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森林防火的一封信

2017-06-13

森林火灾猛于虎,乡镇护林防火靠大家。乡镇的全体居民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远离火灾。下面小编整理了乡镇森林防火的一封信,欢迎阅读。

乡镇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篇一

尊敬的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您们好!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期内很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用火必须十分小心。致富千日功、火烧当日穷,森林火灾破坏性极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将山林烧光。因此防止森林火灾,保护林木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利益。值此当前森林防火重要时期,政府提醒各位朋友,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加强森林防火的教育和监督

1、教育好家人特别是小孩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炮竹;

2、监督家人、邻居,特别是弱智者、过路人不能野外用火;

3、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或用明火照明,或吸烟,生火取暖等,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果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村委会或镇政府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二、严禁下列野外用火

1、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岸、火土灰;

2、严禁在林区内吸烟、上坟烧纸或其他祭祀用火;

3、严禁在林内烤火、野炊、用火把照明;

4、严禁毁林烧木炭;

5、严禁在林区稻田烧稻草;

6、严禁小孩在林区内玩火。

三、森林防火期间,因特殊情况需要用火的,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向村支部书记或村长报告,凭村长签字盖有村委会行政章的证明到镇政府办理野外用火许可证,方可用火;

2、做到“六不烧”:未经批准不烧;不开好防火线不烧;未准备好扑火人员和扑火工具不烧;单位领导不在场不烧;三级风力以上的天气不烧;久旱干燥天气不烧。

四、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行为的处罚和护林防火有功人员的奖励

1、违反《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对个人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违规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对失火者除进行义务敲锣宣传15天,写出书面悔过书在全镇进行张贴外,还要依据失火人的态度、行为、森林损失程度确定经济赔偿。损失较大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失火人不报告、不扑救、不配合调查的,或故意纵火的,除对其罚款外,还将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责任追究范围:多人失火,为首者负责;单位失火,领导负责;个人失火,个人负责;小孩失火,家长负责;弱智、老人、疯子失火,监护人或家人负责。

5.奖励:对山火举报和积极组织扑救有功者给予一定奖励。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失火烧山,罚款坐牢。

广大人民群众都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积极扑救。特别是青壮年人要踊跃上一线,不做旁观者。服从指挥,科学灭火,并做到以人为本,注意安全,保护生命。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生活在低碳环境,请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芦溪镇森林防火举报电话:7551321

芦溪镇人民政府

9月20日

乡镇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篇二

广大城镇居民和农民朋友们:

森林是人类的宝贵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主体,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为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特将有关森林防火事宜告知如下:

一、每年10月1日至翌年5月4日为我县森林防火期。

二、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在森林防火区内烧田草、烧香烧纸、燃放鞭炮、野炊、炼山造林等野外用火,均属违法违规行为。因农林生产需要用火的,须经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县人民政府(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批,有组织、有防范地进行野外用火。

三、要提倡采用鲜花、栽纪念树等形式文明祭祀,抛弃上坟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的不良习俗,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对无民事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员要加强教育和监管,以免引起森林火灾,一旦引发火灾,其监护人要依法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应立即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防火办报告,并积极参加扑救。严禁老弱病残人员、孕妇及未成年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六、任何组织和个人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立即向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县防火办报告。县防火办火情报警电话0559-4512675(固定电话可直接拨打12119)。

感谢您对森林防火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您和他人的平安与幸福,请时刻注意森林防火!

祁门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9月17日

乡镇森林防火的一封信篇三

港西镇的父老乡亲:

今年以来,护林防火工作在全镇人民的共同努力和支持下,达到了零事故,这凝聚着全镇人民的心血和汗水,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自元旦起,港西镇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希望全镇群众再接再励,继续绷紧森林防火弦,坚决杜绝森林火灾发生。

一、森林火灾猛于虎,护林防火靠大家:

二:火灾肇事受严惩,铁窗之内空遗恨:

三:护林防火人人有责,请牢记:

1、严禁焚烧秸秆、串烧地堰

2、文明祭祀,严禁在坟地烧香烧纸燃放鞭炮

3、严禁向车外抛扔烟头:

4、严禁带火种进山、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进入林区登山游玩。

5、严禁燃放孔明灯、信号弹;

6、严禁在林区野炊:

感谢全镇人民近几年来对护林防火工作的支持,在新的一年里,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注护林防火工作,为建设富强美丽新港西贡献自己的力量。

恭祝广大群众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最后,请大家记住火警电话:7861001、7861002。

醉美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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