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实施方案
妇幼健康是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妇幼卫生健康工作更是当下必须落实的任务,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篇1
一、目的
在大力普及卫生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
二、目标
充分发挥健康教育的作用,根据实际,结合宣传材料、健康讲座、巡回义诊等多种形式开展社区健康教育,将妇幼健康教育工作与疾病控制、预防保健工作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预防和减少疾病的发生。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机构建设
1、以健康教育科牵头,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妇保科、儿保科及临床医生为成员的健康教育领导小组。
2、各相关科室医务人员要积极配合,协助作好妇幼健康教育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
健康教育人员培训工作是决定健康教育开展好坏的关键。使他们不仅懂得健康教育的传播技巧,更要全面掌握突发事件的应对知识和卫生科普常识。使妇幼健康教育宣传深入到基层。
(三)加强阵地建设
1、充分利用现有宣传阵地进行健康教育院内的门诊大厅、各科室、室内外宣传栏都是重要的宣传阵地。妇保科、儿保科及门诊妇科、门诊儿科对前来就诊咨询的群众给予相应的健康知识的宣传以及提供健康教育处方等宣传材料。室外宣传栏进行每季度更换并注意与各卫生宣传日主题相结合。
2、以孕妇学校健康知识讲座为载体,全面宣传健康知识。
3、结合各种卫生日主题开展宣传。要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世界卫生日、世界母乳喂养周、《母婴保健法》宣传日、生殖健康宣传周、世界爱滋病日等宣传日,突出重点,组织医务人员积极开展大型义诊咨询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咨询义诊来提高群众的防病知识。
四、具体工作安排
(一)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再针对性通过讲座、宣传栏,大型义诊咨询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教育活动。
(二)在院外社区开展健康教育,每季一次。
(三)院内健康教育工作
1、院内设立健教室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宣传栏内容。
2、采取门诊咨询、随诊宣传等形式,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健康教育,发放健康教育处方。
3、对医务人员进行定期健教培训。
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篇2
一、总体目标与具体工作指标
(一)总体目标
降低全镇孕产妇死亡,消灭新生儿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
(二)具体工作指标
⑴早孕建卡率达90%
⑵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
⑶高危孕妇管理率达100%
⑷住院分娩率达100%
⑸7岁以下儿童管理覆盖率达80%
⑹高危儿童筛查率达90%,高危儿童专案管理率达80%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3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破伤风;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 ⑺孕前传染病检查率达90%
⑻产前筛查率达80%
⑼妇科病检查率达65%
二、采取有力措施,严禁发生可避免孕产妇死亡,降低儿童死亡
(一)加强高危孕妇的管理
在孕产妇系统管理过程中,凡是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要及时跟踪、随访,转诊,按规定及时向二三级医院转诊。
(二)建立便捷、通畅的危重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
加强高危孕产妇救治工作,保障孕产妇安全。充分发挥镇卫生院高危孕产妇抢救基地的作用,在11年基础上,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项抢救制度和措施,如遇有孕产妇危重情况,随时可取得联系,做好抢救准备。
(三)加强产科管理工作,强化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
加强孕产妇的系统管理工作,坚持孕产妇死亡的报告制度,规范和加强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和死亡报告制度,发挥围产期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活动。
三、针对妇女儿童主要健康问题实施干预措施
(一)全面启动适龄妇女妇科病检查,重点规范技术操作,严格质量控制,确保受益人群的健康利益。
(二)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倡自然分娩;推广适宜技术;严格剖宫产指征管理,加强督导,定期公示,逐步降低剖宫产率。
(三)加强生殖健康教育,提高育龄人群自我保护意识,逐步降低人工流产率,减少性病、艾滋病的传播。
四、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一)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加大监管力度,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规范服务行为。
(二)贯彻执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严格掌握常用计划生育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严禁因非医学需要的超常规引产。确保手术质量,保障受术者的安全与健康。
(三)加强对药物流产的监管力度。
五、做好托幼园所和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一)定期对本镇托幼园所保健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学术交流,提高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业务水平。
(二)加强对托幼园所儿童疾病防治、膳食营养、食堂卫生、消毒及安全等方面的指导,提高托幼园所卫生保健水平。
(三)开展儿童心理卫生健康教育,逐步推广入园儿童、入学儿童的心理卫生评估工作。
六、大力开展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促进
(一)制定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发展规划,推进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事业。
(二)对各村妇幼保健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培训,逐步培育我镇妇幼保健健康教育队伍。
(三)加强孕期健康教育工作,推广标准、规范的健康教育模式,在全镇医疗保健机构创建一批合格的孕期健康教育阵地。
总之2014的妇幼工作工作量大,预期目标高,需要我们再总结11年工作的基础上巩固强项,改进弱项,我们相信通过各科室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妇幼保健工作一定能够达标。
妇幼卫生健康工作实施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2011-202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方向,坚持“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宗旨,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与管理水平,满足广大妇女儿童的健康需求。
(二)总体工作目标。推动全市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的公平性与可及性,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保障避孕节育的有效性、安全性和及时性,打造优质服务新品牌,使人民群众更加满意,促进妇幼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具体包括5个方面:
--领导重视好。全市各级政府把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和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
--规范管理好。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机构建设标准规范。管理制度、工作制度、技术规范、操作流程完善,监督管理有力,制度执行到位。
--服务质量好。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环境温馨,医疗保健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妇幼健康服务质量明显提升。
--指标落实好。妇女儿童核心健康指标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指标显著提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人民满意好。群众口碑好,树立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品牌,服务对象满意度逐步提高。
(三)具体工作目标。通过典型示范、先进引导、经验推广等做法,积极争创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和示范县(区),全市每年评选5个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并按照省上安排推荐上报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二、主要内容
(一)强化落实政府职责。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妇幼健康工作,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避孕节育服务有效率、出生缺陷防治措施落实率等妇幼健康核心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制定妇幼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实施妇幼健康目标管理。落实妇幼健康服务各项工作经费,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正确发展方向。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医疗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强化公共卫生责任,突出群体保健功能,有效落实区域妇幼健康服务指标。
(三)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实施机构标准化建设,保障基本业务用房,配置基本医疗设备,落实人员编制与经费,配备专业技术人员,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特别是助产士等紧缺人才培养。机构内部科室设置规范,按照省上制定的统一规范要求,逐步加强妇幼健康重点专科建设。
(四)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完善妇幼健康服务相关管理制度、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操作流程等,健全监督、评价制度。各相关医疗机构建立健全产科、产房、新生儿科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其他提供妇幼健康服务的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妇幼保健工作的相关要求,全市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五)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母婴保健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执法纳入综合监督执法,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机构、人员和技术准入,规范服务行为。建立妇幼健康服务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查找管理漏洞,通报突出问题,加强内部管理。按照省上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层妇幼健康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与评价。加强妇幼健康人才培养,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制定辖区妇幼健康人员业务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适宜技术和新技术培训及推广。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以群众需要为目标,改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流程,广泛开展便民惠民服务,方便群众接受妇幼健康服务,不断适应群众对妇幼健康服务的需求。
(七)切实保证服务质量。建设辖区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健全急救转诊网络,确保绿色通道通畅。全市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立服务质量、医疗安全评价体系,加强机构内部管理和基础质量管理,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人员管理,改进服务质量,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首诊负责、三级医师查房、疑难病例讨论、会诊、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交接班等核心制度,规范病历书写,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控制剖宫产率,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八)全面实现任务目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提高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工作指标。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和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落实孕产妇、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因地制宜开展妇幼健康民生项目及精准扶贫,保质保量完成各项目目标。
(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为重点,深入开展医务人员职业道德和法制纪律教育,加强行风建设,提升医德医风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传播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全面推行妇幼健康服务机构院务公开制度,通过设置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和网上信箱等多种形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改进工作。
(十)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弘扬良好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为妇女儿童提供人性化服务和人文关怀。树立先进典型,加大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无私奉献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特别是长期扎根基层、少数民族和边远地区服务群众的先进事迹,展现广大妇幼健康工作者精神面貌,塑造好形象,传递正能量。
三、实施步骤
(一)专项部署阶段。7月,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方案,指导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妇幼健康优质示范工程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和工作要点积极推进妇幼示范工程建设工作。各县(区)卫生计生委于7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二)县级自评阶段。7月,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开展自评,8月5日前向市卫生计生委报送自评结果。
(三)市级评估阶段。8月,市卫计委对各县(区)示范工程开展情况逐一进行评估检查,并向省卫生计生委报送评估结果。
(四)省级评估阶段。9月,省卫生计生委汇总各市州示范工程检查结果后,将对10%以上的县(市、区)进行抽查。
四、具体要求
(一)制订评估办法。各县(区)要以《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评估指标(2015年版)》(以下简称《评估指标》,见附件)为依据,研究制订本县(区)示范工程评估办法和评估指标,并统一实行千分制。《评估指标》中有明确目标值的各县(区)制订的标准不得低于该目标值,《评估指标》中未明确目标值的各县(区)可根据有关政策和本地区实际确定。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拟推荐的市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单位要组织人员认真进行评估,严格审核把关。每县(区)限推荐1个示范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对推荐的示范单位进行随机抽查,并根据示范单位抽查情况和年度整体健康服务工作完成情况确定拟推荐的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
(三)强化动态管理。按照省上统一要求,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分年度实施,实行动态管理。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市)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省卫生计生委将对已命名的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区、市)将进行不定期抽查,对检查和抽查中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国家级、省级“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县(市、区)”称号。
各县(区)要尽快安排部署2015年相关工作,指导各医疗保健机构按照2015年妇幼健康服务示范工程工作步骤和要求推进工作,保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不断巩固成效,总结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