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社会心理学课程论文
当今社会竞争激烈,大学生尤其是高职学生面临巨大的心理压力,高职学生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失利的地步,但社会及家长对其期望值较高,其个人成才欲望又非常强烈,而他们的心理发展处于尚未成熟的阶段,心理比较脆弱、适应能力差,即使进入社会后也很快会由于种种不适造成心理失衡,许多学生认为前景难测、前途渺茫......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的:2016年社会心理学课程论文范文。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16年社会心理学课程论文全文如下:
论文题目:论利他行为的产生原因
摘要:利他行为(altruistic behavior)最广泛的定义为提供时间、资源或能量以帮助他人的行为。利他行为有许多名称。例如亲社会行为(或利社会行为)(prosocial behavior)、助人行为(helping behavior)、利他主义行为(altruism behavior)等都属利他行为。 在社会心理学的范畴内,利他行为的定义是:个人所做出的行为对他人是有利的,而对自己则并没有明显的利益。或者是一种无私的行为,只是为了他人的利益。但我认为这个观点是相对存在的,因为如果用全面的心理学的方法去分析,并结合其他学科因素去考虑,这个观点只是形而上的认识,并没有挖掘到利他行为含盖的各种目的性与必然性。若分析利他行为的产生,必然需要考虑到的不是利他行为,而更多的是一种利己行为与社会关系行为。在这个大的区域内来剖析利他行为,才能看的更清楚,否则,如若定义所说,我们所看到的只是冰山的一角。之余利他行为的产生原因,我是出于两个方面所考虑的。即:社会关系造成的利他行为;个人因素造成的利他行为。
关键词:利他主义 关系 行为 利益
Abstract:Altruism behavior (altruistic behavior) is the most widely defined time, resources and provide energy to help others' behavior. There are many altruistic behavior. For prosocial behaviors (or the social behavior) (prosocial behaviors behavior), and others (helping), altruistic behavior altruism behavior (behavior) are altruistic behavior. In the category of social psychology, altruistic behavior is defined as the person making behavior of others is beneficial to himself, and no obvious interests. Or is a selfless act, just for the interests of others. But I think that this view is relatively existence, because if a comprehensive approach to the analysis of psychology, and other factors to consider this subject is metaphysical understanding, and no mining to altruistic behavior covered all kinds of purpose and necessity. If the analysis of altruistic behavior, it need not consider more altruistic behavior is a kind of selfish behavior and social relations. In this area, to analyze the altruistic behavior can see more clearly defined, otherwise, if we see, is only the tip of the iceberg. His behavior YuLi of reasons, I am from two aspects. Namely: social relations of altruistic behavior, Personal factors of altruism behavior.
Keywords :Altruism Relations Behavior Interest
目录
1. 社会关系造成的利他行为 ......................3
1.1. 血缘关系...................................3
1.2亲缘关系.....................................3
1.2.1生活关系...................................4
2.个人因素造成的利他行为.........................4
2.1好的方面形成的利他行为.......................4
2.2 坏的方面形成的利他行为.......................5
3 利他行为的理性选择............................5
4. 参考书目.....................................6
1 社会关系造成的利他行为
如若从一个更大的范畴考虑利他行为的产生因素,我就必须要从社会这个生活群体入手,因为没有社会也就没有所谓的你、我、他,更谈不上给谁造成什么利益。所以如果研究利他行为,就要先搞清楚社会的群带关系,在这个问题的基础上再加以判断和说明。但是,社会关系随着人类的不断发展变得更为复杂和绵密。甚至可以试图去考虑,当你认识一个人的时候就可以通过重重社会关系去认识世界上所有的人。
所以说出现的各种社会关系会让人们产生一种相互依赖与信任的需求,于是这种相互协作的社会集团模式就造就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利益关系,归结到人的最根本关系与人的最变通关系。我认为大致上可以分为:血缘关系、亲缘关系及生活关系。而这三层关系的概念并不是平行的,而应该是亲缘关系包含生活关系,后两者又在某种程度上服从前者。
1.1 血缘关系
血缘利他直接就是社会“己”的一个目的,符合社会“己”的直接需要。一种是互惠利他行为。人是有理性的动物。理性导致人类:一是有预期;二是有利于形成公平的交往制度。有了预期和公平的交往制度,人们就容易发生交换。互惠利他实质就是一种交换,而交换有助于实现总收益的最大化。这种交换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物质收益与精神收益的交换。如有些人以损失物质收益为代价换取精神收益,有些人以损失精神收益为代价换取物质收益。社会中这种现象也是普遍存在的。这种物质收益与精神收益的交换实质也是自然“己”的满足与社会“己”的满足的一种交换,落脚点都是“己”。另一种情况是短期收益与长期收益的交换。如有些人以眼前利益为代价换取长远收益。这两种情况的最终目的都是“己”的一生总收益的最大化。一种是纯粹利他行为。有些人在既没有互惠预期也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况下仍会发生利他行为。这种情况是客观存在的。这种利他行为就是一种纯粹利他。纯粹利他实质是一种基于个人偏好的选择,并且主要满足了社会“己”的需要。
1.2亲缘关系
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亲缘关系应该说是距离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最近的了,在亲缘关系上更进一步的是血缘关系,我们的父亲、母亲、孩子、与之周围一切与我们有血缘关系的人,会在各个方面给予我们更多的关注,因为在我们与他们之间会有
更进一步的交往,血缘甚至可以让我们奇怪的认为与亲人在一起没有够的时候。这种社会关系相对于任何一种社会关系都应该是牢固的稳定的。于是在相互依赖信任的生活中难免需要你去帮助,或是让亲人来帮助你。最根本的利他行为就是,当人出生后母亲为自己的孩子喂奶水,而孩子渐渐长大后孩子可以陪同母亲去看病。这种亲情上的利他行为是一种最原始也最难以更改的甚至这种最真挚的感情依靠会让人牺牲自己的一切。而这种行为也应该是无私的。
1.2.1生活关系
在亲缘关系的范围里,我认为包含了一种生活关系,就是在亲缘关系的基础上你建立了你独立个人的事业工作关系,与个人独立的家庭关系,即:你获得了你的工作领导、同事、妻子或者丈夫还有孩子。通过建立生活关系来达到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当满足自我生活需求的同时,我们就要做出一系列的利他行为,比如在单位帮助领导或者周围的同事做一些事情,帮助单位里的人,促进企业的发展,从而在证实自我的同时也为自我带来了利益。所以,有一句话叫做吃亏是福就是这个道理。我们不会一味的帮助其他人而不求任何回报的。不论是从物质上的还是从精神上的回报。因为我们只有获得了物质上的自我满足才可以去满足建立自己的家庭,才可以相对于更加完整,同时我们需要通过利他行为来维护自己在生活中的各种友情、爱情、甚至悲天悯人。
2 个人因素造成的利他行为
在利他行为的产生过程中,个人的主观意识、潜意识、信仰等都为利他行为的产生,打下了一定的基础,在历史上我们可以看到许许多多的可以为了他人利益而放弃自己生命的人,可以为了某中信仰而放弃自我生命的人,可以为了某种生活放弃自我生命的人。但同时也不乏为了物质、虚荣而做出虚伪的利他行为的人,在社会发展的历史中掩埋着英雄主义、理想主义、天下为己任的胸怀,同时也掩埋着阴谋、虚荣、罪恶等种种亚文化所带来的动荡与不安。所以,从个人因素方面考利他行为的产生一定应该从两个方面去审慎地观其究竟,即:好、坏。其实还有一种个人因素,就是被迫无奈的利他行为,但是这种行为的产生一定是有目的性的,只不过目的不在于执行者,而在与指使者的好与坏。
2.1好的方面形成的利他行为
从好的方面来说,一个人如果有自我的高尚信仰、高等的人品与理想追求,那么这个人做出的利他行为必定是促进这个社会发展的,促进某种不合理毁灭的。在历史上有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都可以为了某些高尚的人类追求而放弃自己的生命,我想到的比如:切.格瓦拉他本来是一个阿根廷人,而为了追求红色的理想主义精神而去解救古巴的人民,最终又牺牲在玻利维亚。我想到雷锋,他在日记中用多么朴实的一种比喻来说明人究竟该如何去帮助别人,为别人着想,为更伟大的事业着想,他写到: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片土地。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坚守在工作的岗位上!”这些正面的英雄模范一直在激励着我对利他行为坚持下去的决心。这个时代确实该去回忆一下单纯的东西了,记得在上个世纪是有人说过,如果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穷人,我就会永远战斗不停这样美好的话语的。
2.2 坏的方面形成的利他行为
与好相反的就是坏的。当然个人的坏是让人不屑的。从各个时代来看,个人的坏导致的利他行为,最终归结于虚荣二字。为他人做了好事情,而自己不论如何都要得到虚荣的满足,得到许多与自己无关的人的点评,造成某种不合时宜的影响力。所以这种利他行为是一种虚伪的施舍与怜悯。
综上所述,我认为真正的利他行为产生的原因不仅仅是一种无私的牺牲,剖析其深度,包含了各种社会学科的厉害关系,同时如果要建立一种正确的利他行为心理学依据,就要把社会关系心理与个人因素心理联系起来考虑,在此我只谈一个大概的方法,就是要在尽可能的范畴之内摒弃一些虚荣的心理,而接近更为真是的利他心理。当一个人在做利他行为的时候,如果这个人本身并没有意识到我的行为是一种利他行为,这种情况才是最健康的心理状态。不是不求回报,而是不意识到付出。
3 利他行为的理性选择
斯密在《道德情操论》一书中提出的同情心主要可归结为社会“己”的范畴。因为同情心是一种社会性的表现。同情心的产生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类比。由于人类有理性,所以类比是人类的一项基本能力。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类比是爱的理性基础。二是自爱的本能。人们爱自己,但这种爱的光也会产生衍射。同情心就是这种自爱的光在他人身上的一种衍射。同情心最终可归结为一种内生的偏好,而且这种偏好主要体现了一种社会“己”的需求。而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一书中提出的自私可主要归结为自然“己”的范畴。
对一个人而言,社会的“己”与自然的“己”虽然在一定情况下有对立性,但二者在满足“己”总体利益的本质上又是统一的。自然的“己”更多体现了一种短期性和局部性;而社会的“己”更多体现了一种长远性和全局性。社会的发展不能没有社会的“己”,同样也不能没有自然的“己”。这里自然的“己”提供原动力,社会的“己”则保证了自然“己”需求实现的合理性和持久性。所以,自然的“己”与社会的“己”虽然在短期与局部问题上有冲突,但在长期与整体利益上是一致的。
参考书目
1. [英].威廉. 社会心理学导论.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
2. 周晓虹.现代社会心理学.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
3. 张德.社会心理学.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1990
4. [美] M.艾森克.心理学---一条整合的途径.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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