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协议书

2017-03-21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符合技术标准和用户需求的程度。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是关系我国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本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质量的责任协议书,仅供参考。

产品质量责任协议书篇一:

甲 方:深圳市xx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755-xxxxxx

乙 方:深圳市xxxxx电子厂

地 址:深圳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联系电话:0755-xxxx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

和不断提高,特签订本协议:

一、产品供货交期:

1、产品交期:淡季交期 7 天, 旺季交期 15 天

2、交期延误处理办法:乙方接到订单两天内回复交期,并严格按交期执行,如出现特殊问题必须提 前通知甲方,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处理,如有再三延误交期严重影响甲方生产和销售的根据实际情况 给予相应处罚

二、物料验收规则

1. 验收标准:以甲方提供的验收标准或甲方确认乙方提供的技术参数、图纸、样品、出厂检验标准、国家颁布实施的有关标准。符合即视为合格。

2. 验收方法:按国家标准GB2828-87标准一般检查水平Ⅱ方案抽样检查,甲方根据产品质量稳定情况,可采取正常、加严、放宽抽样方法。

3. 包装要求:内包装:标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数量、检验员印章、物料编号或批号、生产日期。外包装:箱体标识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量、日期、生产厂家和甲方物料编号。

4. 乙方交付时,必须提供该批物料的《出厂检验报告》给甲方。如果检验报告存在欺骗行为,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必须保证不能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有发生影响生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同时乙方必须开具送货单(必须加盖公司章),上面必须注明物料的送货日期、订单号码、物料编 码,项目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规格,交货数量,颜色,以确保货物的可追踪性,否则我司有权 拒绝收货。

三、产品检验

1. 甲方可根据甲方的检验程序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检验。

2. 检验使用仪器、仪表、设备和夹具应符合国家有关计量标准。

3. 甲方有权不定期地将乙方的有关产品委托给第三方、或去乙方现场检验;对权威部门检验结果,乙方应当接受。

四、原材料控制

1.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当甲方要求产品所用的原材料须认定和定点供货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主要原材料定点供应厂家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实施,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拒绝付款。

2.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原材料实行严格的批次管理制度。严禁使用超保质期原材料,若甲方有周期实验和可靠性试验的要求时,乙方必须定点采购,否则,甲方有权按本条第1款执行。

3. 乙方应对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查,应建立和保存进货检查的原始记录和供应商档案,如乙方不具 备某项材料进货检查条件时,应建立委托检查制度和质量档案。

4. 乙方应对原材料实行先进先出法的批次管理制度,超期物料严禁使用。

5. 甲方有权检查乙方针对上述条款的执行情况,并进行符合性考核,对不符合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或者根据情况单方解除合同。

五、生产控制

1. 乙方应健全完善生产过程的控制管理,必须制订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在对最终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和生产工序上建立必要的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乙方 应设专人负责,严格做好 原始记录和数据统计,监控工序质量和产品质量,及时发现和纠正生产的异常状况,确保产品质 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2. 乙方提供的产品被甲方认可后,如在生产过程中对材料、关键辅料、生产工艺进行更改,或其它的更改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需要事前向甲方书面报告并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和认可。整改情况不符合要求者甲方有权终止供货关系。

六、质量控制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进行监督,并进行必要的考核,如乙方执行不符或不及时进行有效整改,对

1.乙方应对库存三个月以上的产品按正常程序进行重新检验。凡有超过三个月的产品,未经甲方认

可,甲方视为不合格品处理。

2.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后,在正常室温贮存条件下,贮存有效期半年,在此期间,产品应保证原有的 质量、性能指标等,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换货。

3. 乙方应保证尽量不发生混料和少料事故,出现少数情况下乙方应无条件补予甲方。

七、4M变更控制

1. 乙方经甲方认可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料、技术指标等。若确需进行4M变更时,必须在更改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乙方本厂或中立机构的检验报告和样品 等资料交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供货。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供货,由 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退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2. 更改生效的方案,双方应纳入有关文件进行管理。

八、质量要求

1.乙方为甲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甲方认可的样板、《样品承认书》的要求,同时也须符合该产品所适用的行业通用标准的要求。为保证甲乙双方检验方法、检验标准的统一,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检验 手段进行评估。

2.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要求包装产品,包装必须达到防振、防潮、防静电效果,内容要按照甲方要求的内容实施,否则甲方有权对不满足包装要求的产品进行拒收。

3. 经甲方检验不合格批退、市场返退等须经乙方返修加工后重新使用的产品,在乙方完成返修加工,重新提交时,须单独组批,并在外包装箱和送货单上注明“返工品”。《出货检验报告》详细注明 原不合格项及返工检验方法。

4.甲方对乙方的交货进行来料检验,出现不合格批次时,甲方应出具来料检验报告或同不合格品反馈给乙方。

5.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不良批次,甲方应发出<<质量信息反馈报告>>或同不合格品给乙方。

6.甲方对乙方产品在售后发现物料质量异常,甲方应及时将<<质量信息反馈报告>>给乙方,必要时提供不良品供乙方分析。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反馈信息后必须立即组织分析和处理,并在24小时内给出一个处理措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出对策处理报告。

8.甲方对乙方的产品在接收检验时,如果出现不合格品的退货时,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退货通知后的一个工作日内,应立即对不合格内容进行核实,并应在1个工作日内将处 理方案及对策报我司,需拉回处理的物料应在1个工作日内拉走,否则,在甲方库存存放时间超 过二个工作日,甲方将作报废品处理,不对此批货品进行对帐和付款。

9.甲方每年对乙方的质量状况作综合性质量评价意见。甲、乙双方应有专人负责对质量信息进行处理。

九、质量监督

1. 对甲方在生产线、产品售后发现乙方供应材料有质量问题,并需要近一步确认性质时,将对货质量进行抽样试验,如试验结果证实确实有质量问题,该试验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2. 甲方不定期到乙方考察质量保证体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配合有关的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乙方应尽快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实施结果提交甲方确认。

3.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进行一次综合性质量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批次合格率、合同履约率、售后服务、开发能力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将乙方分为A、B、C三类,低于C类的供方,取消其供货资 格。

十、不合格来料处理

1.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如有不合格品,甲方应保存不合格实物并通知乙方,乙方接

到通知后一天之内立即进行核实或提出处理意见,同时查明原因,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乙方应回 复相关意见,不回复者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处理,甲方并对此视为乙方对问题处理能力不足、 技术质量反馈不及时需重新考核乙方。

2. 来料中批量不合格品,原则上整批退回乙方,对于甲方需要使用的特采急用物料,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在甲方允许的地点进行特采处理加工,然后提供给甲方进行第二次交验,特采处理原则上 应由乙方完成,乙方可委托甲方处理,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时收取费用。

3. 对于经甲方入厂检验合格的物料,在正常贮存条件下的有效期内,半年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判为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退货或换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一、周期实验和可靠性监控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进行产品的周期试验及可靠性试验,并定期向甲方提交报告,逾期不提供报告甲方有权退货或超差接收.

2.乙方一旦发现送交甲方的产品存在可靠性质量的任何隐患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与甲方一起制定补救措施,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在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下,质量保证期为1年。

4. 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是易爆、易燃的危险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的报告及贮存方法,防范措施等。

5.在保质期内,如因乙方提供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如着火、人身伤亡等),乙方应负责赔偿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二、赔偿条款

1. 由于乙方的物料原因造成甲方在产品、生产和销售方面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 赔偿金额由甲方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赔偿的支付方式由甲在货款中扣除或以现金交甲方财务部或以双方协商其他方式。

3. 有下列情况者,乙方应承担的损失赔偿

A 、因交验不合格,需要由甲方进行全检筛选或补充加工,乙方承担发生的工时费,材料费,以甲方出具用工成本及材料成本为准。

B 、因检验不合格,甲方因紧急情况让步接受的物料,每月不得超过2批次,否则甲方有权扣除此批物料货款的5~10%作为品质违约金。

C 、配套产品因原材料变更或质量存在缺陷,造成甲方生产线停工或产品的返修,乙方应补充甲方需要的合格品,并承担误工费用和其它材料损失费用,并根据质量损失的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3~5倍的罚款。处罚原则为:工人加班费为30元/人/小时、生产线停线费=停线的总工作时间 *单位时间生产全部产品的毛利。(可以双方协商)

E 、 因产品质量问题从市场上的返品,由乙方负责更换或双方协商解决。

F 、本协议有约定的赔偿及处罚可同时执行。

十三、交期管理

1. 交期是供应商服务质量中重要的一环,甲乙双方商定的交期双方应严格遵守,如果发生变更,应及时地通知另外一方,如超过一天交货,甲方有权推迟付款或者每推迟一天交货扣减此批货物价 款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最多不高于10%.

2. 如果因乙方交期的原因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原则上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除外)

十四、其他

1. 本协议从双方代表签订日起生效。直到双方同意解除此协议或重新签订新协议时失效。自协议生效起,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各条款的规定和要求,违约方按协议书的规定和要求做出损失赔偿。

2. 本协议书为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的必要补充,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质量约定不一致的,

以本协议书为准。

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深圳市xxxx技有限公司 x 乙方:深圳市xxxxxx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产品质量责任协议书篇二:

甲方:

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本着团结协作,共同发展,明确责任,互惠互利和确保产品质量的原则,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 甲乙双方的职责权利

1.1 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1.1.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可信的质量保证,对乙方提供产品的生产、交付和服务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并确保其状态受控。确保为甲方提供合格的产品。

1.1.2 乙方要明确产品质量保证期和服务承诺,并承担产品质保期内的产品质量责任。

1.1.3 对乙方提供的产品,乙方有在甲方和甲方的顾客处进行服务的义务。

1.1.4 乙方须对甲方反馈的质量信息及时处理并向甲方反馈信息。

1.2 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1.2.1 甲方有进行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权利。甲方的检验和试验不能免除乙方的质量责任。

1.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反馈乙方产品的如下信息:在甲方及甲方的顾客处发现的不合格信息。

1.2.3 甲方有权就乙方不履行质量保证协议及其它质量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提出索赔和考核。

1.2.4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减少乙方产品在甲方的市场份额(在下月的采购计划中实施,实物当月处理),降低乙方级别,直至取消供货合同:

1.2.4.1同一产品连续5批中有2批被判为不合格(按GB/T2828:2003);

1.2.4.2 由于乙方的责任导致甲方产品出现质量事故,或导致甲方产品在甲方其它顾客处发生质量问题时;

1.2.4.3 对甲方的产品质量信息,乙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无效时;

1.2.4.4 连续三个月或年度被评为C级和C级以下的供应商。

2 产品质量

2.1 乙方应按甲方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图纸及甲方提出或认可的技术标准与要求组织生产。

2.2 包装要求:乙方须采用甲方认可的包装物分批次包装其提供的产品,包装外表面适宜的地方应明确被包装物的名称、零件号、生产日期、数量、乙方名称与地址等内容。

2.3 交付状态要求:

2.3.1 乙方所提交的产品须有《质量保证书》、《检验合格报告》、《合格证》、《材质证明》,《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要注明零件号、零件名称、生产厂家、零件数量,须有乙方质量检验员签字、生产日期和检验/试验日期,并盖检验专用章。《检验合格报告》要按生产班次或分批次提供。乙方的《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的格式须在甲方处备案。

2.3.2 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证明单时,须随件提供当批产品的试验用试件一套。所提供的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内容必须是按要求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内容,由有资格的实验室提供,并盖实验室检验/试验专用章。不能提供周期性材料质量证明单的,可由甲方(或甲方委托有资格的实验室)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3.3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有适宜的标识,否则在甲方的不合格品处理和售后“三包”服务中,因厂家标识不明而造成误判时,后果自负。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地方,还须有可追溯性标识。产品《合格证》须每箱/盒/袋/架一证。

2.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乙方须按ISO/9001:2008或ISO/TS16949:2009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以满足乙方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

2.5 乙方提供的产品须满足甲方产品对其可靠性的要求。

2.6 其它针对产品的特殊质量要求,由双方在签订技术开发协议时商定。

3 产品检验

3.1 检验项目:按照产品图纸、约定标准或甲方文件化的产品要求进行产品的检验与验收。

3.2 接收准则:不论抽检样本为多少,乙方产品的出厂检验与甲方的进货检验阶段的接收准则均按“零缺陷”控制。当甲方进货检验中发现不合格品即可按拒收处理。

3.3 检验争议的处理:当供需双方的检验结论不一致时,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验并以此为最终结论。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若复检或重新检验不合格,由乙方承担全部检验费用。

3.4 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甲方可对乙方产品进行拒收:

3.4.1 产品不合格且在甲方不能让步接收、降级使用时;

3.4.2 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时。

4 产品质量赔偿与质量服务

4.1 由乙方责任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内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的转移价格为准,甲方的外部损失的计算以甲方产品在外部接收的索赔单为准。因乙方质量原因引起的甲方的质量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4.2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理:乙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经甲方同意后,由乙方按甲方的程序办理手续后接收。不能让步接收和降级使用的,如需甲方返工/返修后让步接收或经100%检验后选用的,由乙方承担返工/返修及检验费用。甲方拒收的实物原则上返回乙方,但甲方要采取标识,防止再次流入甲方(当出现如下情况时,不合格品由甲方就地报废:供应商将已被判为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品交检时)。

4.3 质量服务:对因乙方产品质量责任引起的不合格品损失(废品损失、停工损失、质量索赔费用等),由甲方开具相应的票据,乙方进行会签,甲方财务部凭已会签的票据办理赔偿手续。当乙方不能及时在指定日期前(五个工作日内)正式会签/回复的,视同默认会签,若有异议,由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如甲方错判、误判,甲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若裁决确属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裁决费用。突发性质量问题,需要乙方到现场服务的,乙方接到信息反馈后,必需在1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形式给予答复并须及时服务。 5 停工损失、工时损失、废品损失的计算与赔偿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停产时,停产时间的计算以甲方生产部门的停工单为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实行500元-10000元/次的索赔。由于乙方责任导致的甲方生产过程中的停工由甲方根据情况确定乙方承担的相应责任。

6 违约责任及考核:

6.1本协议一经签订,在供需双方间便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了此质量保证协议,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6.2 对因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赔偿金,甲方先从乙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取。

7 附款

7.1 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并执行,在双方合作期间长期有效,若一方提出终止或修改本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

7.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产生的纠纷,经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7.3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存一份。

甲 方: (甲方印章) 乙 方:(乙方印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 期: 日 期: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产品质量责任协议书篇三:

甲方:

乙方:

为确保乙方供应产品的质量,经双方协商,现达成如下质量协议:

第一章 原则及管理

第一条 原则

1.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其质量职责和承担的责任,确保产品质量。

1.2 甲方有责任监督乙方提供产品的质量,并协助乙方提高产品质量。

1.3 乙方应本着“质量第一”,“诚信务实”的原则向甲方提供合格优质的产品。

第二条 管理

2.1 乙方应妥善管理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和技术资料,且不得随意更改或外传第三方。

2.2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满足相关技术文件和封样样品的要求,不得随意更改,若建议更改,应提出书面申请,交甲方审核认可后方可实施,必要时要重新送样。

2. 3 甲方提出的质量问题,乙方应限期加以整改,违反有关条款的乙方应接受质量监督和处罚。

第二章 质量职责和权限

第三条 甲方

2. 1 按要求对乙方的配套产品进行检验。

3.2 负责监督和督促乙方产品质量的改进与提高。

3.3 负责将产品质量信息及时准确地反馈给乙方。

3.4 有权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考查。

3.5 有权向乙方索取产品相关资料,检验报告以及专用检具等。

3.6 当乙方配套产品质量不稳定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将乙方的配套产品委托相关权威部门检测,并书面通知乙方,所需检测样件(甲方随机抽样)由乙方无偿提供,其检测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乙方

4.1 负责提供满足甲方认可的产品技术资料或样品要求的产品,并提供随货质量证明书(出货检验报告,合格证等)。

4.2 负责所提供产品的“三包”,并对其产品在交付甲方入厂验收,生产装配过程,用户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质量安全事故负责。

4.3 负责对其产品的质量整改,收到甲方质量问题的反馈后,应在3天内将质量整改措施计划反馈给甲方,其内容至少应包括质量问题原因分析,改进对策,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必要时提供整改的照片和验证的书面材料。

4.4 有权提出质量意见,建议和改进方案。

有权采用新材料,新工艺进行生产加工,但必须书面申请、送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有权跟踪了解所提供产品的质量状况,并参与甲方组织的售后服务。 甲方的质量检验并不减轻乙方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要求

第四条 甲方

5.1 应了解乙方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情况,掌握乙方的产品质量状况,并对乙方的供应产品建立质量档案。

5.2 为保证供应产品的质量,应督促乙方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并对乙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不定期的评审。

5.3 应对乙方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按“先入先出”的原则投入使用,不应造成不正常的超期储存。

5.4 质量信息的反馈应采取书面的形式,保证其及时、准确。

第五条 乙方

6.1 应严格按甲方的技术要求及样品进行生产和交付产品。甲方若有工程变更,乙方应在规定时间按更改确认后的要求执行。

6.2 乙方产品的质量保证期应满足国家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规。

6.3 乙方应设立质量信息联络员,并报甲方备案,以便及时反馈技术质量信息,落实跟进质量问题的整改,协调处理现场质量问题。

6.4 当甲方检验需要协调认可,乙方应无偿提供自制的检具硬件,必要时应提供软件参考。

6.5 乙方的产品在商家或用户所在地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乙方接通知后应立即与甲方协商解决办

法。必要时,应会同甲方人员一起前往事故所在地去处理,差旅费全部由乙方负责。

6.6 乙方应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体系,不断增强质量保证能力,一经取得认证资格应及时将资格证复印件

以及复审合格证传递甲方备案。

第四章 验收

第六条 乙方交货

7.1 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以上有关条款的规定。

7.2 乙方产品必须附质量证明文件,其中应至少包括有产品名称、质量状态、检验日期、检验员签章等。

7.3 为保证产品在正常运输及储存条件下不受损伤,乙方应保证其产品的可靠包装,包装与产品质量等同验收。为确保识别,乙方的包装箱上应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包装数量、出厂日期、检验状态、制造厂名等。

第七条 甲方验证

8.1 甲方对乙方产品的验收,应按“原材料检验指导书”实施,

8.2 抽样标准应是双方约定的GB2828-2003 Ⅱ ;

8.3 当出现批量不良时,以上抽样标准将做适当调整,甚至于采用全检的方式进行验收;

8.4 合格批予以接收,不合格批将按“第五章”内容执行。

第五章 不合格品的处理

第八条 不合格品的评审

9. 1 不合格品由本公司研发、生产和质量部分别进行评审,如意见不一致则由生产副总最终进行评定,相关部门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理。

第九条 进货检验中出现不合格品的处理

10.1 经甲方检验判为不合格批,但不合格项目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且对产品的性能和部件的装配及使用可靠性无明显影响,准予让步接收处理。但由此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10.2 对不合格批为非关键项、非安全项不合格,但严重影响产品装配、使用和外观,属可返工处理的,返工后经甲方检验合格可接收,对本批产品作降价3%~5%处理。

10.3 挑选、返工原则上由乙方负责执行。如需委托甲方进行,乙方按15元/人时支付劳务费。

10.4 对不合格批为安全项、关键项不合格,严重影响产品性能和使用可靠性,该批产品作退货处理。

10.5 对半成品外协加工件,经不合格评审作报废处理的产品,乙方应按材料费的1.2~1.5倍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生产装配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品

11.1 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必要时由甲方或乙方挑选或返工。由甲方挑选或返工时,乙方应承担材料损耗费。并相应按10。2条款和10。3条款进行降价处罚。

11.2 当不能挑选或返修时,应按规定程序作退货处理。

11.3 乙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生产装配停工,乙方应承担误工损失。

11.4 一经发现乙方产品以劣充优,甲方将整批退货并按该批产品总价的30%罚款。

第十二条 使用过程中不合格品的处理

12.1 乙方需对提供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期为

12.2 在三包期内,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导致用户索赔及甲方信誉损失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对乙方限期整改并暂停供货。

第六章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第十三条 质量目标的监督和评审

13.1 质量目标: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合格率在99.5%以上,补货的产品合格率需达到100%的合格率。

乙方对于由甲方发出的供应商质量反馈信息单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回复(需采用8D报告的形式)。

甲方对于乙方所回复的反馈信息单及后续的产品质量进行评审,若不能满足甲方要求,乙方需再次采取措施进行矫正及预防,同一质量问题不得连续发生两次。

13.2 甲方每月对已方的质量目标进行统计并向乙方发布。 对于不能达到质量目标的情况甲方将向乙方提出警告并处以不低于500元的罚款。

13.3 连续两月被提出警告,必须限期整改,并对乙方暂停供货。

13.4 甲方每半年对乙方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交货期、品质持续改进等情况进行100分制考评,85~100分为A级,75~84分为B级,60~74分为C级,60分以下为D级。

13.5 A级供应商我司会加大采购量,优先支付货款,D级配套单位暂停供货,给3个月整改,甲方对其重新进行评审,评审不合格则取消合格分供方资格。C级供应商甲提出整改要求,乙方应在限期内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报告,并按期完成改进,由甲方验证监督。

第七章 其它事项

第十四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对个别条款有异议,由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并记录如下:

第十五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重新签订质量协议或双方协作关系终止后“三包期”结束。

甲方名称:(公章) 乙方名称:(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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