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证的使用范围

2017-06-22

导语:《无偿献血证》还是无偿献血者和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费用血互助保证金和用血后报销血液成本费的凭证之一。因此,一份《无偿献血证》也可看成是一份保险单。

无偿献血证的使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如下用血权利:无偿献血的公民,本人有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无偿献血者(不包括自身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以下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累计献血量在800毫升(含800毫升)以上的,终身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献血者实际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享受权利

凡无偿献血者有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献血量的计算:全血二百毫升按一次,四百毫升按两次计算。成份血每一个机采单位按肆次计算。

金奖 :无偿献血40次。

银奖:无偿献血30次。

铜奖:无偿献血20次。

献血者人格不受侮辱,有保护个人隐私的权力。献血者参加献血可享受免费体检、血液检查的特遇。根据江苏省公民临床用血及互助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免交用血互助保证金,并且自己或本人直系亲属用血可以免费用血。

相关内容延伸:

2017年广东省献血条例及献血证的使用范围

献血累计600毫升及以上,献血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无限量免费用血的规定可能将成为过去。省法制办日前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修订送审稿规定,献血累计600毫升及以上的,自献血累计达到600毫升之日起,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按献血量的等量免交血液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

不过,按照送审稿的规定,献血200毫升及以上的献血者还是跟以往一样可以享受免费用血。同时,即便献血后经检验血液不合格,无偿献血者本人用血时还可以按献血量等量免交费用。对于伪造、涂改、出借、出租、买卖、复制、转让《无偿献血证》的行为,送审稿规定除没收证件外,可以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送审稿还明确,除依法设立的血站和医疗单位开展自体输血采血外,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采血、成分制备和供血业务。非法采集血液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送审稿指出,提倡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六十周岁。同时,鼓励国家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现役军人和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每年献血一次以上,为树立社会新风尚做表率。送审稿还特别强调,为献血者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无偿献血者证明其所献血液的安全性。

《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下简称《条例》)10月30日经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昨日,深圳市血液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条例亮点。

据了解,深圳在全国首推无偿献血及为无偿献血立法,也是首个实现无偿献血100%满足临床用血的城市。截至今年9月底,深圳无偿献血人次达266万,献血量532吨,救助伤病患者88万人次。

《条例》增加了献血情况的透明度,规定采供血机构应当每月向社会公布采血量、用血量和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数额等无偿献血信息,并放宽献血年龄至60岁。

《条例》对无偿献血者的奖励作出了规定。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本人临床用血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

深圳血液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这意味着献血者只要参加过一次无偿献血,在临床用血时,都可以享受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待遇,也提升了献血者享受免费用血的权利。

所谓免费用血,即血站制备所有血液制品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是可以报销的。其报销标准按全国统一收费标准执行,如红悬液200毫升210元, 血小板1400元等。凡有参加医保的患者其血费报销金额按医疗保险不负担的血费部分审核报销;而未在深圳参加医保的,可以将费用拿到血液中心审核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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