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
分销渠道对产品从生产者传播给消费者所必须完成的工作加以组织,其目的在于消除产品或服务与使用者之间的差距。那么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范文一
甲方: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一、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销售的项目及位置:
项目: 恒亚国际家居购物广场(以下简称“该项目”)位置:启东市王鲍镇新港工业集中区
二、本合同委托的该项目的规模:
建筑用地约 21.00 亩, 委托销售建筑面积约 2.8万 ㎡.
三、合作期限:
1、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止。期满后,如双方同意延续,需另订补充协议。
2、在本合同的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履行。
四、合同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就该项目作为__江苏__区域(含南通及南通所有县级城市)独家销售代理商, 销售该项目现有全部可销售面积。
五、甲方的责任
1、保证本项目销售的合法性,负责提供项目相关资料。
2、甲方负责乙方到访客户的用餐,由甲方直接承担。(客户用餐人数由乙方发车前报备甲方)
3、提供销售所需契约空白文本等,配合乙方销售。
4、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佣金。
六、乙方的责任
1、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对甲方项目在江苏区域内进行分销的组织及对甲方原有江苏区的分销进行统一管理和销售发团组织。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组织客户参观本项目后顺道参观其他项目,一旦被甲方悉知,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乙方负责催促客户应缴的各项费用和必要的联络维护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按揭客户的相关资料,确保所需资料齐全。
七、有关销售的各项事宜双方共同约定:
1 代理佣金结算时间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的精神,共同约定销售价格按照甲方提供的2011年9月25日制定的销售价目表销售,如乙方有特殊情况销售的,需甲方相关领导确认签字后方可销售。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以乙方客户缴纳首付款到达甲方指定账户且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作为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甲方3天内一次性结算乙方客户到帐款部分的佣金,剩余佣金在客户按揭资料齐全后的两个月内无论是否放贷均按期予以结算。(结算时将款项划至乙方指定的帐户,全国公私帐户均可)。
2 代理佣金结算标准
合同期内: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下,则按照佣金基数12%结算.如乙方累计签约金额为2000万元以上,则按照佣金基数13%结算(按照累计签约金额计算)。
3 代理佣金税金
合同乙方结算佣金时如不提供甲方认可的佣金发票,甲方也可采取税金代扣的方式执行,具体的 标准为佣金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以下行为的视为违约:乙方在整个代理期间的营销推广造成甲方名誉的严重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自动扣除;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为违约。除应支付乙方代理服务费外,甲方应按日向乙方支付应付代理佣金0.3%的违约金;
3)合同签定后,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均属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或由守约方提出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等人力无法抗拒、不能预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破产等不视为不可抗力)而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不可抗力的认定后不视为违约。
九、其他
1)在甲方与成交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发生纠纷导致该契约终止时,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该部分的代理酬金。否则,甲方有权日后在应向乙方支付的代理佣金中将该部分款项予以扣除。
2)因客户违约,导致甲方收取客户已交的全部或部分定金时,甲方有权收取作为违约金。
3)合同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十、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为 壹 年,本合同的合作期限自 2011 年 10 月 28 日至 2012 年 4 月 27 日止。本合同正本一式_两_份,双方各执_一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合同内容)
甲方(盖章):南通恒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盖章):常州尺度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房地产分销代理合同范文二
甲方(被代理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的 (以下称该项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定义
1.1.代理销售,是指乙方依照订立的商品房代理销售合同,乙方以房地产开发商的名义对外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的行为。
1.2.销售底价,是指本合同书中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的《一房一价表》中的对外最低销售价格。
1.3.销售溢价,是指在代理过程中超出了原确认的销售价格,超出部分的销售价格为溢价。
1.4.销售成交总金额,□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是指开发商与客户签订《认购书》中约定的房屋成交价格。
二、代理销售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暂定名) ,本项目名称变更并不影响本合同之效力。
2.2.项目地址:位于 省 市 区 路 。
2.3.项目类型:□普通住宅 □别墅 □商业 □写字楼 □其他 。
2.4.乙方受托代理销售该项目,代理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批准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积共约 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积约 平方米,可售商铺面积约 平方米。具体详见甲方提供的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
2.5.该项目应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房地产权证、预售许可证等文件,甲方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为分销代理销售。双方明确,甲方授权乙方为销售代理商负责代理销售该项目项下房屋。
3.2.代理销售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3.代理期限届满,双方视具体情况再行协商后续合作事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声明和保证
4.1.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1)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证该项目及项下房屋合法产权且权属清晰,具备合法的预售或销售条件,且完成相应上市预售或销售之相应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 乙方(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编:
1)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能力;
2)乙方应甲方要求将相关证明文件于签署合同当日备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甲方权利:
1)有权确定该项目宣传口径,审定对外发出的书面信息资料。
2)有权决定及调整该项目及项下房屋的单位售价。
3)有权决定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文本条款内容和补充条款的内容,并签署该合同。
4)有权收取购房定金、购房首付款等购房款项。
5)有权指定贷款银行。
6)有权监督乙方整个代理销售过程。
5.2.甲方义务:
1)制作物业模型、透视图、楼书、售楼处、样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楼时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
2)提供该项目的户型平面图、装修标准、各户型销售面积、商品房预售合同范本等相关文件及宣传资料。
3)提供价目表(即《一房一价表》)。若销售信息变动时,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4)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的签订盖章和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产证办理等工作,并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收取定金、房款及开具收据或购房发票。
5)保证若客户购买的房屋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或房屋质量存在问题,所发生的法律风险、纠纷与赔偿和其他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6)据实确认乙方的代理销售业绩,并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代理服务费用。
六、乙方权利与义务
6.1.乙方权利:
1)本合同一经生效,乙方即成为经甲方授权的该项目的代理商,该项目项下房屋若成功销售,有权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收取代理服务费用。
2)处理该项目对外客户联络和安排相关销售业务,有权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及甲方认可的宣传口径下对客户进行销售推介工作。
6.2.乙方义务:
1)发布房源信息,寻找合适的购房者,尽力促进该项目销售。
2)根据甲方的要求,积极斡旋,协助甲方与购房者洽谈,促成交易。
3)协助甲方签署该项目的认购书、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等认购文件,并协助对购房合同条款向认购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释。
4)按照甲方提供的该项目及项下房屋销售信息进行销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购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对所介绍客户的成交价格及其它相关交易信息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