财务部门职能及企业经济核算体制;
2、企业经济效益,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3、全面了解企业财务管理循环——筹资、投资、运营资金、成本及利润分配管理,及预测、决策、计划、控制、分析等财务方面的应用。
4、了解企业财务与宏观经济政策,特别是目前与国家财政、税收、投资制度改革的关系。
(二) 全面熟悉企业会计的基本核算方法
1、深入科室和生产车间,请财务人员围绕实习内容介绍情况,了解实习单位采用的会计核算组织程序及会计工作组织情况,如会计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规章制度和会计档案管理等内容,查阅财会资料。
2、了解实习单位计算机在会计中的应用情况及其对传统会计的影响。
3、掌握实习单位会计账户设置、 复式记账法 、填制与审核凭证 、登记账簿 、成本计算、财产清查方法。
4、编制会计报表。
(三)编写实习报告
学生在实习完毕后,结合自己知识及实习内容,以实习报告的形式记录实习情况,完成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三、实习方式
实习主要采用自愿原则,由学生自己联系校外实习单位(企业,事业单位,会计税务事务所),然后上报汇总。
四、时间日程安排
20xx年2月25日——20xx年4月19日:学生校外实习
指导教师要向学生明确学校学院有关毕业实习的要求,要求学生要结合就业方向进行毕业实习,并要加强与学生实习单位实习导师或领导的交流,与实习单位相关实习导师共同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密切学院与实习单位的联系。学生毕业实习应结合所学专业和就业方向寻找实习单位,并由实习单位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与学生毕业实习及论文指导教师建立联系,共同协商确定学生实习计划,共同签字(或签章)确认。20xx年2月25日前交实习计划
五、校外实习要求
1、保守秘密。服务实习单位财务人员的安排,不能随意摘抄会计资料数据,恪守财务和会计的制度,不外传实习单位的财务和会计信息。
2、安全第一。实习阶段注意安全,在厂区内要服务安全人员的指挥,不准随意走动,否则将酌情在实习成绩中做扣分处理。
3、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实习单位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秩序,不准擅自离开实习地点,不准无故旷课旷工、迟到早退,不准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若有违纪行为,按学校规定处理,对不尊敬老师和现场秩序的学生,视情节严肃处理。
4、虚心向实习单位财会人员请教,尊重领导;注意精神文明建设,讲究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同时与实习单位搞好团结。
5、实习结束时,每个实习生应带回实习日记、实习鉴定,并由实习单位负责同志签署意见并盖单位章。实习日记要求手写。
六、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和考核办法
1. 学生按照毕业实践计划完成岗位实践教学任务,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学分。
2、指导教师具体负责管理整个毕业实习过程,对严重违反实习纪律、造成严重事故的学生,指导教师有权中止该生的实习过程,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3、没有完成实习全过程或没有交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的学生,实习成绩以不及格记载。
4、正常完成实习的学生毕业实习结束后,应将实习鉴定表、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交指导教师。
5、实习考核。实习结束后,20xx年4月25日前指导教师应会同实习单位反馈意见及学生提交的档案资料、实习过程,按照不及格、及格、中、良、优五级分制评分;良≤60%,优≤20%。提交学生上交的实习材料和成绩评定结果。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情况应在学生毕业实习成绩等级评定中有所体现,对未就业、就业方向与实习方向不一致的学生,毕业实习成绩一般不得评定为良好及以上
档案内部的每份实习资料要求有评阅痕迹,最终评分写在档案袋上。
会计实习计划篇二
毕业实习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性环节。为了确保我院20XX届学生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学校的相关文件和通知规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朱开悉
副组长:段 琳、汤 健、陈四清
成 员:李吉林、杨平波、曾爱青、刘建秋、曾建辉、刘胜辉
二、时间安排
根据教学计划,20XX届本科学生从20XX年2月28日至20XX年5月6日共10周时间进行毕业实习。
三、实习基本要求
我院大部分学生由自己选定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集中实习的老师会与学生单个联系。集中实习的实习要求由实习老师具体布置,下面的要求都只针对分散实习情况。
1.学生开始实习后一周内,必须将《湖南商学院学生实习反馈表》(表格由学生在教务处教学资源网下载)寄给刘胜辉老师(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商学院会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410205),过期不寄者不予计算实习成绩。学校将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
2.实习的学生每14天必须与指导教师(毕业论文指导老师兼任实习指导老师)联系1次,介绍实习的基本情况。
3.实习期间应抓紧时间完善毕业论文,与指导老师通过电话、手机、e-mail等方式保持联系,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与监控,实习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未签订就业协议的同学,多与学院就业专干刘胜辉老师(13787111098)联系,学院相关就业工作的通知将发布在会计学院就业博客上,请多关注。
5.实习期间需认真填写实习周记,实习结束时,应请实习单位在《湖南商学院学生毕业实习鉴定表》上做出鉴定(一式两份,并加盖实习单位的公章),此外,还需要按照规范化要求(格式规范见院教务处网站 “教学资源”栏目)撰写实习报告,报告字数在3000字以上,需内容充实,条理清晰,逻辑性强,并用a4规格纸张打印。
6.返校后,请各班学习委员填写好本班的毕业实习情况汇总表,并以班为单位将实习反馈表、实习周记、实习单位鉴定表(一式两份)、实习报告等实习资料交刘胜辉老师,过期未交者不能取得毕业实习成绩,将不能按时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