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党风建设学习心得3篇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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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建设随着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提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经历了传承与创新,现阶段党风建设是历史上党风建设的继承和发展。下面是带来的廉政党风建设学习心得,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廉政党风建设学习心得篇一:

今年来,按照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斗争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成为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一个党放心、人民满意、广大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相信的年轻干部。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十分重视个人的廉政建设,并能始终把它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了相关内容的学习,积极参加了党委布置的思想教育和组织的相关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提高保持清正廉洁的自觉性。

一、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从大的方面讲,是科学判断新形势,准确把握规律,探求办法措施。具体到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实在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踏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1、要警钟长鸣,筑牢防线。任何腐化、****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思想演变的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盛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三、艰苦奋斗,培养良好生活作风

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深入开展反****斗争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不断自勉,紧紧围绕“创新”、“求实”、“从严”方面下功夫,促进了自身的廉洁自律。围绕“创新”,做到“五带头、五增强”以警示自己。五带头:一是带头积极参加校党委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带头倾听职工群众的呼声,沟通信息,了解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三是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工作原则;四是带头执行廉政规定,自觉接受监督;五是带头思想作风深入,密切党群关系,依靠群众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构筑生活作风上两道防线。工作上,坚持办一切事情以量力而行,花少钱办好事,勤俭节约,精打细算,讲求实效。在生活上,保持艰苦奋斗的,顶得住诱惑,经得住考验,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

廉政党风建设学习心得篇二: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必须时刻坚持的方针和原则。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更应该从头做起,自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意识,真正做一个党组织放心、人民满意、相信的党员干部。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1、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充分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大脑中要时刻绷紧这根弦,时时警醒自己,筑牢防线。

2、从严自律,管住自己。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每一名党员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切实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二、坚持求真务实,扎扎实实干好工作

1、要有求真的精神。求真说到底是一种觉悟、一种境界、一种品德、一种精神,是分析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力武器,更是一种动力。具体到实际工作来说,就是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清醒地看到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矛盾和困难,增强加快发展的压力感、紧迫感。坚定信心,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求真就要开动脑筋,勤于思考,学会用心,善于从普遍性问题中发现和找到规律性的东西,总结和提炼经验性的做法,用以解决发展中的矛盾、前进中的难题、工作中的症结。总的来说就是既要有加快发展的高度热情,又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态度,使工作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2、要有务实的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是处事为人的立身之本,一个人的能力有大小、职位有高低,但只要是沉下心来做事、实打实地做人,就能干出名堂,也能取得组织的信任,得到群众的赞誉。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

腐败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行动贯彻始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败斗争深入进行下去。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人民群众是推动和谐社会建设的力量源泉。历史和现实的经验都证明,执政党处理好与人民群众的关系,社会才能和谐、稳定;反之,社会就会缺乏活力,矛盾丛生,甚至导致社会动荡。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优良的作风,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成功经验,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廉政党风建设学习心得篇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这要求我们全面审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党和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方略和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用法治思维规划指导和引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解决好与法治要求之间不相适应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法治中国,依法治国,不仅早已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也已上升成为党治国理政的坚强意志。十八届四中全会部署依法治国,不仅再次吹响了我国法制建设的号角,也为推进廉洁政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反腐法治化与国家法治化的路径基本一致。国家的法治化,即国家权力全部纳入法治轨道,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近年来,在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方面,国家先后制定和修改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务员法、反洗钱法、政府采购法等,这些法律从不同的角度对国家公职人员行为进行了规范。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不仅要对纪检监察业务法规制度如数家珍、驾轻就熟,还应该把法治作为一种精神信仰、价值追求,从更高层面、更深层次学习领会法规制度精髓,掌握各类法纪条规,体现和贯彻好法治精神,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一种思维习惯,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

法制健全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前提和基础。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一方面要完善过去的一些法规,扎紧制度笼子,加快重要领域如权力公开、党务公开方面的立法进程等。现行某些规范权力的党内法规和行政规定,有的只是原则性的倡导,缺乏实际操作性;有的无责任主体,有的无配套政策,有的无程序性规定;有的只有禁止性规定和要求,缺乏明确具体的责任追究条款;有的党内法规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既损害了法规的权威性、执行力,也不利于开展内部监督。例如,在实际操作中,同样一起案件或相同的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和开除党籍都是在原则规定允许的框架内执行纪律规定。所以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就出现了对干部腐败行为以纪律责任替代法律责任,甚至对一些违纪问题常采取“下不为例”的处理方式,客观上纵容他们在制度规定面前依然我行我素,在利益诱惑面前产生铤而走险的侥幸心理。

因此,在党和国家层面,应认真研究解决党纪与国法、行政规定与法律条文之间存在的一些缝隙,及时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加大反腐败法规制度建设力度,从制度源头堵住或减少公权力寻租的可能。在中央层面,还应围绕消极腐败现象的新特点、新趋势,围绕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加强工作业务程序等方面制度建设,防止因为断层和脱节而产生违法问题和办案事故;结合公、检、法、司等执法机关在反腐败工作中承担的角色任务,加强与其之间工作运转程序衔接的制度建设,实现法制化规范、程序化运作,防止交叉打架、重复劳动,使反腐败的法律链条平稳延伸、无缝对接。在地方层面,应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特别是加强地方性法规建设。目前,有的地方根据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了诸如网络举报监督、预防职务犯罪、公车改革等方面的法纪条规,在操作执行层面反映出了良好效果和社会反响,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宣传,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

没有法制为底线作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仅失去了方向基础,也没有了根本遵循。党和国家不断结合时代特点强化反腐败工作法规制度建设,其根本目的是要让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干部在具体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现实问题,这既是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个人能力的要求,也有利于反腐败工作正常有序开展。纪检监察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做到心中有法纪、脚下有红线,实现法纪落地、刚性运行。一方面,要头脑清醒、擦亮眼睛,认清合情与合规之间的差距,合理与合法之间的鸿沟,不能空泛化、选择性、生搬硬套落实运用法规条款;另一方面,要谨防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的错误行为和现象。在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核心业务、关键环节,都要抓好法律实施的监督,甚至可探索引进第三方监督机制,发挥好社会监督的作用。

近年来,各类涉法涉诉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增多,纪检监察机关业务范围内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亟待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要认真梳理研究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法制为统揽,以实践为课堂,不断强化运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和水平。针对当前突出的仅用党纪而无法用法律规范的灰色地带、法律法规滞后性问题,比如裸官、兼职取酬、收送“红包”、“吃空饷”等,许多违反党纪的行为在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这既是法律监督的盲点,也是法律界定的难点。比如,对官员失联事件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后,办案保密规定与公众知情权之间存在冲突、实施重处分对象审诉复议有无第三方介入监督、党外人士违纪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手段受限等新问题,要加强研究论证,有针对性地利用法律途径、法律武器,提出解决对策,运用法治方式破解此类难题;如对外信息披露不畅通的问题,可以建立全天候网络值班新闻发布制度,针对疑难信访、申诉复议等问题,可探索吸纳律师、司法、第三方组织参与,举行公开听证会,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弘扬,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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