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

2016-12-02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1:法的效力

法的效力是指法具体生效的范围,及法在适用对象、时间和空间三方面的效力范围。

1.法的对象效力

第一,中国公民、法人好其他组织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在国外仍受中国法的保护并履行中国法定义务,同时也遵守所在国的法。第二,我国法律对外国的适用包括两种情况:(1)在中国领域内的外国人,除享有外交特权好豁免权或法有另外规定者外,一律适用我国法律;(2)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中国公民、法人犯罪,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适用中国刑法规定,但按犯罪地的法不受处罚的除外。

2.法的空间效力

(1)有的法在全国范围有效;(2)有的法在一定区域内有效;(3)有的法具有域外效力。

3.法的时间效力

是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法开始生效的时间:一是自公布之日起生效;二是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生效。法终止生效的时间:一是以新法取代旧法,使旧法终止生效;二是有些法完成了历史任务而自然失效;三是发布特别决议、命令宣布废止某项法;四是法本身规定了终止生效的日期。

注意:法的溯及力,指新法颁布后对它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可加以适用的效力。法原则上不溯及既往,但法律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图一

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图二

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图三

法制小知识手抄报资料2: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公民是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1.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管理国家事务、参与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

(3)人身自由权: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4)宗教信仰自由: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5)社会经济权利:劳动权、休息权、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获得物质帮助权。

(6)文化教育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和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婚姻、家庭、老人、儿童受国家保护;保护华侨和侨眷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

2.公民的基本义务:

(1)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机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的义务。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的义务。

(5)依法纳税的义务。

推荐其他主题的手抄报图片作为参考:

1.法律小知识的手抄报内容

2.法制教育知识手抄报内容

3.法律知识手抄报内容

4.法律手抄报图片内容

5.法律手抄报内容大全

6.全国法制日宣传资料-手抄报

7.有关法制手抄报图片大全精选

8.有关法制手抄报内容资料

9.有关于法制的手抄报的内容

10.有关法律知识手抄报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