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讲话
目前,我国人大和司法机关之间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法院、检察院应向人大负责报告工作。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虽然时间不长,但安排紧凑,效果很好。人大和“两院”相互通报了各自一年来的工作情况,就建立与完善人大与“两院”工作新机制等问题交换了意见,同时实事求是地提出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交流和座谈,使我们人大和两院的同志们在许多问题上达成了共识,我认为会议取得了非常好的成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下面,我再强调几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审判机关建立更加紧密工作关系的重要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人大与“一府两院”的这种关系,是我们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所决定的,是一种国家体制,不是个人行为。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虽然职责分工不同,但目标完全一致,都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自治州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在州党委的领导下,团结共事,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合作关系,是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又不代行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的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是相互密切联系沟通、相互支持促进的工作关系。人大的监督,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的目的,在于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我们召开这次州人大主任、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联系会议,既是贯彻执行《监督法》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州党委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精神,进一步促进人大和“两院”各项工作的需要。因此,大家一定要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人大监督的目的和意义,尤其是在“两院”工作的同志,要切实增强贯彻实施监督法的主动性,不断加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根据党委的指示和人大监督的意见建议积极改进工作,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州人大常委会也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监督和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帮助法院、检察院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法、检两院的工作和建设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各界对公正司法的期望越来越高,这就对法院、检察院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州法院、检察院要认真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进一步搞好队伍建设,努力促进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保证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州分院和州人民检察院要把“三个至上”作为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指导思想,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之间的有机统一。要坚持讲政治、讲党性,重要工作部署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党委请示,影响比较大的案件审理,也要事先向党委汇报,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法、检两院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办案,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更加注重办案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使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更好地为自治州改革发展稳定服务。
二是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要认真贯彻执行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常委会确定听取的专项工作报告,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查,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和支持,虚心听取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工作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对常委会工作机构转交的群众上访、申诉的涉法案件,以及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处理或整改。对人大召开的相关会议,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参加或列席,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安排有关人员参加。对拟提交会议审议的汇报材料,“两院”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审阅,按照规定时间报送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认真研究解决代表反映的问题。法院、检察院下发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报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进行备案审查。
三是要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司法公正,是现代社会政治民主、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现代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自治州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必须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做为各项工作的生命线,以维护公正司法为己任,把每一起案件的办理都当作维护司法公正的具体实践,从程序、实体、时效上体现社会公平政府的要求。要把司法是否为民,司法是否公正,人民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和评价工作的标准,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裁判不公、执行难、申诉难等问题,树立起国家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很好形象。
四是要坚决捍卫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稳定是新疆的大局,没有社会的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伊犁地处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级法院、检察院要充分认识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对保持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及社会长治久安的极端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自觉承担起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州党委关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确保国家安全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审判和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三股势力”,对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要依法从严惩处。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支持法院、检察院开展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积极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法官和检察官队伍,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法、检两院工作的同志都要充分认识肩上和重任,切实增强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制度等各项建设,着力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加强对法官、检察官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法官、检察官队伍。
同志们,这次联系会议的召开,是在新形势下加强人大和“两院”工作的一次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尽管我们当前在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就一定能够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保证党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法院、检察院工作中的全面贯彻落实。大家回去后要认真抓好这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制定加强工作联系的具体制度措施,进一步密切双方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为保障和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刚才,王奕良秘书长通报了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安排,以及需要“一府两院”配合支持的一些重点工作事项,李秘书长、杨院长、顾检察长也结合今年各自工作进行了座谈,同时还就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及议题安排进行了讨论。大家都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舟山发展和维护舟山稳定的大局出发,彼此之间袒诚相见,相互沟通,既交流了工作,又增进了理解,融洽了关系。会上,大家就人大工作提出不少中恳的意见建议,会后我们将及时梳理,认真吸纳。下面我主要讲二个问题:
一、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
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由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国家各方面的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国家机构是一个有机整体。各级政府、法院、检察院都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根据党的主张和人民的意愿,通过制定法律、作出决议,决定国家的大政方针。政府根据人大制定的法律和通过的决议,依法行政。法院、检察院根据人大制定的法律,公正司法。这种国家机关间的合理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体现了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的重要特征。也由此决定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是:一是决定与执行的关系。人大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行使立法、重大事项决定、选举和任免、监督等国家权力。人大制定的法律、作出的决定等,“一府两院”必须执行。二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监督与支持的关系。关于这一点我想做适当的展开:
从人大监督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看,正如大家所了解的,人大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是基于国家机关职能分工所进行的一种制约,是依靠国家强制力作保障,具有法律效力和权威性的监督,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支持和促进国家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更好地进行工作。
人大依法监督,既是对“一府两院”权力运用的制约,也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支持,监督与支持是辩证统一的。如何来理解这层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看:一方面,人大对行政司法机关的支持不能与监督互为条件相提并论。国家机关之间应当相互支持配合,是其工作目标的根本一致性决定的(人大与“一府两院”分工不同、职责不同,目标和任务是一致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为了反映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但这种支持不应是人大行使监督权力的法定义务和前提条件,而监督行政司法机关却是人大的法定权力。监督与支持有质的不同。支持是鼓励、督促、提醒和纠偏,客体是违法行为,监督是单向的。监督与支持也有联系,人大监督的目的是督促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人大监督的客观结果也是对被监督国家机关工作的支持,人大通过监督和检查较早发现问题,督促和提醒监督对象及时加以纠正,避免造成更大的错误和损失,从这个意义上说,监督本身也是支持。但无论从任何意义上讲,支持都不是监督,不应把支持与监督混为一谈。另一方面,人大应在行政司法机关最需要的时候给予支持。如由于多种原因,执行难已成为困扰人民法院多年的老大难问题。待执行案件的大量积压,影响了法律的效率和公正,也损害了人民法院的形象。人大应该真诚地帮助和支持人民法院解决这个问题。
在人大与“一府两院”之间的关系处理上,近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威信和地位有了明显的提高。这一方面是党委的重视和关心,另一方面,也是跟“一府两院”的支持和配合分不开的。市政府和“两院” 能够自觉摆正位置,接受人大监督,尊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对人大组织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代表评议等工作,都给予密切配合。对你们的理解与信任,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同时,希望今后“一府两院”能一如既往继续支持配合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
二、对今后工作的几点要求
我刚才已经谈到,多年来,人大及其常委会与“一府两院”建立了团结协调,互相支持,共图发展,共创事业的良好关系。对此,我们一定要倍加珍惜。今后,无论是人大还是“一府两院”的同志,都要站在讲政治、讲全局的高度,共同维护人民代表大会这个根本政治制度。在工作上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又要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从整体上充分发挥各国家机关的职能作用。
(一)要坚持依法履行职权。我对我们人大自身有这方面的要求,对你们“一府两院”也有这个希望。在建设法治浙江、法治舟山今天,“一府两院”一定要进一步增強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公正司法。要把依法行政、廉洁勤政、高效务实作为政府自身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推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不断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要不断建立健全维护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强化司法机关维护公民合法权益、调节经济和社会关系、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惩治犯罪的职能作用,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推进司法改革,维护司法公正。
(二)要严格规范各项程序。这里我有两条具体的建议:一是要确保分管副市长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为了加强人大常委会审议的针对性,市政府要尽量根据人大常委会审议议题安排分管副市长列席常委会会议,而且一般情况下最好不要请假。因为我们人大常委会会议通知一般提前一个月就已经下发,市政府有些需要分管副市长参加工作事先可作适当微调,避免撞车。若分管副市长确实有重要事情(如外出开会,生病等)来不了,委托其他副市长列席,最好分管副秘书长能够列席常委会会议。二是要进一步规范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具有一定的严肃性。而且人大特别讲求程序,“一府两院”特别是“两院”在提交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时,最好能够早一点与人大办事机构衔接,及早沟通,避免仓促。
(三)要加强彼此之间联系。我想,加强市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两院”的经常性联系是彼此之间的共同责任和心愿,今后要进一步增强开展联系工作的主动性,进一步明确联系工作的具体内容,不断改进联系工作的形式。今天召开“三长”联席会议就是一种非常好的联系沟通形式。不但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与市政府负责人以及“两院”的两长要加强工作联系,人大常委会各办事机构与“一府两院”有关部门也要加强联系。通过加强联系沟通,促进工作的协调运转,促进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促进我市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我就说这些,谢谢大家!
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联席会议讲话(三):
各位主任、副主任,同志们:
刚刚闭幕的**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人民政府,承蒙各位人大代表信任和支持,把县长“接力棒”庄严托付给我,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只有提前谋划,超前思维,认真实干,切实做好政府工作,努力实现好人民利益,才能回报人民群众的信任和重托。今天,在这里举行县人大与新一届“一府两院”联席会议,非常及时、非常必要,对县政府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做好政府工作,有着重大意义。
下面,我围绕接自觉受人大监督、大力支持人大工作、切实做好政府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加强与人大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人大对政府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既是国家宪法赋予人大的神圣职责,也是政府依法、规范、高效开展工作的重要保证。县政府将进一步增强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
一要积极主动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县政府将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及时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的情况,主动征求人大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具体来讲,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对县政府作出的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坚持事前征求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意见;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坚持及时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县政府的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坚持主动邀请县人大领导参加,逐步实现人大监督日常化、规范化。
二要坚决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是党的方针政策和全县人民意志的体现,具有法律约束力。县政府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县人代会及其闭会期间作出的决议和决定,都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意见,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得到有效落实。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认真整改落实。
三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各项意见建议。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县政府及各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县政府和各部门将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年度重要工作来安排和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向有关部门交办,定期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报告反馈,确保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沟通,经常听取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
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依法行政是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政府正确履行职责的基本准则。县政府将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对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推进依法行政重要性的认识,把依法行政落实到政府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一要增强法制观念。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县政府领导干部将带头学法、懂法、守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自觉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学会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执行公务、处理事务、促进工作、推动发展。切实加强干部职工特别是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确保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大力开展依法行政宣传和教育活动,努力全社会广泛形成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风气。
二要严格依法行政。坚持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变到为市场主体服务和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履行职责、促进发展,提高政府工作水平。认真落实行政许可法,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机关行政行为,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推进政务公开,增加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众听证、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三要强化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执法依据、执法权力、执法程序和相应责任,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坚决消除行政执法中的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强化政府系统内部的审计、监察等专门监督,建立和完善有效的行政监督机制,严防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三、切实提供优质服务,支持人大工作
支持人大工作是政府的责任。县政府和各部门将一如既往地尊重和支持人大工作,积极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一要思想上高度重视。县政府和各部门将牢固树立树立人大意识,进一步提高对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摆正自身位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充分尊重来自人大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人大代表的质询、询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要工作上大力支持。县政府和各部门将主动密切同人大的工作联系,积极为人大代表调查研究、收集民意创造条件和提供支持,最大限度地保证人大代表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为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代表视察、专题调研和跟踪监督等工作提供方便、加强配合,让人大代表看实情、听实话、查实效。
三要经费上尽力保障。县政府将积极为人大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继续将代表活动经费、人大会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尽可能使人大工作经费逐年有所增加,保证各级人大的正常运转,帮助各级人大机关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和生活条件。主动跟进人大代表活动信息、后勤服务,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创造必要条件。
同志们,坚持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我们要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下,同心同德**,加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