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改造致群众的一封信

2017-02-10

市民居住的区域被拆除,而自己要被迁移,拆迁人员和群众都要好好沟通,把事情商量好。下面是小编跟大家分享的拆迁改造致群众的信,欢迎大家来阅读学习~

拆迁改造致群众的一封信1

周家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区域内广大被拆迁户朋友们:

你们好!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西安市城改办的总体部署,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和长安区政府经过精心准备,决定启动周家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在此西安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向长期以来始终关心城市建设和城市发展的广大人民群众表示亲切的慰问和良好的祝愿!并向所有理解和支持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被拆迁人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新的历史时期,西安高新区一直是促进技术进步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载体,是带动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强大引擎,以创建世界一流科技园区为奋斗目标,致力于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高新区大手笔规划,大气魄建设,强力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周家庄规划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居住环境恶劣,消防隐患严重,不但与高新区快速发展的形象格格不入,也直接影响着广大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而且制约着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

周家庄周边发展比较成熟,不仅区域价值高而且环境优美,周边有比亚迪、阿姆瑞特家居中心、高点家具、长安产业园英捷旧车交易中心,都赋予了本地区很高的区域价值。为了尽快改变周家庄与周边环境不相符的现状,改善该地区的人居环境,建设更加美好的家园,快搬、快拆、快建、早安置已成为广大被拆迁群众的共同心愿。在这种情况下高新区管委会和长安区政府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决定启动周家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

周家庄地区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高新区城改办和各级领导非常重视,在这次拆迁改造过程中,将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科学规划、综合改造、拆安并举、利民益民"的原则,认真贯彻《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精神,统一安置补偿标准,规范拆迁行为,切实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让利于民、惠及于民。我们在拆迁现场设立了法律、法规咨询处和信访接待室,负责解答和处理拆迁居民关注的各类拆迁问题。同时我们将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阳光拆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廉洁、高效、务实地努力工作,力争早日完成拆迁任务。

周家庄从此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赢得新的发展机遇。西太路建设也将为周家庄地区发展带来机遇,大大提升其区位价值,打造便捷发达的交通状况,方便群众出行。改造后该区域将依托现代高科技手段,引入各种现代生活设施,提供高档次的生活和商务配套。西安高新区、长安区政府统一了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村民不仅转变为居民身份,还提高了生活水平,更快地融入到城市生活的氛围之中。改造后的周家庄地区将成为一个经济繁荣、环境优美、社会和谐、居民幸福指数大幅提高的新社区。

我们真诚的希望广大被拆迁人充分理解政府的决策,以积极的态度,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城市建设大局,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努力,为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而奋斗!

西安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三日

拆迁改造致群众的一封信2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湖南路04、05片区拆迁项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符合南京市规定的拆迁要求。该项目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坚持了市场评估与专项惠民补贴相结合的政策。在拆迁实施单位和广大居民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有40%以上的居民签订了拆迁协议,其余的也在积极洽谈之中。3月5日,部分居民代表参加了钟阜路29号产权调换房项目的开工仪式,感受到了政府的关心支持和建设单位按时优质完成项目的决心。近期,拆迁实施单位对部分已搬迁房屋的拆除工作引起了部分居民的不满,指挥部办公室已通过对话会等形式安排拆迁实施单位向居民代表做了解释。拆迁工程肯定要继续依法、文明推进。我们充分尊重广大被拆迁居民合法合理的诉求,并期望与居民保持沟通,坚决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近期我们还将组织各种形式的沟通服务活动,加强与居民群众的联系,并接受大家的咨询与监督。

一年之计在于春。目前南京市房地产场价格总体上稳中略降,钟阜路产权调换房项目环境优美,建设标准、工期、质量在建设单位的努力和政府的监管下有充分保障。随着时间的推移,目前货币补偿能买到的理想现房可能会错过,钟阜路楼层好、套型优的住宅在被一户户选走。早洽谈、先选房,早签约、多得益。我们真诚地希望居民朋友抓住机遇,主动与动迁人员洽谈协商,妥善解决拆迁问题,落实切身利益,不轻信谣言,不错失时机。将心比心,我们一定坚持平等、公开、公正的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让先走的人吃亏,依法有情操作,尽一切可能帮助居民克服困难。我们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广大居民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最后,祝老年朋友们出入平安、健康长寿!祝中青年朋友们吉祥如意、事业兴旺!祝小朋友们学习进步、快乐成长!祝所有居民朋友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湖南路二次提升拆迁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

二O一二年三月

拆迁改造致群众的一封信3

各征迁户:

为加快涡北新城区城市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提高生活水平,根据县政府用地实施方案,依据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的规定,对新城居委会一桥至二桥之间地块进行征迁改造。

一、征迁范围:涡河大堤以北,禹都大道以南,一桥北首遇春路以西,二桥以东范围内约122亩的集体土地和房屋。

二、征迁安置人口:征地公告发布前,被征土地范围内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承担农业义务的在籍常住农业人口,包括在籍子女、合法婚姻的婚入人员以及户口未迁出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婚出人员。

三、征迁补偿安置依据:《土地管理法》、《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怀政【2010】31号、怀政【2011】49号文件及有关政策。

四、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根据怀政【2010】31号第三章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补偿。

五、征迁补偿安置办法:

对被拆迁人的合法住宅房屋可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产权调换。即:被拆迁人合法房屋的补偿款与所选安置房款实行各计各价,多退少补方式。

对被拆迁人的生产、经营性用房(认定标准详见拆迁安置方案)除按不同房屋结构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补偿外,另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一次性经营补偿费。

(一)门面房

1、沿遇春路、禹都大道:每平方米1800—2200元; 2、小街小巷:每平方米400—600元;

(二)经营房:每平方米100—200元。

生产、经营用房部分与住宅部分不交叉和重复补偿。 六、安置内容:

1、安置位置:◇◇安置小区(涡河大堤以北、遇春路以西)。 2、选房原则:选择产权调换的被拆迁户,按照拆迁办提供安置小区平面图选房。选房依照房屋腾空并交付钥匙先后顺序选定安置房,坚决做到先腾空、先选房。

3、门面房安置原则: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按照就地就近原则 七、安置房价格:

◇◇安置小区统建住宅房安置价格: 1、1-6层安置房综合平均价为780元/㎡;

2、享受安置房超出安置面积10-20㎡(含20㎡)的按成本价1200元/㎡;超出20㎡以上的按市场指导价2500元/㎡结算。

3、楼层系数一楼为1.05(819元/㎡);二楼为1.05(819元/㎡);三楼为1.25(975元/㎡);四楼为1.15(897元/㎡);五楼为0.80(624元/㎡);六楼为0.7(546元/㎡)【楼层系数经县物价部门核准】。

八、安置原则:

1、按照本方案公布实施时的合法人口人均享受40㎡选定安置房。 2、不属于合法有效人口的不予安置。

九、征迁时限:征迁时限为30天,即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月 日。

十、奖励政策:

1、自动迁之日起即2012年 月 日— 月 日前,自行拆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其房屋合法面积实施100元/㎡的奖励。

2、2012年 月 日—2012年 月 日拆迁完毕的被拆迁户,按其房屋合法面积实施30元/㎡的奖励。

3、2012年 月 日以后拆除的没有奖励。

4、双女户、独生子女户,按照计划生育政策,每户可多享受40㎡安置房。

广大征迁户,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征迁工作的支持!感谢您舍小家、顾大家!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建设美好家园而努力奋斗!

2012年 月 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