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们也是要打草稿的高考励志文章
2012年秋天到2013年1月,卢浮宫有个《拉斐尔最后几年》的展览。凡是他能搬得动的作品——如你所知,拉斐尔有些大玩意,诸如《雅典学派》,没法卸来巴黎——都打意大利送来展览了。
以我所见,看这展有两件事令人鼓舞。其一,因为作品齐,易于对比。哪怕拿外行人眼光看,你也能发现:拉斐尔1508年25岁时的画,就是不如1516年33岁时的圆润活泛——就是说:这么大的人物,也是一点儿一点儿进步,而非娘胎里出来,一抬手就有支笔,就在产房开始刷拉拉画的。
其二,展览里抖出了他的一些草稿。你会发现:拉斐尔那些被艺术史家齐赞为圆润、完美、轻盈不着力、信手拈来的神作,也都是有草稿的。实际上,拉斐尔的草稿和如今一个艺校学生的一样,有叠笔、有勾勒、有许多不确定的试探定型,也撩乱,也杂散。总之,很好看的草稿,但终于还是草稿。
小孩子拿蜡笔水彩笔涂颜色,也有个定规。有的喜欢直笔长刷,有的喜欢细碎短刷。大人物画画也有类似玩意,是谓笔触。比如,你盯着细看,凡高的笔触就是弯弯卷,德加的笔触就是细密平行线。
19世纪法国首席浪漫主义狮子德拉克洛瓦,是第一个公开嚷嚷“我要把笔触留给人看”的人。所以你看他的画,虽然狂放不羁、蓬头粗服,但大概能看出他做画的来龙去脉;在他之前的古典画家,笔触大多都收拾得干净,乍一看,画凭空生来,清静细腻、毫不费力,草稿都不用打似的。
这就像,你去一家吃饭,主妇娉娉婷婷仪态万方,端上一盘红香浓辣毛血旺,你去厨房看时,一尘不染,你都怀疑这是仙女手艺、田螺姑娘了——光看画,拉斐尔就是这样的存在,惊为天人。但看他的草稿,就像是一个没打扫过的厨房现场。你会恍然大悟:
噢,虽则说还是非普通人所能想像的天才,但他老人家毕竟是人,也像凡人一样,要打草稿啊!
世界的各类传说里,都很爱描述匪夷所思的天才。比如王勃写《滕王阁序》是个现场秀,如何把都督阎公吓得屁滚尿流。比如瓦格纳只正经学过六个月作曲。比如雨果不到三十岁花半年写了《巴黎圣母院》。凡天才们,必会得上天灵感庇佑。
古希腊诗人觉得,只要心诚,奥林匹斯山的神灵会特给他们面子,忽然送出“长翅膀的语言”,把观念“送进人们的心间”——听上去,有些像每逢期末考试到来时,中学生一起膜拜的“考神”一样,答案不知道,硬塞给你了,笔端如流,源源不绝。中国的传说里,大文人江淹,一度文采横竖都溢止都止不住,后来做了个梦,被谁拿走了支笔,从此“江郎才尽”。
所以《儒林外史》里,胡屠户骂范进,也说那些举人,都是天上文曲星下凡。这里面有种类似的价值观:文思、灵感,都是上天赐予。施特劳斯说过,灵感到来的一瞬间,就是一个两到四小节的乐思会忽然浮现,于是他高高兴兴,把这段乐思作为主题,衍生出许多曲子来……
总之,天才是天生的,天才的灵感,就像上天赐予的一见钟情,“上帝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一样,照亮了世界。尼采就认为,天才的灵感,如取之不尽、喷泻无穷的阳光。施特劳斯们就相信,像莫扎特这样的天才,一辈子创作出的东西,让个抄字员来抄都嫌累,只能说是才华无止尽。
但是,非天才们没灵感时,怎么活呢?
作为音乐家和评论家的科普兰先生,这么总结:
无论有没有灵感,作曲家们每天都会“工作”,然后做出点什么——他用的词是“工作”而非“创作”。众所周知,门德尔松可能是除了莫扎特和舒伯特外,最依靠天才灵感的作曲家。但他的工作态度,参考这个故事:当年门德尔松初见柏辽兹,道不同不相与谋,心情不好,写信跟人诉苦说自己不舒服:“居然两天没能工作。”
伟大如巴赫,也不是少年早慧——美国写专栏的写过恶毒的玩笑,说如果海顿和巴赫只活到门德尔松、莫扎特那年纪就死,他们俩会湮没无闻。但时间给了巴赫力量。到他晚年,描述自己浩如烟海的伟大作品时,也只说:“我努力工作。”
说那些伟大烂漫的曲目,都是“工作”出来,而非天才随心所创,是挺杀风景的。因为世界总习惯想像,认为伟大的创作者们,都过着颠沛流离吊儿郎当的生活,乐滋滋的充当酒神,把握住脑海里飞短流长的美丽诗句、旋律或形象,然后写字、记谱、绘画,其他时间就用来传传绯闻、喝酒服药、乱搞男女关系。
这事很浪漫,但实际上远非如此。20世纪20年代,海明威在巴黎竭力写作。他像工匠一样,总结出许多定律,比如:规律的生活和宽裕的经济有利于写作。比如:一天中写得最流畅时停笔,第二天才好继续。他不信奉天才,不相信灵感从天而降,他有法则,有套路,然后勤恳的工作。
比如,斯汤达说他写东西前,先要死看一页法典书,找语感;比如,巴尔扎克有他著名的规律生活,每天连写带改,都需要时间定则——光听这些故事,就像些匠人似的,但伟大的东西,就这么产生的。
作家们的早年作品,就像画家的草稿似的,是最容易露馅的东西。像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猛一看,很容易被其斑斓意象吓唬到,惊为天人。但如果你从他早年的小说,比如《枯枝败叶》,比如《疯狂时期的大海》,比如《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一篇篇看过去,就会发现小镇、狂欢、外来者、香蕉公司……好,这家伙,原来和他奉为师傅之一的福克纳一样,也使“用短篇攒长篇”这招儿啊!
实际上,《百年孤独》写出来前,酝酿了十五年之久。马尔克斯累计了无数短篇和小故事,就像在自己脑海里种起大片森林;直到某次旅游时,他猛然找到了传奇的第一句话“许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火种有了,森林被点燃了,《百年孤独》开始了。在此之前,他那些五彩缤纷的短篇小说,就是他的漫长草稿。
就像,我以前有个朋友,自命王小波门下走狗;看王小波《万寿寺》、《红拂夜奔》,废然长叹,人都傻了;但后来看了看《歌仙》、《三十而立》,就觉得略受鼓舞。这当然不是说他获得了“完败王小波”的信心,而是多少看出了一条上升轨迹。
人都爱天才,因为这个词美妙清脱,是神赐的恩德;但大多数时候,每个一朝成仙的传奇,都曾默默面壁打坐渡尽劫波。就像天才们最后回顾各自的传奇人生时,并不总会提起他们不朽作品背后,那些他们拾级而上、狼藉散乱、堆山填海的草稿纸。
欧阳修被人问起怎么写文章,答了句“无它术,惟勤读书而多为之,自工;世人患作文字少,又懒读书,每一篇出,即求过人,如此少有至者。疵病不必待人指摘,多作自能见之。”——其实差不多,也就是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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