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的官员有哪些

2016-12-07

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你对职务犯罪有多少了解?下面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职务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

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的官员

职务犯罪的案件管辖有什么特殊规定吗?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将90%以上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关联案件指定到被告人任职地以外的省份异地审判。

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全部是异地管辖

刑事案件原则上应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指定异地管辖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保证公正审判推出的一项举措。

当管辖权不明或存在争议时,可以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职务犯罪分子一般都在一定的重要岗位担任职务,所以在当地具有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有可能会影响案件公正审判,换个地方审理,能够使办案人员打消不必要的顾虑。

职务犯罪需要指定异地管辖的官员有哪些

哪些官员需要指定异地管辖,法律上是否有明确规定?

什么级别的官员指定异地管辖,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从今年的情况看,省部级以上官员一律指定异地管辖,厅局级以上官员中部分指定异地管辖,应该综合考虑案件的严重程度和官员的影响力,有些处级官员的案子也可以在省内指定管辖。

实践证明,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对于保证职务犯罪案件审判顺利进行,起到重要作用。

异地管辖法院如何选择,有哪些特殊要求?

为排除当地对司法审判的干扰,人民法院明确了指定异地审判原则。对曾经担任一定级别领导干部的职务犯罪案件,原则上不由其原任职地法院审判,而由上级法院指定其他地区的法院进行异地审判。

被指定管辖的法院应该具备良好的审判能力,硬件设施过硬,避开官员曾经任职过的地区,省部级要案一般指定中级以上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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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特点

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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