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的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和首付比例有什么区别?

2017-04-14

当公积金缴纳至一定的时间,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但是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前,你需要知道你可以申请多少额度的贷款,以及首付比例是多少?现在就来对应你所在的城市吧。

一、南京

自2015年9月1日起,符合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其他贷款条件不变。

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

二、昆明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高贷款额度上调为单职工35万元,双职工70万元。

三、长沙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每户住房公积金贷款高额度为60万元。

四、哈尔滨

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高限额一人为50万元,两人为70万元。

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

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五、济南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每户不高于50万元,低不低于1万元贷款限额。

借款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建筑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住房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30%。

六、烟台

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第三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办理。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144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到45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部分地方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希望可以帮到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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