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防台风的通知范文
当天气预报有台风预警的时候,很多公司都会有防台风的通知的,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公司防台风的通知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关于公司防台风的通知范文篇1
集团各公司/各部门/课室:
据报道,今年强台风“xx”从11日17时,从超强台风减弱为强台风,继续向福建沿海逼近,强度将维持或略有加强。11日8时,省防指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11日晚,省气象台变更发布台风黄色信号,预计“苏力”将于明天(13日)中午到傍晚在福建中北部沿海登陆,可能是1949年以来7月上中旬在闽浙沿海登陆的最强台风。
为防范于未然,请集团各公司/各部门/课室,提前作好防御预警部署和各项准备,提前落实好防范措施。
1、在此防台风期间,每个人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安全。如外出、上下班途中等。
2、生产一线车间负责人要落实检查车间门窗是否可以完好牢固并可以完全关闭;车间卷叶门应急加固钢管是否应急到位;
3、生产一线各部门做好车间物品的摆放和防雨淋、雨水侵入以及协调好供货出货等相关工作;
4、办公室及其课室负责人落实下班前做好玻璃门窗的检查和关闭工作;
5、各部门上夜班人员务必落实车间责任主管和班组责任人,处理应急情况;
6、集团公司所有各部门主管在明后两天务必高度重视并做好防范;在此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关于公司防台风的通知范文篇2
各部门:
根据中央气象台发布的台风警报,今年第7号超强台风“xx”正向我国逼近。预计于今天夜间到明天上午登陆或擦过台湾北部,明天中午到傍晚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一带登陆。可能将出现强风暴雨天气。
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值班工作,要安排专人检查办公楼、教学楼、宿舍楼的门窗关闭(教室由学生处负责,宿舍由宿管科负责,公共场所由后勤处负责进行检查),后勤处召集水电工随时待命,做好用电安全抢修准备,做好有倒塌危险的物件(包括树木)的支撑加固及时排除各种隐患;请师生们注意外出安全,特别是注意参加自考用车出行安全,教务处负责做好与考试院沟通,准备应急预案。
特此通知。
关于公司防台风的通知范文篇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公用局、园林局,执法局(城管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环境与国土资源局:
今年第*号台风“***”7日5时进入我省24小时警戒区。6时中心位于北纬21.1度、东经124.8度,就是在福州市东南方约780公里的西太平洋洋面上,近中心最大风力17级(60米/秒,超强台风级),中心最低气压91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80~35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100~15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70公里。台风以每小时20~25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逐渐向台湾以东洋面靠近。预计8日凌晨到上午登陆台湾中南部(超强台风级),登陆台湾后强度将明显减弱,之后穿过台湾海峡向福建沿海靠近,将于9日早晨到上午登陆福建中北部沿海,将对我省造成严重的风雨影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6日22时已启动防台风Ⅱ级应急响应。现将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黄琪玉副省长在防台风视频会议讲话的通知》(闽汛电〔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行业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部署落实应急响应。此次台风对我省造成的危害不可小视,各地务必高度警惕,从最不利的情况考虑,强化部署,细化防御措施,密切监视台风路径和风、雨、浪、潮等各类汛情信息,及时预警,将台风信息传递到行业所属企事业单位,确保责任到人。要按照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防台风应急响应,提早调配应急物资和队伍到防台风重点区域,加强对基层和行业企事业单位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指导。强化值班值守,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防汛责任人要到岗到位,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出现紧急情况,要采取果断措施处置并及时报告省厅。省厅值班室电话:0591-87614009,传真:87614005。
二、加强城市排水防涝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防范。切实做好城区排涝站、泵站的调度以及滞洪区、内河、供水水库纳容准备。对于城市地下通道、城市立交桥下等重点部位要提前部署警示警戒标志(包括淹没水深标示),备好砂袋等防涝材料,加强现场查勘,派专人值守。加强排水、排涝设施检查、调试,确保发电、供排水等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加强取水口、引水管渠监控以及对水源、出厂水的水质监测,确保供水安全。加强对雨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检查,及时疏通雨水管道,清掏污水处理厂进水格栅,避免由于暴雨冲刷夹带的垃圾杂物堵塞管道、阀门和水泵等。加强路灯排查、检修、加固,确保台风期间正常照明。配合户外广告主管部门对大型广告牌及时检查加固,避免坠落。加强垃圾填埋场安全检查,确保坝体安全,防止因暴雨引起坍塌事故,防范渗沥液外溢渗透引发水体污染。供水、供气、市政、环卫等部门要组织好抢险队伍,备足抢险机械、物资、车辆,提前集结,随时待命,并做好支援抢险准备。
三、加强建筑工地安全防范。督促指导在建工地对防台风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加强对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以及正在施工的地下室支护结构、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和景观改造工程外脚手架的安全检查;加强对临时工棚、简易宿舍、围墙(围挡)等部位以及位于学校、集贸市场、临街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现场高空设施和悬挂物的安全检查,该加固的加固,该拆除的拆除。所有涉海在建项目要在7日18时前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物资和设备,其他台风影响区域的建筑工地要按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适时停止施工,停工期间工地除安排值班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撤离。
四、加强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安全管理。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管理单位要加强对索道、缆车、游乐设施等可能发生危险部位和设施的安全点检,及时提醒游客特别是来闽旅游的游客注意防台风安全。所有滨海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在7日18时前全部关闭,其他台风影响区域的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公园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适时关闭景区和公园,组织游客疏散避险并安排专人值班和巡查。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集结抢险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及时清理被台风刮倒的树木,确保道路畅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安全防范。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所服务的物业管理区域入口设置醒目告示,提醒并督促业主及时检查阳台、栏杆,转移花盆、花架等物品,防止高空坠物伤人。要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地下室排水、防渗漏设施等功能性检查,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对易发生内涝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低洼部位,要备好砂袋、抽水泵等防涝材料和设备,防止进水遭淹,有住人的要及时撤离,存放的物资、车辆要及时转移。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户外高空悬挂物、广告牌等的排查检查,该加固的要加固,无法加固的要及时拆除。
六、做好危险区域人员撤离工作。各地要根据台风可能带来的暴雨、洪水、内涝和山洪地质灾害,详细掌握辖区内各类危险区域的情况,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城市低洼地带和危旧房屋、农村危房、人员集中的农房、地灾易发区等危险地带人员的转移避险,确保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