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管理相关规定

2017-06-14

为进一步严肃纪律,严格落实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党政办公室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干部管理相关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干部管理相关规定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干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近年来,特别是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区干部职工管理的通知》(新办发〔2013〕85号)文件下发以来,新区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干部管理,政务服务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干部队伍素质有了一定的提升,保障了开发建设事业的顺利推进,但仍存在个别单位、部门存在重要事项请示汇报不及时、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值班带班形同虚设、会议纪律松弛及干部“走读”等问题,不仅影响了新区开发建设事业,也损害新区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为此,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深刻认识加强干部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严格要求,认真履职,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

二、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严格执行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兰州新区请示报告制度>的通知》(新办发〔2014〕241号),定期不定期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工作,遇到发生紧急情况、突发事件或重大事项,必须在第一时间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向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请示、报告必须分开,请示事项应一事一请示。

三、严格执行外出请假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严格执行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规范和严格执行新区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新办发〔2013〕37号)和《关于重申落实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工作制度的通知》(新办发〔2014〕243号),领导干部外出,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填写《兰州新区部门及乡镇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单》,请假必须书面报告,一律不允许口头请假、代替请假,若外出办理公务的,在销假时需简要报告公务办理情况。

四、严格执行带班值班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严格执行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值班工作的通知》(新办发〔2014〕12号),做好夜间、双休日及节假日值班工作,每天安排一位班子成员和中层干部值班,主要领导手机要保持24小时畅通,切实值好班、负好责。

五、严格执行会风会纪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严格执行党工委会议、管委会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等各项会议议事程序,认真落实兰州新区党政办公室、兰州新区纪工委《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压缩精简会议,严控会议规模,提高会议质量,切实遵守各项会议请假、报到制度,遵守会场纪律,执行会议通报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六、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新区广大干部职工要严守政治纪律,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从大局出发、以大局为重,不利于团结的话坚决不说,不利于工作的事坚决不干,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努力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要严守工作纪律,尽职尽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自觉克服推诿拖拉、敷衍塞责、马虎草率等不良风气,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不得在上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工作时间随意串岗、扎堆聊天,不得在工作日午间饮酒。要严格考勤管理,杜绝干部“走读”现象。新区广大干部职工无特殊原因,每周一至周五必须办公、吃住在新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驻地,杜绝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脱岗等现象。各级领导干部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以实际行动引领新区广大干部职工创业实干打硬仗,积极投身新区开发建设。

七、切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要从严管理干部,尤其要重视抓好日常管理,坚持抓早抓小、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及时扼制个别干部“任性”的苗头。新区纪工委要会同组织部通过明察暗访或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各镇落实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管理不严,导致工作纪律涣散、违纪违规现象突出、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当事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当事人责任。

更多相关阅读

最新发布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