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社服务合同_旅社服务合同格式
旅社行业由于南来北往的旅客复杂,营业面积大,生活用品多,服务员又少,因此,搞好旅社的财产盘存工作,对确保旅社服务质量,加强企业财产管理都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签订旅社服务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社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旅社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旅游者或团体等)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 人。分别是(人名) 。
第二条 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一 人成行为报价基准。
(二)行程时间共计 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计算在内)
(三)出发地点及时间:
(四)返回地点及时间:
(五)旅游路线:
(六)交通工具:
(七)住宿标准:
(八)餐饮标准:
(九)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得超过 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十)出发前应付请全部旅游费用: 元/成人,元/儿童.
合计人民币(大写)万千百十元整¥ 元。
(十一)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二)旅游意外险:甲方(同意 不同意) 委托乙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第三条 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出发前,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1、旅游者承担
2、第三人承担(需第三人签章确认)。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 种合同
1、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行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 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三日(不含)通知旅行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者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改变旅游路线,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游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旅行社未提前三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 其他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社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明确甲方与乙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作为中介,甲方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代订住宿。
2、甲方按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车型为七座现代瑞风商务车,此车允许载人数为六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保证上车人数不超过此规定之人数。车辆所属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甲方保证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3、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9月29日,11点半成都双流机场接机,经泸定往康定;
9月30日,康定-木格措-新都桥-黑石城-雅江;
10月1日,雅江-理塘-桑堆-稻城-日瓦-亚丁;
10月2日,乙方在亚丁景区内游玩;
10月3日,亚丁-稻城,稻城周边景区;
10月4日,稻城-崩波寺-海子山-理塘长青春科尔寺-西俄洛乡郭岗顶村;
10月5日,郭岗顶-雅江-塔公或新都桥;
10月6日,塔公-八美-甲居藏寨;
10月7日,甲居-日隆-都江堰-成都,7点前赶到双流机场送机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但乙方对每日的行车时间安排和中途停车地点有决定权;若确实需要变更路线,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
2、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850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自9月29日至10月7日共计9天,包车总费用为7650元人民币。
3、双方商定,甲方代乙方事先预订的住宿地点为
9月29日,康定康武宾馆,三间两人标准间带热水淋浴,共780元;
9月30日,雅江木雅藏寨,多人藏式民居,共300元;
10月1日,亚丁景区内亚丁人社区宿营地,六张床,共300元;
10月3日,稻城亚丁人社区,2-4人间,共300元;
10月4日,郭岗顶村民居,六张床,共300元;
上述日期及10月2日司机的住宿自理,行程其他时间乙方包司机住宿。住宿费合计1980元。
4、包车费与住宿费总计9630元,乙方先预付定金500元,9月29日成都双流机场出车前付8130元,余款1000元在10月7日送返成都双流机场下车前结清。
5、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甲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甲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支付总金额5%的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6、若需延长包车,需经甲方同意,并支付相应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