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聘用合同,卫生聘用合同样本

2017-03-03

卫生院聘用人员时需要签订合同,卫生聘用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聘用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卫生聘用合同范文一

甲方(聘用单位)

名称: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专业: 学历: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签订本聘用合同,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 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试用期为一年自 (注:按照局下发的全员聘用方案,)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岗位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

(三)乙方同意在该岗位工作,并按甲方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 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

(二)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注:依据卫生院绩效 考核方案),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三)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甲方依法 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四)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 定,对乙方实行符合卫生院工作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 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依据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 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 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事业单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事业单位管理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 定为乙方缴付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告知乙方。

六、 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 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 本合同确需变更的, 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 《聘用合同变更书》 ,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 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 向乙方出具《工作岗位调整通知书》 对本合同作出相 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连续两年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 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 不合格的。(三)本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 证明书》 (附件三)。

八、 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3、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 同证明书》 (附件四) ,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卫生聘用合同范文二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 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按在编人员同等工龄、同等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五、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甲方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乙方应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四十,按年交纳;医疗保险甲乙双方各交纳参保金的百分五十,按月交纳,且甲方代为办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聘用)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前四项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八)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消、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乙方参加入编招聘考试,录用时。

(九)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工作考核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聘约。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卫生聘用合同范文三

聘用单位(甲方):

受聘人员(乙方):

一、本聘用合同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的。

二、聘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期三年。

三、甲乙聘用乙方在本院 岗位工作。

四、甲方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工资报酬按在编人员同等工龄、同等技术资格的标准执行。

五、甲方按国家规定为乙方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项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甲方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六十,乙方应交纳当年养老金全部的百分之四十,按年交纳;医疗保险甲乙双方各交纳参保金的百分五十,按月交纳,且甲方代为办理。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乙方在合同期内的工时制度、各类假期、女职工权益、因工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死亡等待遇均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享有参与单位的民主管理和监督等权利,以及参加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权利。

乙方享有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的权利。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续聘、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并报原登记机关留存。

(二)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7、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聘用)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和省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和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民主党派机关、工商联机关及群团组织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除前四项情况外,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聘用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七)本合同期满终止后,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订聘用合同。续订的聘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八)聘用合同期满并办理了终止手续的、甲方被撤消、乙方退休、死亡,聘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约定的以下条件出现时,聘用合同终止:

乙方参加入编招聘考试,录用时。

(九)甲方与乙方解除聘用合同时,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十)甲方与乙方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后,应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衔接工作。乙方的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七、乙方工作考核合格,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聘约。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聘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卫生局备案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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