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杭州西湖景区限行最新规定

2016-11-14

导语:尾号限行制度是为了缓解城市交通压力而催生的一种交通制度,可以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

自2015年1月1日起,西湖景区全年双休日及国定节假日8时30分至17时单双号限行,凡悬挂小型车号牌的机动车辆,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与公历日单双号不一致的,禁止在实施范围内通行;即小型车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3、5、7、9的允许在奇数日通行;2、4、6、8、0的允许在偶数日通行,禁止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汽)油机动车驶入实施范围内。正在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限制。

杭州元旦后限行车辆范围/限行时间段: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西湖风景区机动车“环保行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日前结束网上听证。根据意见稿,自2015年1月1日起,西湖风景区将在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外地牌照机动车、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柴油机动车也在限行范围。

"错峰限行"时间从10月8日早上7点开始,每个工作日(周一至周五):7:00—8:30;17:00—18:30

早晚高峰时段。周末不限

要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因法定节假日而导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通行”。

二、工作日的7:30—20:00,二环路(含二环高架路和底层道路)与三环路(含)之间区域内所有道路。

“尾号限行”规则:

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9星期二为2和8星期三为3和7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

试举一例:周一,如果你的车牌号最后一个数字是1和9的机动车,早晚高峰,不要进入限行区域。要记住每天的限行数字,有个小窍门,除了周五以外,每天的两个限行数字加起来,结果正好等于10。

不受限行限制的机动车

(一)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

(二)公共汽车、长途客车、出租车、校车、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运钞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三)依法持有《公交专用车道通行证》的交通车、《三绿工程证》的拉运u鲜活农副产品车辆、《杭州市货运汽车城区道路行驶证》的货运车辆;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杭州违反限行政策处罚条款

一、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未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路段通行”定性,处100元罚款;

二、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时段,如果闯入设置禁止通行标志的“错峰限行”区域道路,按“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定性,处100元罚款,扣3分;

三、受限机动车,在“错峰限行”临近时间段,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而影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50元罚款。若驾驶员离开车辆的,按“不按规定停放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定性,处150元罚款。

四、受限机动车,不服从民警要求驶入限行区域在道路上停车等候放行不驶离的,按“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定性,处100元罚款;和违反“错峰限行”规定的违法行为一并予以处罚。

五、同一辆受限车,在一个“错峰限行”时段(即早高峰段或晚高峰段)违法行驶的,处罚一次。比如说,你在早高峰闯了“禁区”,被处罚了,如果你在晚高峰还是犯了同样的错误,就得受第二次处罚。

六、受限车在“错峰限行”的道路上行驶,同时违反“禁止高污染车辆通行”、“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等规定的,“三罪并罚”,只处罚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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