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最新的大学生创业就业政策是什么?有哪些支持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政策出现呢?今天小编整理了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一、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普通高校与公共服务机构合作开展创业培训和实训,从2014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二、对高校毕业生申请登记个体经营的,开辟绿色通道,上门办照。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和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或经商办企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未达到20000元(含)的,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对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技术转让收入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税法规定,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校毕业生所办企业符合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四、实行开办费补贴。经培训创业成功,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1000元;属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000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贴2000元。
五、实行房租补贴。高校毕业生租赁房屋用于自主创业,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按300元/月给予3年的房租补贴。
六、实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从事微利项目的,可享受不超过10万元贷款额度的财政贴息扶持,扶持期不超过2年。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自主创业失败的高校毕业生,确因家庭困难无力清偿小额担保贷款的,对逾期贷款债务给予贷款额度5%的一次性补贴。
七、实行创业成功奖励。高校毕业生创业3年期满后正常经营的,可申请享受一次性创业成功奖励5000元。每年对拉动就业明显、缴纳利税较多、影响比较大的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典型,给予一次性奖励。
八、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人1000元给予一次性岗位补贴。
成都锦江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
今年,为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力度,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采取多项措施,力推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开展专项普查,夯实工作基础。锦江区建立了高校毕业生专项普查登记制度,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项调查,全面摸清近5年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学历分布、专业分布、就业去向及创业情况。实行“一人一卡”,健全帮扶制度,开展就业指导,提供就业见习、创业培训。
同时,深入辖区主要用人单位,摸清其毕业生接收使用情况和毕业生需求情况的底数,为有针对性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提供了准确依据。
扩大见习规模,实施专项补贴。全区规划认定100家社会责任感强、经营管理规范、具备一定规模的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并延伸到事业单位及可提供公共服务见习岗位的街道、社区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
大力组织以就业为目的的见习实践,组织未就业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时间在3-6个月的,按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贴,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补贴。同时,鼓励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和留校学习深造,按规定实施相应的助学贷款补贴,着力把高校毕业生转变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
扩大公益岗位,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全区每个社区招募1名自治组织专职工作人员,每个社区公共服务站招聘1名就业服务专员,并将逐步调整公益性岗位结构,到基层工作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可优先参评或破格参评专业技术资格。在招录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时,拿出50%左右的岗位定向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
整合社会资源,推进创岗联盟。各类企业凡招用首次就业的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年后给予企业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给予企业不超过4500元的培训补贴。同时,鼓励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介服务,对促成用工企业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各类职介机构,给予每人200元的职业介绍补贴。
建立创业园区,优化创业环境。建立2个锦江青年大学生创业园区,园区涵盖信息技术、服务外包、工业设计等多个领域,形成了现代服务业发展人才洼地。目前,创业园已有23个创业团队、200余名青年(大学生)入驻创业,入驻率达75%,其中,LED节能环保灯等项目已注册运作,项目成果成功推向市场。搭建融资平台,鼓励自主创业。设立300万元担保基金,提供财政贴息贷款,解决高校毕业生创业融资困难。
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在区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社区金融小额担保贷款;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创办社区就业实体可放宽到10万元,贷款2年内由政府全额贴息;非本地生源但在锦江区创业且工商注册在锦江区的高校毕业生,可向锦江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提供贷款,享受50%-70%的政府贴息扶持,贷款额度为30万元-200万元,原则上贷款期限为1年,到期后视经营情况可续贷。截至目前,锦江区共发放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6万余元,发放创业贷款67万元,23名大学毕业生走上自主创业之路。
实施重点帮扶,开展就业援助。建立“锦江企业一助一就业行动”长效机制,对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按规定进行登记,给予“一站式”、“一对一”的重点帮扶,由就业服务专员优先为其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服务,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年全部实现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