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积金还贷提取有望自助办理

2017-04-14

你去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业务时,有没有注意到大厅里的自助机,如果你以为“他”只会简单的“查询”业务,就可是小瞧“他”的本事啦。2015年,本市公积金管理部设立的自助机具已经实现了部分业务的提取功能,且随着自助机覆盖面的逐步扩大,像还贷提取这样的简单业务,也有望不再去柜台办理了。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执法处的负责人介绍,从2015年5月开始,首次推出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自助办理,省去了取号排队等候的环节,对缴存单位和职工而言,节省了宝贵时间。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或外地户籍职工辞职离津,且账户状态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的,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营业大厅的自助设备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职工携带身份证和公积金联名卡,通过自助机点击“提取业务办理”后,选择“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两年”或“非津户籍解除劳动关系”,刷公积金卡、读取身份证,界面显示账户余额,点击确认后业务办结,无需再到分中心、管理部柜台办理任何业务手续。

如果职工身份证号升位、单位名称地址等信息需要变更的,也可通过自助机具选择单位信息变更或个人信息变更办理。需要提醒的是,职工办理自助提取时,需已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公积金账户状态需为解除劳动关系封存,职工可通过自助机刷卡查询账户状态,办理“非津户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身份证需为外省市签发。

据了解,目前每年办理“解除劳动关系封存满两年”或“非津户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业务达到5万笔,如果去柜台办理,可能排队等候的时间要远远长于柜台办理的时间,而自助办理,刷公积金卡、输密码、刷身份证,一键完成,20秒就可办完,简便快捷,节省了大量宝贵时间。

2015年10月1日后,职工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无需再提供公积金贷款还款凭证。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公积金卡就可按政策根据账户情况提取,一次提取数额不足还款数额可多次提取直至足额。这项便民措施的实施,简化了还贷提取的手续,为下一步将此业务移植到自助机上奠定了基础,公积金中心归集执法处的负责人表示,随着自助机覆盖面的逐步扩大,自助机上承载的功能将逐渐增加,2016年将加大业务创新力度,尽快实现还贷提取的自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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