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最新版广东省职工休假条例出台
2017年职工休假条例仍未出台,不过小编给大家找来了2016年最新版本的消息,可供大家参考!
怎么计算年休假的工作年限
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该条款明确了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与该劳动者的工作年限直接相关。但是这里的工作年限指的是劳动者在现用人单位的累计工作年限还是指的是该劳动者自工作以来的累计工作年限呢?
对此问题,人社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作出了答复,“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人社部对工作年限的解释重点放在了“累计”上,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开始工作起就开始计算自己的工作年限了,哪怕不是在同一用人单位,但一旦劳动者申请带薪年休假的,之前该劳动者在别处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也可以被累计计算总的工作年限之内。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来确定其带薪年休假期。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劳动者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期限是根据其总工作年限计算的,但其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前提是在现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不要将劳动者享受带 薪年休假待遇的基础条件(连续工作满一年)和年限条件(按照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混同。
怎么支付带薪年休假工资
依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通过上述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职工未享受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300%的带薪年休假工资中其实是包括用人单位在职工正常工作期间支付的工资收入的。这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未享受足额的带薪年休假天数,而用人单位又已经支付劳动者在该天数内的正常工资收入的,那么用人单位所需要支付的带薪年休假工资就仅仅是2倍(200%)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的工资即可。
法律对婚假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关于探亲假的规定有哪些
探亲假,是指职工享有保留工作和工资而同分居两地的父母或配偶团聚的假期。根据劳动法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如因工作需要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休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休假一次,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超过本人月标准工资的30%部分,应由用人单位负担。另外,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职工探亲路程假。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应在休假期间探亲;如休假期较短,可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哪些职工可享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根据<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在一个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职工,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应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其中,国有单位职工探亲时,年休假天数不足于原规定的探亲假天数部分可给予补齐。旅途车船费按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