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最新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现在社会一套房已经不能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有的人已经在为第二套房子做打算,那么二套房和首套房相比,贷款的首付是多少呢?现在就有来了解一下。
首先先了解第二套房”或“多套房”的认定标准
1、以贷款人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及其未成年的子女)为单位认定的房贷次数。
2、对于已经利用银行贷款买了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果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的政策执行,但贷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的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
3、已经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如果第二次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按前款规定执行。
4、商业银行应该切实履行告知义务,要求贷款人按诚信原则提交真实的房产、收入、户籍、税收等证明材料。凡是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的,商业银行都不得受理其信贷申请。对于出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已被查实的单位,商业银行不得再采信其证明。对发生上述情况的借款人和单位,商业银行应及时向其所在地银行业协会报告,由银行业协会负责收集上述信息并予以通报,部门列入重点检查内容。
然后再了解一下二套房贷首付的含义,二套房首付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按揭贷款的第一期付款简称,是指以贷款人家庭(包括贷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贷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第二次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第一期付款。
二套房首付比例政府会根据房地产市场来进行调整,2015年3月30日以来对二套房的首付比例做了多次调整。
2015年8月31日下午,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经结清购房贷款的公积金低首付款比例降至20%,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通知称,为了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2015年3月30日央行网站发布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