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散文比较优美清新
往事是尘封在记忆中的梦,而你是我唯一鲜明的记忆,那绿叶上的水珠,是思念的泪滴。下面是有谁的散文比较优美清新,欢迎参阅。
谁的散文比较优美清新:烟灭酒半杯,想你想到流泪
我想感情更多的时候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它和任何人都无关,爱或者不爱,都只能自行了断。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我傻傻的笑了,我看着镜子里面那个久违的自己,颓废,感伤,痛苦,难过!其实从这一刻起,新的感觉是可以为灵魂所震慑,所诚服的。心碎了,就不再需要自由,也就不再会谈爱!更不会有痛!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我悄悄地哭了,我枕着你给我的孤寂还有落寞,凄切的收检起那些爱你的骄傲和不爱你的无奈,苦涩,散淡,疑惑,悔悟!
我只是模糊的记得你和那些关于你的美丽传说,不愿放手;你走了,就走吧,我将无法再拥有!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我亦然远走;列车缓缓地,把这座城市和你一起从我的世界里慢走。不舍,留恋,哭泣,忐忑!我能做的只有紧闭双眼,因为我不想别人看到我的脆弱。我也不想让自己知道我曾经有多爱你,我现在有多怯懦,爱过,痛过,我给你自由!
我不再爱你了,我想象着你会在城市的某一处紧紧拥着你会一生一世,生生世世爱着的男子漫步街头;
我不再爱你了,我设想着你会在某个幽静的夜晚痴痴地许下你和他那时的承诺,而你会在他的怀抱里始终微笑着;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回忆里依然还是你的笑容,当然还有你曾经被爱的艰辛还有苦楚;和你故作爱恋的轻浮;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梦的镜头依然还在相信你那些不太自然的承诺,当然也有爱的海誓山盟,和你小小的温柔。
当我不再爱你的时候,心的深处还是你不爱和伤害我的种种。当然也有关于你现在的幸福,和你爱他的感动,想你想的流泪,我说;是因为今天的风!梦里梦到京剧了,我说;那是伊万的布宫!孤单到难耐了,我说;是我忘记去爱了。痛到止不住了,我说;我是真的,真的累了!
你看盛夏的骄阳在这一瞬间猛烈的向我刺痛,拉开久别的灰色窗帘,那娇弱的含羞草,在热烈的空气中震动。我一下子意识到,我的世界没有因为我的遗忘和伤痛而有片刻的停留。那天空中飞逝而过的也只是一群悠远的白鸽,和我不太真实的天真与幻动。我爱你还是不爱都已经与你无关,所以我要开始游戏人间!
谁的散文比较优美清新:老人与无花果
楼下有一棵无花果树,正对着厨房。每天早上起来便能看见它。
十几年前刚过来,这棵无花果树便在。说来至少也应该有十几岁的年纪了。这棵树在去年的时候已高过二楼。我曾期盼它快快长,能有枝头优雅地攀到我们的厨房间。无赖去年因长得过于枝繁叶茂,挡住了二楼的光线,便被物业砍的只剩下一根主枝。
早春刚到,无花果的嫩芽还未萌出,但果儿已经出来。刚出来时像小纽扣粒,不细看还以为是冒出的嫩芽儿或者像桃花似的花骨朵,走近了看才发现是果儿。几场春雨过后,叶子同果儿一起生长,到四月,叶子巴掌大的时候,果儿已有拇指大小。楼下的这棵树干笔直,大碗口粗。一根主枝上交错着30,40根分枝,每根分枝上叶子不过5-6片挂在枝头,但果儿却有20-30颗,一溜一溜,上下交替。一整棵树算下来竟有500-600颗果儿。刚出的嫩果儿很坚实,即使来几场大风大雨也无多大损耗,照样牢牢地叮在树枝上。待到春末夏初,果儿长到蒜头大小,或有着急的先披上紫红的成熟色,再来场风雨,树下便掉落的一片。摘一颗熟透的,轻剥开皮,绵软的果肉呼之欲出,汁满甘甜,回味无穷。
听人说这棵无花果树是一楼的老太所种。老太已有90多岁年纪,但耳聪目明,面色红润,精神很好。有时晨起去买早饭,或者傍晚下班回家,总会看到她在无花果树下锻炼身体。还未走近她便笑脸相迎,待叫一声奶奶好,她便愉快地回应:“买早点去呀?”,“这么晚下班呀,辛苦哦”。有时一起开了防盗门,让她老人家先走,她便说:“小姑娘先走,慢点啊,别着急”。老太是本地人,这么大年纪是少有说普通话的。但不知道她是不是晓得我是外地媳妇,便每次都亲切地用普通话跟我交流。有时楼上晾晒的衣服刮到他们家庭院里,她便捡了挂在楼道间方便别人来领。有时落雨了,她便扯着嗓子在无花果树下朝上面用上海话喊:“落雨啰,收衣裳啰。。。。。。”。
老太同女儿女婿一起居住。女儿女婿也已经是60-70岁的年纪但身体却大不如老太。女儿前几年因为老淤血开过刀,头发变得全白,走路也发抖。女婿似乎也是卧病在床,不常见。只是常常见到笑呵呵的老太,有时见她自个儿去市场上买菜,有时是独自去公园,有时是碰上熟识的人,便站在无花果树下说上老半天话。
已是90多岁的年纪,一辈子的生活自然是甘苦混杂。但在这个年纪,生活上能自理,能行动自如,能与人清晰地交谈,能笑呵呵地面对来人,于老人而言,便是福气和令人羡慕的了。
愿老人和这棵无花果都能长寿。
谁的散文比较优美清新:阅读,一辈子的事。
昨天有位朋友在圈里贴出一张照片,名为《拂晓之美》。照片里一本翻开的《形而上学》,一杯咖啡,一个行李箱。朋友是个顾家的人,必然不是一人去旅行,想必是为了事业又在黎明出发。在候车的空隙,一杯咖啡一本书,闲然自得。
我曾在《十点读书》里面读到这么一句:“我害怕阅读的人。当他们阅读时,脸就藏匿在书后面。书一放下,就以贵族王者的形象在我面前闪耀。举手投足都是自在的风采。让我明了,阅读不只是知识,更是魔力。我害怕阅读的人,一跟他们谈话,我就像一个透明的人,苍白的脑袋无法隐藏。我所拥有的内涵是什么?不就是人人能脱口而出,游荡在空气中最通俗的认知吗?不再害怕的最好方式,就是让自己成为阅读的人。”
年少时,我颇爱阅读。常常在新书发下来的当晚便将语文书读完。最早的课外书是在小学四年级时父亲破天荒花钱为我从城里带回来一本全新的《格林童话全集》。说破天荒,一是因为家境并不富裕,爸妈供我们读书外,很少有闲钱去购买课外的书籍。二是在当时的村里,少有父母会为孩子花钱买书。我如获珍宝,找来报纸精心地将封面包的整整齐齐。翻阅之前必先将手洗净。带到学校里,不敢声张但又心思雀跃,怕被同学看到抢去又期盼他们羡慕。在我偷偷摸摸地阅读时,被同桌发现还招来一堆同学,个个争着要翻看。我骄傲又生气地捂着书,命令他们一个个去把手洗干净。洗干净了还不准他们翻开,怕他们翻坏了。于是一群人围在我身边,我轻轻地翻页,高声地读给他们听,大家一时鸦雀无声,一时又欢呼雀跃,皆因书里情节所动。
在物质贫瘠的少年时代,书籍总是奢侈之物。小学没有图书馆,中学是有,但只对教师开放。我家有户亲戚住在10公里以外的镇上,在邮局上班,是村里少有的公家人。每到节假日,我便央求父亲将我送到他们家,只因晓得邮局的报刊室里满是故事大王,故事会。父亲思忖半天,把手里半截的烟一扔,像是下了极大的决心似的,搬出自行车,前面坐着我,后面托着鱼肉米面,骑行大半个钟头,到达亲戚家。见到亲戚,羞怯地说这孩子非要上你家来。亲戚家的女主人见了我并不大喜欢,但看到一堆鱼肉米面倒也笑开了。父亲抽过一根烟,便站起身,摸摸我的头,说三天后来接我。我欢呼雀跃,能满满地看三天的书了。从早到晚,我不跟随亲戚家的小孩到处游玩,只是躲在报刊室里,满心欢喜地读遍报刊室里所有的故事大王、小人书、文摘、漫画。。。。。。后来还很幸运地读到了《路遥全集》和他的《平凡的世界》。我常常忘记吃饭,忘记玩耍,如饥似渴地沉静在书的世界里。
后来上大学,可以任意进入宽敞明亮的图书管,图书丰富的不可胜数。而我却将多半的课外时间用去做家教、发广告、做推销之类的挣钱上面。回忆起那四年,竟未有印象认真读过一本书。
20,30岁的年纪,为青春,为梦想,为工作,为生活,为着各种旗号,把自己忙碌地只剩下忙字。30岁后,如果不是一切尘埃落定,那么就是我老了,又或者我要重新开始了,竟又如小时候一般期待着整日整日地读书。
一杯水,一本书,一个人,一辈子。
阅读不一定能给我好运,但能让我悄悄成为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