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房是什么能不能出售 知道这些就不怕

2017-04-28

现在很多人听说期房,很多人手头上也有期房,那么对于这些人来说期房能不能出售就变成了一个问题,今天小编就期房能不能出售过户整理了相关的知识。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期房,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但由于是先付款后交房,因此购房消费的过程和结果要依赖于购房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而购房合同的履行,不仅受开发商自身经营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客观因素的制约。期房制度由于有各种利弊,目前在中国有取消的趋势。

那么期房能不能进行买卖呢?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期房交易。从目前的实践来看,期房是可以转让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并且履行法定的程序。具体到各个地区又是不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能转让:……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但该条限定的是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不动产,并未涉及期房。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是国务院至今没有作出规定,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此也没有规定。

期房交易其实很常见。在期房转让中办理预售合同权益转让的多。预售合同转让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该房屋的大产证尚未办出,该房屋尚未交房,上家已付清房款。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进行权益转让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发展商同意的权益转让,一种是发展商不同意的权益转让。

首先要具备权益转让条件,预购房转让必须有预购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房地产管理机关进行预售登记后就可以进行转让。在此,虽未对预售认购协议签订后的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但实际上排除了签订认购协议就转让期房的合法性。

其次要征得开发商同意预购人未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应当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已付清预售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总价款的,预购人无须征得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同意,预购人应当将其转让预购商品房的情况书面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这一规定符合《合同法》关于合同转让的规定。

后签署转让合同与登记转让与售房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进行预售变更登记。

以上就是小编就期房能不能出售的相关问题整理了资料,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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