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
防水工程是建筑物渗透问题是建筑物较为普遍的质量通病,也是住户反映最为强烈的问题。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一
发包人(甲方): 遵义市康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承包人(乙方): 陈青松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之规定,本着平等、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此合同,当事人双方必须全面履行此合同规定的义务及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一、工程概括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期要求:工期自月年月 三、承包范围:
1、该工程屋面、消防水池、剪力墙、卫生间等防水工程。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及甲方交底文件施工,满足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规定要求,做到确保合格工程。
2、施工要求须参照和依据《屋面防水工程技术规范》及《防水涂技术规范》之标准进行施工。
3、保质期五年,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无条件维修至合格;因人为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及乙方施工范围以外的质量问题由甲方出资维修。
五、结算价格及付款方式:
1、施工价格及要求:根据双方协商及参照设计施工图做法要求,屋面防水处理每平方 28 元,卫生间每平方 18 元,消防水池 铺丙轮18元/㎡ ;刷有机防水涂料116元/㎡ ,剪力墙每平方元。
2、付款方式:按每月施工产值的70%支付材料款,工程结束后付清98%的工程款,剩于的2%作维修保证金,维修保证金在一年内支付。
六、甲方及乙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负责安全、技术交底。
2、提供水、电、水泥。(水泥款从乙方工程款内扣除),前期大面积的卫生清理及打扫。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反,按罚款处理,200—500元。
2、乙方必须按甲方工期要求,合理安排,按时完成。
3、乙方保证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出现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七、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同意由遵义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九、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补充:1、做防水牵涉到的卫生如果量太大,由甲方负责大致处理,细部需乙方自行处理。
发包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承包人(盖章): 负责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签订日期: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兹有甲方将上述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为加强甲乙双方的合作,明确分工责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第二条 工程地点:
第三条 工程量:以竣工后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第四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材料选用SBS沥青防水卷材。
第五条 工程造价每平方 元。
第六条 结算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余款一次付清。
第七条 本工程预计工期为 天工作日,上述工期不包括因设计变更甲方原因、雨季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的误工工期。
第八条 安全责任:造成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负责。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因乙方原因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条 本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乙方保修 年,但因下列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1、构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2、构筑物受到外来损伤。3、由于使用不当,人为损坏。 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当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按《合同法》违约条款处理纠纷。如发生纠纷,应在提起诉讼一方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电话: 代表人: 电话: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书范文三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方将 工程发包与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2、 工程地点:第二条 承包范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第四条 合同条款
1、 本工程工程量以最终结算实际施工完成面积为准。
2、 本防水工程施工单价:
SBS防水卷材综合包干单价为元/平方(平屋面)。
第五条 工程质量标准
质量评定应符合《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防水工程的质保期为年,防水工程质保期从甲方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乙方自行负责维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 当乙方在完成工程进度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
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报送本工程结算资料,按照双方商定的结算工程量及工程款总额。甲方应在收到结算资料后 个工作日内审核确认,并支付至结算总价的给乙方。
3、 扣除实际结算工程款的年后无渗漏,甲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质保期为五年。
第七条 工期
1、 本工程总工期为个工作日,雨期顺延。开工日期按甲方工期进度要求,以实际开工进场日为准, 但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确定开工日期。
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工期延迟,乙方将承担每日按工程总价的逾期违约金,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总款中扣除。
3、 如果因不可抗力(如高温天气、暴雨、地震灾害、停电停水、作用面提供不够、雷击、政府政策要求停工、自然灾害、战争、空中飞行物坠落等)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提供完整的符合施工规范的墙体或屋面或辅助设施给乙方,做好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并进行现场交底。
2、 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并根据现场情况拟定施工方案和进
2、 指派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并解决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环境保护规定。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乙方负责编制工程结算清单。
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等工作。
5、 接受甲方及监理单位的管理并遵守相关方的现场管理,相关问题相互协商解决。
6、 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自行解决建筑垃圾费用,若由甲方组织清洁场地,发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7、 乙方负责所做防水工程的蓄水试验,直至蓄水试验验收合格。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组织甲方、监理、质检单位进行验收并承担相应费用。
2、 本工程非一次性验收合格,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工程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由乙方报送工程结算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签证等完整资料,上报甲方申请办理结算。甲方在接到本工程结算申请30个工作日内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二条 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
1、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
2、 乙方必须设立现场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操作工作进行安全交底等安全工作。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因甲方或其他施工单位导致乙方损坏的,由相关责任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可向各自住所的法院起诉。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日期: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