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用工劳动合同范本

2017-02-21

食堂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那么食堂用工劳动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食堂用工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食堂用工劳动合同范文一

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禹门小学,住所:新舟镇禹门街上,法定代表

人:杨心沁(校长)。

劳动者(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住址: 身份证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自2012年春季学期起,学校食堂实行自主管理、服务学生、让利学生、零利润经营。为了规范劳动用工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2012年2月29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半年) 。

第二条 工作内容:乙方在学生上课期间为学生提供中餐服务。内容包括:蔬菜、大米及其它食物的储藏、保管、清洗、加工、制作,按时供应学生中餐,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打扫厨房内外的清洁卫生并消毒,做好厨房的防盗防毒工作,确保食品卫生符合上级部门的要求,服从甲方的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具体工作内容由食堂管理人员临时安排。

第三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上岗前,乙方自行提供由当地卫生部门体检并办理健康证,且甲方对乙方进行岗前培训。甲方提供厨房、厨具、餐厅、餐桌、餐具、水电设施、锅炉等食堂相关设备,提供煤炭、大米、蔬菜、食用油等物资。还要提供白大褂、口罩、帽等以供乙方上班期间使用。

第四条 劳动报酬采用以下方式:甲方不给乙方交纳系列费用, 不享受学校的其它工资福利等服务性费用。每月只发给每人工资大写捌佰元整(¥:800.00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没有中途解除合同且没有出现工作失误的,甲方只按照5个月的工作时间向乙方发放工资。

第五条 劳动纪律。乙方在合同期间要做到:(一)按时上班,按规操作,认真完成食堂管理人员安排的任务;(二)供应中餐时,按规定着装,佩戴口罩、手套、衣帽等,身体不能直接接触食物,确保食物卫生和个人清洁卫生;(三)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能和师生发生争吵;(四)不能随身携带有毒有害物品和其它危险物品进入厨房及工作区域;(五)发现问题(如食物霉烂变质、食物过期、食物搭配有中毒嫌疑、食物短缺供不应求等),及时报告食堂管理人员或者学校领导、老师;(六)出现特殊情况时,如学生假期补课、运动会期间或者集训期间、考试期间等,要服从甲方安排,加班做好饮食供应;(七)按照上级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做好相关工作;(八)不能将甲方的物品带出工作区域,也不准将非食堂工作人员带入工作区域;(九)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第六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的;

(二)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乙方解除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八条 违约责任。甲方违约按照下列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提供相关设备、食物或者工作条件,导致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早中晚餐或者严重影响工作质量的,甲方除如数发放乙方工资外,还要向乙方每次补发50元违约金;

2.甲方应在当月最后一天发工资,如果推迟发放,则甲方除了足额发放工资外,还要按每推迟一天发放50元违约金。

乙方违约按照下列情况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甲方的作息时间开饭的(指提前或者推迟5分钟以上),或者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劳动纪律的(第五条第六项除外),或者清洁卫生被上级认定为不合格的,每次向甲方交违约金50元;

2.乙方故意或者因重大失误(如保管不善导致食物腐烂变质或者食物丢失、减少等)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处理。本合同解释权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合同共两页一式二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禹门小学(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

2012年3月1日。

食堂用工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 记 注 册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 定 代 表 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组 织 机 构 代码: □□□□□□□□□□

劳动用工登记证编号:□□□□□□□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性别:___文化程度________

身 份 证 号 码:□□□□□□□□□□□□□□□□□□

联 系 方 式 及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籍 所 在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 际 居 住 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约 须 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用人单位终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工作时间为下列第( )种方式

1、每周工作 日,分别为周 ;每日工作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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