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费么?现在公积金贷款还需要担保费吗?
“我听说现在公积金贷款已经不需要担保费用了”很多人会在网上咨询这个问题,那么现在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费么?近有很多关于公积金的新政策,这些政策里有没有提到过公积金贷款需要担保费用这个问题呢?
记者了解到,虽然我市在公积金贷款时早已不收取贷款人的保险等费用,但市民仍然在贷款的时还是要求有担保机构为其担保。担保费用则是由一些担保机构来收取的。当前,我市的公积金贷款担保费用是按照贷款的金额、贷款年限还有担保的费率来收取的:就是贷款的金额×贷款的年限×0.6%。,每一次的低收费是200元。如果说一位市民的公积金贷款贷了30万元贷20年,那么这个人的公积金贷款的担保服务费就是:30万元×20×0.6%。=3600元。
有市民告诉记者他在购房的适合,在向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了35万元,就交了四千多元的担保的费用。而曾经有过相似经历的李先生也表示,如果贷款的时候已经把买的房子交给银行来抵押,为什么还要缴纳担保费呢?公积金贷款缴纳担保费是一件很不合理的事情,“早就应该取消了。”
住建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通知》中明确取消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以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在这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强制性机构担保”就在取消收费项目中,这意味着新政实施后,我市市民买房用公积金贷款或可省下几千元费用。
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享受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
为此,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还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综上来看,现在公积金贷款已经不需要担保费了,如果办理的时候仍然跟你收取担保费你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得到应有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