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限购政策出台后 买房要提交哪些资料?

2017-05-08

10月7日,《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执行房地产调控政策有关措施的通知》正式发布,明确规定在佛山市个别区域,本地居民家庭只能购买2套住房,外地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住房。那么,个别区域指的是哪些区域?新规后,买房需要准备哪些资料呢?赶紧一起来看看吧。

佛山限购区域有哪些?

自2016年10月8日起,在佛山市禅城区全区、南海区桂城街道、大沥镇、里水镇、顺德区大良街道、陈村镇、北滘镇、乐从镇执行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佛山限购对象和购房条件是什么?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的,可在限购区域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在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时,需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通过补缴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予认定。

4、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

5、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6、购房时间的认定,以在佛山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购房合同(含网签认购)的时间为准。

新政后,买房应提交哪些资料?

购房者购买限购区域新建商品住房,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两人以上共同购房且共同购房者非同一居民家庭的,应分别填写《申明陈述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1、若是本市户籍居民的,需提交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申明陈述书》。

2、若是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需提交身份证、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申明陈述书》。购买第二套时,应同时提交购房者(夫妻双方可只提供其中一方)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或提供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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