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通告

2017-05-26

当建筑物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建设时,相关部门就会对其进行发出违建拆除通告,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违建拆除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违建拆除通告范文一

广大小区业主:

今年以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全县上下掀起了“四城同创”各项工作的新热潮,在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下,城区面貌、小区环境整治等各方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部分住宅小区私搭乱建、破窗开门、乱堆杂物、毁绿种菜、占用公共绿地和消防通道等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对此反映十分强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上行为均属违法违规行为。

若有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自本通告下发之日起,限期5日内自行整改到位;逾期未整改的,县相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强制拆除或清理。对反抗、阻挠依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县行政执法局 县规划局 县公安局

县住建局 县房管局 xx镇人民政府

年10月20日

违建拆除通告范文二

为加强城市建设和管理,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环境,加快我市“森林城市”建设步伐,确保冬季绿化的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对我市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全面清理拆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清除范围为和平、沈河、大东、皇姑、铁西、东陵、于洪和浑南开发区内规划为绿化用地上的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重点拆除各类违建商亭、棚厦;清理取缔各类违法摊点、加工点、废品收购站及占道市场。

二、按照绿化规划需要,应拆除的临时建筑,其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即行废止。有效期内的临时建筑,其拆迁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类违章建筑、临时建筑和违法占地的使用人,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自行清理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四、本次清理拆除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建委、房产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按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清理拆除工作,凡阻碍清理拆除工作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年10月27日

违建拆除通告范文三

经查,位于xx市汇龙镇欧洲风情街138-142号楼顶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内容为"上海xdx"等字样,东南朝向,长14.8米,高5米,面积74平方米,附属在三角形钢架上,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现场证物照片》、《公告》和启东市规划局出具的《违法建设是否可以采取改正措施认定意见书》等证据为证。

因无法确定其所有人和管理人,本机关于2014年1月27日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发布公告,要求该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或自行拆除。公告期满,该户外广告设施的所有权人或管理人既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也未到本机关主张权利,接受调查,提出陈述申辩理由。本机关现将其认定为无法确认当事人的违法建设。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本机关现公告如下:

责令户外广告设施所有权人或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拆除上述建设。逾期不拆除上述建设,将报经启东市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本公告在违法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所在地、启东城隍珠宝专卖店、启东市晶寅物业公司天鼎广场管理处、启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公务栏内张贴。

特此公告。

xx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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